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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多数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无偿分配的私有化方式。这种全民平分国有资产的无偿私有化,一般被称为“大众私有化”。在大 众私有化方面。各又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饿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捷克的“投资券私有化”、波兰的“股权证私有化”等。 各国私有化的进程均起步于小私有化。经过约三年左右的时间,小私有化基本顺利实现。 一餐认为,小私有化实现了所有权和经 营权的同步转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尤其是活跃和丰言了消费市场和服务领域。大私有化是各国私有化工作的难点和面 点,其进展情况在各国参差不齐,并各有特色。下面介绍几个主要国家大私有化的情况。 (1)镀罗斯乱有化 俄罗斯的私有化,从1992年1月正式起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阶段。 此阶段从192年1月至1994年6月底,以无偿私有化为主,官方称之为“人民私有化”,学术界有些人则称之为“突击私有化”。 199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以证券私有化为主的大私有化。证券私有化的实施,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对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1992年7月1日,俄总统叶利饮发布总统令,要求除暂时禁止私有化的企业外,其他因营企业都 要在11月1日前实行股份化,把它们改造成开放型的股份公司。结果,到1992年10月1日,俄全国己有近一半的企业被批准实行股份制 改造。 第二步,发放“私有化证券”。从1992年10月1日到1993年1月底,俄政府向全体俄罗斯人每人无偿发放一张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 有化证券”,计划发放1.5万亿户布(俄当时人口钓1.5亿人),相当于田有资产总额的35%.结果,共发放1.48亿张证券,有96%的公民 领取了私有化证券。这种证券属于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购买国有财产和私有化企业的股景,也可以转让和出售。与此同时,俄罗斯还 开居专门的证春拍卖,建立了许多私有化证卷投资基金会 第三步,1993年1月开始正式进行私有化企业股票的买卖。 在向本企业职工出售股票时,国家提供三种优惠办法,因而有三种出售方案可供企业选择。 第一种方案:企业内部人可以持股40%。首先,企业职工有权无偿分得占法定资本25%的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票。之后,还可以优忠 3%的价格购买1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附属分支机构的领导)还可以再 购买%的普通股票。其余的60%股票,则为国家股份,由相应的财产基金会公开出售。1994年时,俄罗斯有20%以上的企业选择了这种 私有化方案:1995年时,选择这种方案的企业增加到37%左右。 第二种方案:由企业职工控股。经过2/3以上职工的表决通过,企业职工可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普通股票。其余49%的股份,则属 国家所有,向社会公开出售。结果,择这一私有化方案的企业最多,1994年时高达75%以上,1995年时降至%。第三种方案:所 谓“能人方案”。职工不到200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500万卢布的中型企业,经职工大会同意,企业职工小组或其他自然人和 法人可以组建一个管理集团,同相应的财产基金会签订协定,保证企业一年内不破产并能完成私有化。在这种条件下,这些“能 人”就可按票面价格购买2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此外,包括这些人在内的企业所有职工还可以30%的优惠幅度再购买20%的普通股 票。俄罗斯只有约2%的企业选择了这一私有化方式。 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是“休克疗法”在所有制领域的体现,它既符合盖达尔的全民财产应全部归还人民的改革主张,也是基于 待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存量大、国内资金匮乏、外资购买又为民族感情所不容的现实条件下要快速私有化的一种对策选择。但实际上并 不成功。首先,证券私有化不会给企业带来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无益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和管理的改善。其次,证券私有化也没能完 成其“人民私有化”和实行“人民资本主义”的使命。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共“化”掉了2848亿卢布的国有资产,只占国有资产总量 的很小一部分,并且多为不良资产或非战略性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只有1%是以证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不过,证券私有化以其形 上的公平、在私有化初期通过让企业职工选择私有化方案和选举董事会等措施而体现出的民主,以及其无偿性质,大大减到了私有化 初期的阻力,迅速启动并有力地推动了私有化的快速进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1994年6月底,叶利软总统宣化,多数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无偿分配的私有化方式。