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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社会科学家 De.2011 (第12期,总第176期 SOCIAL SCIENTIST (No 12, General No, 176 【历史纵横】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 高中伟 四川大学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对城市社会组织化调控的需要,展开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 工作。中国共产党针对不同的城市基层社会组织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加以改造:彻底否定了保甲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建 立了独具特色的街道办事处:改进了居民自主管理组织,成立了居民委员会:并对社会团体加以彻底改造。与此同时 中国共产党逐步建构了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将党和国家的力量进一步渗透和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进 步完成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组织化调控 关键词: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社会组织:重构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1D12-0029-04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百废待兴的时成乡镇的细胞,并在县及其以下设立先参议会、乡镇民 局,尤其是进驻缺乏管理经验的城市,后经过多方探代表大会、保民大会和户长会议等民意机构。 索和思考,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通过对城市基层社1939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 会组织进行重构,并藉此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有效的1941年8月又公布《乡镇组织暂行条例》,保甲是新县 社会控制,从而成功地完成城市基层社会的重大转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为向民众宣传普及保甲制度的知 型,将动乱分裂的城市社会改造为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识,国民政府还组织编写了《保甲三字经》,在《县政》 目标的新型城市。本文力图分析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基一卷一期上发表 层社会组织的重构,揭示建国初期城市基层社会组织在新县制时期,国民党试图将历史上保甲制度的 重构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 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建立一种融自治与自卫于一体 发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多种作用的基层组 今在新中国初期城市基层组织的现状织。在国民政府内政部的积极推动下,到198年 存在的问题 月,有21省实现新县制。根据川、康、滇、黔、桂、粤 闽、浙、皖、赣、湘、鄂、豫、陕、甘、宁、青17省1942年 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基层组织基本上是延续了底的统计,共调整县政府119个,区署1853个,建立 传统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全国政治组织的形式较为乡镇公所30470个,保办公处379681个,甲4118413 混乱,各种政治性组织层出,政治团体不仅众多,商个即。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为加强其统治,以便与共产 会、行会林立,这些组织基本上被认定是妨碍新政权党争天下,加紧要求各省整编和推行保甲制度,并将 有效统治的,与新生政权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主要保甲实行情况上报国民政府。根据各省市政府上报的 有以下几种类型: 材料1946年全国44个省市共计有54156乡镇 第一、城市政治性组织与政治团体。新中国建立初631578保,6499670甲的。但是,最终国民党主权没有 期,全国基本处在保甲制度的管理下。保甲制度盛于抗依靠保甲制度挽救其政权,反而,新政权上台伊始就 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在其统治地区实行新县制,普遍立刻采取建立新的形式来稳固统治 调整国统区县以下各级组织,将原来的五级制改为县 第二,商业性组织,以会馆、公所为代表。明清时 与乡镇二级制,区署改为县政府的辅助机关,保甲则构期,活跃在各主要商路及各层级市场上的商人随之而 收稿日期:2011-11-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08CD003。 作者简介:高中伟(1970-),四川万源市人,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成员,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方 向:城市建设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9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 高中伟 (四川大学 政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对城市社会组织化调控的需要,展开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 工作。中国共产党针对不同的城市基层社会组织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加以改造:彻底否定了保甲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建 立了独具特色的街道办事处;改进了居民自主管理组织,成立了居民委员会;并对社会团体加以彻底改造。与此同时, 中国共产党逐步建构了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将党和国家的力量进一步渗透和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进 一步完成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组织化调控。 关键词: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社会组织;重构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1)12-0029-04 收稿日期:2011-11-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08CD J003。 作者简介:高中伟(1970-),四川万源市人,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成员,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方 向:城市建设、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社会科学家 SOCIAL SCIENTIST 2011 年 12 月 (第 12 期,总第 176 期) Dec.,2011 (No.12,General No.176) 【历史纵横】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百废待兴的时 局,尤其是进驻缺乏管理经验的城市,后经过多方探 索和思考,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通过对城市基层社 会组织进行重构,并藉此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有效的 社会控制,从而成功地完成城市基层社会的重大转 型,将动乱分裂的城市社会改造为符合社会主义发展 目标的新型城市。本文力图分析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基 层社会组织的重构,揭示建国初期城市基层社会组织 重构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 一、新中国初期城市基层组织的现状 与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基层组织基本上是延续了 传统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全国政治组织的形式较为 混乱,各种政治性组织层出,政治团体不仅众多,商 会、行会林立,这些组织基本上被认定是妨碍新政权 有效统治的,与新生政权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主要 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城市政治性组织与政治团体。新中国建立初 期,全国基本处在保甲制度的管理下。保甲制度盛于抗 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在其统治地区实行新县制,普遍 调整国统区县以下各级组织,将原来的五级制改为县 与乡镇二级制,区署改为县政府的辅助机关,保甲则构 成乡镇的细胞,并在县及其以下设立先参议会、乡镇民 代表大会、保民大会和户长会议等民意机构。 1939 年 9 月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 1941 年 8 月又公布《乡镇组织暂行条例》,保甲是新县 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为向民众宣传普及 保甲制度的知 识,国民政府还组织编写了《保甲三字经》,在《县政》 一卷一期上发表[1]。 在新县制时期,国民党试图将历史上保甲制度的 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建立一种融自治与自卫于一体, 发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多种作用的基层组 织。在国民政府内政部的积极推动下,到 1943 年 9 月,有 21 省实现新县制。根据川、康、滇、黔、桂、粤、 闽、浙、皖、赣、湘、鄂、豫、陕、甘、宁、青 17 省 1942 年 底的统计,共调整县政府 1119 个,区署 1853 个,建立 乡镇公所 30470 个,保办公处 379681 个,甲 4118413 个[2]。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为加强其统治,以便与共产 党争天下,加紧要求各省整编和推行保甲制度,并将 保甲实行情况上报国民政府。根据各省市政府上报的 材 料 1946 年 全 国 44 个 省 市 共 计 有 54156 乡 镇 , 631578 保,6499670 甲[3]。但是,最终国民党主权没有 依靠保甲制度挽救其政权,反而,新政权上台伊始就 立刻采取建立新的形式来稳固统治。 第二,商业性组织,以会馆、公所为代表。明清时 期,活跃在各主要商路及各层级市场上的商人随之而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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