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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词项 第一节词项的概述 从思维内容的角度讲,人们以概念为起点构成判断,由判断构成推理,而逻辑学撇开思维具体内容, 通过语言的形式结构,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因此我们的研究以词项一一即对语词的逻辑抽象为最基础的 部分 、词项的定义及特征 词项就是抽象掉了情感、语气等非逻辑含义的、意义确定的语词。 词项的意义应当是明确的,词项是意义确定了的语词。比如,甲和乙在一起议论一个人。甲说:“他 简直不是人!”乙反驳说:“他怎么不是人呢?大家都是人嘛!”在这里,甲和乙真的有分歧吗?其实, 两个人并没有分歧,甲说的“人”是道德或伦理意义上的人,而乙所说的“人”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这说明,在自然语言中,语词往往是多义的,可以指称不同的事物,表达不同的概念。在我们讨论问题 进行推理或论证时必须把自然语言中这些多义词的意义确定下来,在同一个意义上来使用这些多义词, 否则,问题就无法讨论下去,就不能正确地进行推理或论证。而把自然语言中这些多义词的意义确定下 来,使它们表达特定的概念,语词就被抽象为词项 词项不包含语词通常所具有的情感、语气等方面含义。自然语言中的语词除了具有理性意义,表达 定的概念外,往往还具有情感、语气等方面的意义。例如 法国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小卷心菜”;阿拉伯人则用“我的小黄瓜”来称心爱的人;芬兰人思 念情人时,称之为“温柔的小树叶”:南斯拉夫的加尔纽拉人则用“我的小草”来表达对恋人的最炽热 的感情:希腊姑娘对自己被他人称为“像黄金虫一样”,心里就感到高兴;浪漫的维也纳人用“我的小 蜗牛”来称呼心爱的人:美国人把恋人称为“蜜”;波兰人把自己的情人比喻为“饼干”;立陶宛人把自 己心爱的人称为“啤酒”。 所有这些爱称指称的对象、表达的概念是相同的,它们表达的概念都是心爱的人。但是,这些爱称 还具有情感、语气等方面的含义。这种情感、语气等方面的含义与逻辑推理是没有关系的。 二、词项、语词与概念 经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词项、语词与概念的关系 (一)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概念是语词内在的涵义。而概念明确了的语词,或说含义 确定的语词,即是词项。 概念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概念的形成和存在必须依附具体的感性的物质 外壳,如声音,文字,只有用语词才能把概念表达出来,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 容,赤裸裸的思想不存在,赤裸裸的概念也不存在。概念依附于语词,由语词表达,它们之间是依附与 被依附,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 语词的内在涵义,或说语词所表达的概念唯一地确定了,就可以称之为词项。词项可以是一个词(如 “桌子”、“阳台”),也可以是一个词组(如“自然灾害”、“流行歌手”、“柴可夫斯基的芭蕾舞剧《胡桃 夹子》”、“有趣的故事”等)。它所包涵的内在含义必须是确定的,这个内在的含义或称词项的内涵就是 概念 (二)语词、概念与词项不是一一对应的 1、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而只有表达了概念的语词才 是词项 般来说,汉语中所有的实词如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都是词项:而虚词,包括助词 如“的”“得”、“地”,叹词如“啊”、“哇”、“呀”“唉”’疑问词如“吗”、“呢”等,由于不能在句子 中充当独立的语法成分,必须与其他的句子成分相配合才能表达某种意义,因此它们都不能算作词项。1 第二章 词项 第一节 词项的概述 从思维内容的角度讲,人们以概念为起点构成判断,由判断构成推理,而逻辑学撇开思维具体内容, 通过语言的形式结构,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因此我们的研究以词项——即对语词的逻辑抽象为最基础的 部分。 一、词项的定义及特征 词项就是抽象掉了情感、语气等非逻辑含义的、意义确定的语词。 词项的意义应当是明确的,词项是意义确定了的语词。比如,甲和乙在一起议论一个人。甲说:“他 简直不是人!”乙反驳说:“他怎么不是人呢?大家都是人嘛!”在这里,甲和乙真的有分歧吗?其实, 两个人并没有分歧,甲说的“人”是道德或伦理意义上的人,而乙所说的“人”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这说明,在自然语言中,语词往往是多义的,可以指称不同的事物,表达不同的概念。在我们讨论问题, 进行推理或论证时必须把自然语言中这些多义词的意义确定下来,在同一个意义上来使用这些多义词, 否则,问题就无法讨论下去,就不能正确地进行推理或论证。而把自然语言中这些多义词的意义确定下 来,使它们表达特定的概念,语词就被抽象为词项。 词项不包含语词通常所具有的情感、语气等方面含义。自然语言中的语词除了具有理性意义,表达 一定的概念外,往往还具有情感、语气等方面的意义。例如: 法国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小卷心菜”;阿拉伯人则用“我的小黄瓜”来称心爱的人;芬兰人思 念情人时,称之为“温柔的小树叶”;南斯拉夫的加尔纽拉人则用“我的小草”来表达对恋人的最炽热 的感情;希腊姑娘对自己被他人称为“像黄金虫一样”,心里就感到高兴;浪漫的维也纳人用“我的小 蜗牛”来称呼心爱的人;美国人把恋人称为“蜜”;波兰人把自己的情人比喻为“饼干”;立陶宛人把自 己心爱的人称为“啤酒”。 所有这些爱称指称的对象、表达的概念是相同的,它们表达的概念都是心爱的人。但是,这些爱称 还具有情感、语气等方面的含义。这种情感、语气等方面的含义与逻辑推理是没有关系的。 二、词项、语词与概念 经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词项、语词与概念的关系。 (一)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概念是语词内在的涵义。而概念明确了的语词,或说含义 确定的语词,即是词项。 概念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概念的形成和存在必须依附具体的感性的物质 外壳,如声音,文字,只有用语词才能把概念表达出来,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 容,赤裸裸的思想不存在,赤裸裸的概念也不存在。概念依附于语词,由语词表达,它们之间是依附与 被依附,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 语词的内在涵义,或说语词所表达的概念唯一地确定了,就可以称之为词项。词项可以是一个词(如 “桌子”、“阳台”),也可以是一个词组(如“自然灾害”、“流行歌手”、“柴可夫斯基的芭蕾舞剧《胡桃 夹子》”、“有趣的故事”等)。它所包涵的内在含义必须是确定的,这个内在的含义或称词项的内涵就是 概念。 (二)语词、概念与词项不是一一对应的。 1、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而只有表达了概念的语词才 是词项。 一般来说,汉语中所有的实词如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都是词项;而虚词,包括助词 如“的”、“得”、“地”,叹词如“啊”、“哇”、“呀”、“唉”,疑问词如“吗”、“呢”等,由于不能在句子 中充当独立的语法成分,必须与其他的句子成分相配合才能表达某种意义,因此它们都不能算作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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