这种全民平分国有资产的无偿私有化,一般被称为“大众私有化”。在大 众私有化方面,各国又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捷克的“投资券私有化”、波兰的“股权证私有化”等。 各国私有化的进程均起步于小私有化。经过约三年左右的时间,小私有化基本顺利实现。一般认为,小私有化实现了所有权和经 营权的同步转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尤其是活跃和丰富了消费市场和服务领域。大私有化是各国私有化工作的难点和重 点,其进展情况在各国参差不齐,并各有特色。下面介绍几个主要国家大私有化的情况。 (1) 俄罗斯私有化。 俄罗斯的私有化,从1992年1月正式起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阶段。 此阶段从1992年1月至1994年6月底,以无偿私有化为主,官方称之为“人民私有化”,学术界有些人则称之为“突击私有化”。 199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以证券私有化为主的大私有化。证券私有化的实施,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对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1992年7月1日,俄总统叶利钦发布总统令,要求除暂时禁止私有化的企业外,其他国营企业都 要在11月1日前实行股份化,把它们改造成开放型的股份公司。结果,到1992年10月1日,俄全国已有近一半的企业被批准实行股份制 改造。 第二步,发放“私有化证券”。从1992年10月1日到1993年1月底,俄政府向全体俄罗斯人每人无偿发放一张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 有化证券”,计划发放1.5万亿卢布(俄当时人口约1.5亿人),相当于国有资产总额的35%。结果,共发放1.48亿张证券,有96%的公民 领取了私有化证券。这种证券属于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购买国有财产和私有化企业的股票,也可以转让和出售。与此同时,俄罗斯还 开展专门的证券拍卖,建立了许多私有化证券投资基金会。 第三步,1993年1月开始正式进行私有化企业股票的买卖。 在向本企业职工出售股票时,国家提供三种优惠办法,因而有三种出售方案可供企业选择。 第一种方案:企业内部人可以持股40%。首先,企业职工有权无偿分得占法定资本25%的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票。之后,还可以优惠 30%的价格购买1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附属分支机构的领导)还可以再 购买5%的普通股票。其余的60%股票,则为国家股份,由相应的财产基金会公开出售。1994年时,俄罗斯有20%以上的企业选择了这种 私有化方案;1995年时,选择这种方案的企业增加到37%左右。 第二种方案:由企业职工控股。经过2/3以上职工的表决通过,企业职工可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普通股票。其余49%的股份,则属 国家所有,向社会公开出售。结果,选择这一私有化方案的企业最多,1994年时高达75%以上,1995年时降至48%。第三种方案:所 谓“能人方案”。职工不到200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500万卢布的中型企业,经职工大会同意,企业职工小组或其他自然人和 法人可以组建一个管理集团,同相应的财产基金会签订协定,保证企业一年内不破产并能完成私有化。在这种条件下,这些“能 人”就可按票面价格购买2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此外,包括这些人在内的企业所有职工还可以30%的优惠幅度再购买20%的普通股 票。俄罗斯只有约2%的企业选择了这一私有化方式。 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是“休克疗法”在所有制领域的体现,它既符合盖达尔的全民财产应全部归还人民的改革主张,也是基于 待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存量大、国内资金匮乏、外资购买又为民族感情所不容的现实条件下要快速私有化的一种对策选择。但实际上并 不成功。首先,证券私有化不会给企业带来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无益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和管理的改善。其次,证券私有化也没能完 成其“人民私有化”和实行“人民资本主义”的使命。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共“化”掉了2848亿卢布的国有资产,只占国有资产总量 的很小一部分,并且多为不良资产或非战略性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只有11%是以证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不过,证券私有化以其形式 上的公平、在私有化初期通过让企业职工选择私有化方案和选举董事会等措施而体现出的民主,以及其无偿性质,大大减弱了私有化 初期的阻力,迅速启动并有力地推动了私有化的快速进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1994年6月底,叶利钦总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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