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议会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的当选议员若干人组成之,而在法律 作出其他规定之前,议员人数应为五十一名。 第二款:如有任何一个不是议会的议员而当选为议长或副议长者,由于担任 议长或副议长的职位应在上述议员之外成为增添的议员,但有本宪法第一篇第三 章以及第三十条:情况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在议会于普选后首次集会时并在进行其他事务之前,应选出一人为 议长,而且每当议长的职位不是由于解散议会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出缺时,除了选 举一人填补议长职位外,议会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事务。 第二款:议长可以由议会按随时决定的方式,或从既非部长又非政务次长的 议会议员中,或从非议会议员的人中选出之。 但非议会议员的人如果根据本宪法任何规定并无资格被选为议会议员者,不 得当选为议长 第三款:议长当选后(除非按本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作过宣誓)应在就 职前在议会前以本宪法附表一所开列的格式宣读并签署效忠誓词。 第四款:议长可在任何时候亲署书面向议会秘书提出辞职,并应在下列情况 下辞去其职位: (1)议会在普选后首次集会时:或 (2)在议长系从议会议员中选出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是由于议会解散而是 由于其他原因已不再是议会议员或已被任命为部长或政务次长者:或 (3)在议长系从非议会议员中选出的情况下,如果他被选上议会的席位, 但由于本宪法第三十条:第二款:(1)或(5)项的规定,他有不得不辞去议 员职位的情事者。 第二十五条:应付给议长以议会可以随时决定的薪金,此项应由统一基金支 付的薪金在议长继续任职期间不得予以削减。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议会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的当选议员若干人组成之,而在法律 作出其他规定之前,议员人数应为五十一名。 第二款:如有任何一个不是议会的议员而当选为议长或副议长者,由于担任 议长或副议长的职位应在上述议员之外成为增添的议员,但有本宪法第—篇第三 章以及第三十条:情况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在议会于普选后首次集会时并在进行其他事务之前,应选出一人为 议长,而且每当议长的职位不是由于解散议会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出缺时,除了选 举一人填补议长职位外,议会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事务。 第二款:议长可以由议会按随时决定的方式,或从既非部长又非政务次长的 议会议员中,或从非议会议员的人中选出之。 但非议会议员的人如果根据本宪法任何规定并无资格被选为议会议员者,不 得当选为议长 第三款:议长当选后(除非按本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作过宣誓)应在就 职前在议会前以本宪法附表一所开列的格式宣读并签署效忠誓词。 第四款:议长可在任何时候亲署书面向议会秘书提出辞职,并应在下列情况 下辞去其职位: (1)议会在普选后首次集会时;或 (2)在议长系从议会议员中选出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是由于议会解散而是 由于其他原因已不再是议会议员或已被任命为部长或政务次长者;或 (3)在议长系从非议会议员中选出的情况下,如果他被选上议会的席位, 但由于本宪法第三十条:第二款:(1)或(5)项的规定,他有不得不辞去议 员职位的情事者。 第二十五条:应付给议长以议会可以随时决定的薪金,此项应由统一基金支 付的薪金在议长继续任职期间不得予以削减。 第二十六条: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