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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与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在意见的“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中提出:在能源、冶金、建材、有 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淸洁化改 造 (2)《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在主要任务“(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中提出:强化工业企 业达标排放。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 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排 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在保障措施“(三〕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中提出: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机制,提 髙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鼓励发展节水高效 现代农业。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我国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简称 《水十条》)。在其第一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中,将农副食品 加工业作为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即“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 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 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明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十三五”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第五章规定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推 动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各省(区、市)要制定实施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 理方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 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同时,还规定总磷、总氮超标水域实施流域、区域性 总量控制。 (5)《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污 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其中第二条“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 氮磷达标排放”中,其中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的乳制品制造业被列入总氮排放重点行业,要 求各地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应依托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逐行业掌握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 信息,排污许可证每覆盖到一个重点行业,督促各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氮磷排放管理台账。 (6)《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 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 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 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7)《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 境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 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其中第二条第一款中要求,强化工业企业污染 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超标 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8 3.1.3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与规划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在意见的“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中提出:在能源、冶金、建材、有 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 造。 (2)《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在主要任务“(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中提出:强化工业企 业达标排放。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 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排 污许可证制度,2020 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在保障措施“(三)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中提出: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机制,提 高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鼓励发展节水高效 现代农业。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我国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简称 《水十条》)。在其第一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中,将农副食品 加工业作为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即“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 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 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明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十三五”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第五章规定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推 动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各省(区、市)要制定实施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 理方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 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同时,还规定总磷、总氮超标水域实施流域、区域性 总量控制。 (5)《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污 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其中第二条“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 氮磷达标排放”中,其中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的乳制品制造业被列入总氮排放重点行业,要 求各地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应依托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逐行业掌握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 信息,排污许可证每覆盖到一个重点行业,督促各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氮磷排放管理台账。 (6)《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 号) 通知要求:到 2017 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 焚烧厂等 8 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 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 2020 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7)《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 号)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 境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 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 号)。其中第二条第一款中要求,强化工业企业污染 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超标 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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