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澳伦营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提示 (一)诚亿自动化100%股权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 l、诚亿自动化100%股权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 根据2017年8月5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重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与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 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与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 签署的相关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齐秉春、吴海波 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合计持有的新宇智能100.00%的 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合 计持有的诚亿自动化100.00%的股权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以及本次重组工作的推进,为确保本次 交易的成功实施,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相关交易对方协商并 达成一致,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诚亿自动化10000%股权 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范围,并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的相关标的公司2017年5月31日的相关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为基础,拟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 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拟减少的标的资产原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占原指标比例 交易作价 60.000.00 94.000.00 6383% 资产 产总额 17,67869 32.030.21 55.19% 资产净额 9.62343 18,681.15 51.51%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提示 (一)诚亿自动化 100%股权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 1、诚亿自动化 100%股权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 根据 2017 年 8 月 5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重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与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 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与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 签署的相关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齐秉春、吴海波、 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合计持有的新宇智能 100.00%的 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合 计持有的诚亿自动化 100.00%的股权。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以及本次重组工作的推进,为确保本次 交易的成功实施,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相关交易对方协商并 达成一致,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诚亿自动化 100.00%股权 不纳入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范围,并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的相关标的公司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相关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为基础,拟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 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拟减少的标的资产 原拟购买的标的资产 占原指标比例 交易作价 60,000.00 94,000.00 63.83% 资产总额 17,678.69 32,030.21 55.19% 资产净额 9,623.43 18,681.15 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