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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增加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50年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合理调整工商业的任务,以保 证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各得其所,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2、内容和措施 包括调整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业与商业的关系、城乡之间的关系、区域之间的关系、内外 贸易的关系等,其实质是要理顺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 与私人经济的关系。主要办法是政府采取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大量收购农副产品以提高农 村购买力、调整税收负担、适当收缩国营商业、教育私营企业工人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等措施,合理 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等。 3、意义 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使私营经济很快摆脱了困境,工业产量増加,市场交易活跃,也使国家税收 大幅度增加,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政治建设 、民主建政 政治建设以民主建政为基本内容 建国初期,战争还在继续、国民经济还未恢复,也就是说,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这决定了我 国行政制度鲜明的过渡性特点。在中央一级,由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地方 级,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到1951年10月,全国大多数省、 市、县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其中有17个省会、69个市、186个县的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选举的方 式产生了各级人民政府 1953年,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根据这部选举法,选举产生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经过各级人大的层层选举,1954年,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本次会议通过了我国 第一部宪法和政府机构组织法。从此,全国人民代表人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髙权力机关,国务 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中央人民政府。这表明国家的政治基础已经从 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民主建政已经跨出新的一步。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 经结束。1954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指出:人民政协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其任 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通过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团 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人民,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国内外重大事项和重要 人事安排进行协商,共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政协的部分职能和任务发生了转变。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1952年8月,在总结1947年5月我国第一个省一级民族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建立以来的经验 上,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和各少数 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作了比《共同纲领》更进一步的规定。到1956年9月,全国已建立内蒙 古和新疆维吾尔两个自治区,二十七个自治州和四十三个自治县。到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 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则是在1956年成立筹备委员会,而于1965年正式成立。失业增加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50年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合理调整工商业的任务,以保 证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各得其所,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2、内容和措施 包括调整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业与商业的关系、城乡之间的关系、区域之间的关系、内外 贸易的关系等,其实质是要理顺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 与私人经济的关系。主要办法是政府采取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大量收购农副产品以提高农 村购买力、调整税收负担、适当收缩国营商业、教育私营企业工人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等措施,合理 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等。 3、意义 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使私营经济很快摆脱了困境,工业产量增加,市场交易活跃,也使国家税收 大幅度增加,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政治建设 1、民主建政 政治建设以民主建政为基本内容。 建国初期,战争还在继续、国民经济还未恢复,也就是说,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这决定了我 国行政制度鲜明的过渡性特点。在中央一级,由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地方一 级,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到1951年10月,全国大多数省、 市、县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其中有17个省会、69个市、186个县的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选举的方 式产生了各级人民政府。 1953年,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根据这部选举法,选举产生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经过各级人大的层层选举,1954年,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本次会议通过了我国 第一部宪法和政府机构组织法。从此,全国人民代表人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务 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中央人民政府。这表明国家的政治基础已经从 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民主建政已经跨出新的一步。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 经结束。1954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指出:人民政协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其任 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通过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团 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人民,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国内外重大事项和重要 人事安排进行协商,共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政协的部分职能和任务发生了转变。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1952年8月,在总结1947年5月我国第一个省一级民族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建立以来的经验 上,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和各少数 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作了比《共同纲领》更进一步的规定。到1956年9月,全国已建立内蒙 古和新疆维吾尔两个自治区,二十七个自治州和四十三个自治县。到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 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则是在1956年成立筹备委员会,而于1965年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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