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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余品线品条的条券华条示备宗坐条体坐条 打电话注意事项 1.应当熟悉通话识,熟记有关部门 的电话号码。 2.通话时,不论发话或接职心先 清对方所属部门和 姓名,然后再谈弘。处理电话比不得处里文书,文书可以有 凭有据有人负款电话则是说过后 就影无踪,是”空口无凭 ”的。最好使机电话配置 电显示”功能,以便检查。 3.发话应当事先明确发意图,收话应当听清来话意图。 4.发话应当准确,至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5.一方提出问题,另一方回答时不得越权。 6.重要通话除做电话记录外,还要做记事登记,以便汇 报、查考。 7.通话时要遵守保密规则,不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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