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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长江委编制了一套资料一《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论证报告》:1981年2月 2月,长江委编制了《三峡(仁斗坪)枢纽分期开发初期蓄水位128知方案(坝项高程145)简 述》: 1982年2月长江委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报送了《关于兴建三峡水利枢纽的补充 报告》建议大坝,电站一次修建至最终规模,水库蓄水位采取分期抬高的方式运行: 1983年2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会议,拟定了一份《关于三峡低坝方案需要重点论 证的几个问题》,报告中提出了七大技术经济问题: 在此期间,国内有关部门和关心三峡工程的人士对三峡工程建与不建,早建或晚建以及 建设方案,提出了各种不同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为了体现决策科学化、 民主化的精神,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长江三峡工程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决定进一步扩大对三峡工程的论证,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重新论证 在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成立”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对 论证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在领导小组下设地质地震、枢纽建筑物、水文、防洪、泥沙、航运 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移民、生态与环境、综合规划与水位、施工、投资估算、综合经济评 价共14个专家组,聘请国务院所属17个部门、单位,中科院所属的12个院所,28所高等院 校和8个省市专业部门共40个专业的412位专家,全面开展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其中,中 科院学部委员15人:教授、副教授66人:研究员、副研究员88人:高级工程师251人,合计 370人,占专家总数的89.8%,水利电力系统以外的专家213位,占51.7%。此外,还聘请特 邀顾问21位。专家构成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从技术上、经济上深入研究论证,得出有科学 根据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组建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负 责审查可行性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审核。 为了支持各专家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委托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勘测 设计等单位,承担试验、勘测、调查、计算、研究的任务.实际参加工作的达数千人。国家科 委还组织了有关科技攻关项目。 论证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兴建三峡工程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水库移民安置、生 态环境问题、经济上的合理性、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和兴建时机等方面。三峡工程论证是 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论证的程序是先专题后综合,专题与综合交叉结合,各专家组首先审查各 专题的基本资料,制定专题论证纲要,进行初步论证工作。在初步论证的基础上,综合择优选 出有代表性的设计水位方案,再由各专家组深入论证。论证过程中,各专家组在本专业范围内 独立负责地工作,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分别提出专题论证报告,并签字负责。 1988年11月,论证工作全部结束。14个专家组提出各自论证报告。在重新论证的基础 上,编写了三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0 年 8 月长江委编制了一套资料——《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论证报告》;1981 年 2 月 2 月,长江委编制了《三峡(三斗坪)枢纽分期开发初期蓄水位 128m 方案(坝顶高程 145m)简 述》; 1982 年 2 月长江委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报送了《关于兴建三峡水利枢纽的补充 报告》建议大坝,电站一次修建至最终规模,水库蓄水位采取分期抬高的方式运行; 1983 年 2 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会议,拟定了一份《关于三峡低坝方案需要重点论 证的几个问题》,报告中提出了七大技术经济问题; 在此期间,国内有关部门和关心三峡工程的人士对三峡工程建与不建,早建或晚建以及 建设方案,提出了各种不同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为了体现决策科学化、 民主化的精神,198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长江三峡工程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决定进一步扩大对三峡工程的论证,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重新论证 在 1986 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成立"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 对 论证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在领导小组下设地质地震、枢纽建筑物、水文、防洪、泥沙、航运、 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移民、生态与环境、综合规划与水位、施工、投资估算、综合经济评 价共 14 个专家组,聘请国务院所属 17 个部门、单位,中科院所属的 12 个院所,28 所高等院 校和 8 个省市专业部门共 40 个专业的 412 位专家,全面开展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其中,中 科院学部委员 15 人;教授、副教授 66 人;研究员、副研究员 88 人;高级工程师 251 人,合计 370 人,占专家总数的 89.8%,水利电力系统以外的专家 213 位,占 5l.7%。此外,还聘请特 邀顾问 21 位。专家构成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从技术上、经济上深入研究论证,得出有科学 根据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组建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负 责审查可行性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审核。 为了支持各专家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委托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勘测、 设计等单位,承担试验、勘测、调查、计算、研究的任务.实际参加工作的达数千人。国家科 委还组织了有关科技攻关项目。 论证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兴建三峡工程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水库移民安置、生 态环境问题、经济上的合理性、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和兴建时机等方面。三峡工程论证是一 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论证的程序是先专题后综合,专题与综合交叉结合,各专家组首先审查各 专题的基本资料,制定专题论证纲要,进行初步论证工作。在初步论证的基础上,综合择优选 出有代表性的设计水位方案,再由各专家组深入论证。论证过程中,各专家组在本专业范围内 独立负责地工作,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分别提出专题论证报告,并签字负责。 1988 年 11 月,论证工作全部结束。14 个专家组提出各自论证报告。在重新论证的基础 上,编写了三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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