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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适应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 所属教研室:法学(思修)教研室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basis of law) 课程类型:通识必修课程 学时学分:40理论学时(2.5学分) 一、课程概述 (一)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中国高等学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旨在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更好适应大学生活,促进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与实践的 课程,它是其他三门思政理论课的先导课程,与其他三门思政理论课一起,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 课程体系,共同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 (二)基本原则 1.“三贴近”原则。本课程教学将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广 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贴近社会热点、难点,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 经常关注或者感到困惑的重大问题,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注重从正面 分析问题。 2.知行统一原则 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是知、情、意、行辩证统一的过程,学习本课程要把知与行结合起来,把学习与践 履结合起来,把学习规范与遵守规范结合起来,使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不断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 我激励的能力。 3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理论学习只有联系实际,才会生动而具体。本课程的内容来源于现实生活,又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意义。因 此,应密切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道德建设、民 主法治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自身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加深大学生对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理解。 (三)设计思路 1教学改革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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