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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641-2005 5220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并应有 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 表4位置重复偏差 动执行机构类型 位置重复偏差 多回转 部分回转 5221电动执行机构瞬时承受表5中所规定的负载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5222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1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 受无故障20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53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要求 531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包括比例式和积分式电动执行机构 532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符合52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3电动执行机构的基本误差应不大于±10% 534电动执行机构的回差应不大于1.0% 53.5比例式电动执行机构的死区应不大于输入指令信号量程的1%。 表5负载要求 大控制转矩 负载要求 4000 2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4000 1.8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536比例式电动执行机构的阻尼特性应不大于3次半周期 537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频率为(10~150)H,振幅为0.15mm,持续3omin的振动试验,输出位置信 号变化应不大于位置信号示值的±1%。电动执行机构零件不损坏,不松动。 538电动执行机构在经48h无故障运行后,其基本误差、回差、死区及阻尼特性均应符合532~5.35的 要求。 6选型 6.1电动执行机构的功能要求 6.1.1在本标准522所规定的工作条件下,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部分的规定。 6.1.2电动执行机构的防护等级:户内应不低于IP55(不带机械制动)和IP54(带机械制动),户外应不低 于IP 6.1.3对电动执行机构实施手动操作时,在达到电动执行机构最大控制转矩情况下,作用于手轮上的操作转 矩应不小于15Nm,手轮(柄)的结构应能承受附加杠杆的驱动。 614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及至少一个中间位置的状态信号 b)在负载超出最大控制转矩时,输出开、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c)输出表示运动状态的远传闪光信号 d)输出表示阀门位置的电阻信号或(4~20)mADC电流信号 6.1.5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位置的状态信号DL / T 641—2005 5 5.2.20 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并应有 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 表 4 位置重复偏差 电动执行机构类型 位置重复偏差 多回转 ±5° 部分回转 ±1° 5.2.21 电动执行机构瞬时承受表 5 中所规定的负载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5.2.22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 1 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 受无故障 20 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5.3 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要求 5.3.1 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包括比例式和积分式电动执行机构。 5.3.2 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符合 5.2 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3 电动执行机构的基本误差应不大于±1.0%。 5.3.4 电动执行机构的回差应不大于 1.0%。 5.3.5 比例式电动执行机构的死区应不大于输入指令信号量程的 1%。 表 5 负载要求 大控制转矩 Nm 负载要求 ≤4000 2 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4000 1.8 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5.3.6 比例式电动执行机构的阻尼特性应不大于 3 次半周期。 5.3.7 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频率为(10~150)Hz,振幅为 0.15mm,持续 30min 的振动试验,输出位置信 号变化应不大于位置信号示值的±1%。电动执行机构零件不损坏,不松动。 5.3.8 电动执行机构在经 48h 无故障运行后,其基本误差、回差、死区及阻尼特性均应符合 5.3.2~5.3.5 的 要求。 6 选型 6.1 电动执行机构的功能要求 6.1.1 在本标准 5.2.2 所规定的工作条件下,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 5 部分的规定。 6.1.2 电动执行机构的防护等级:户内应不低于 IP55(不带机械制动)和 IP54(带机械制动),户外应不低 于 IP65。 6.1.3 对电动执行机构实施手动操作时,在达到电动执行机构最大控制转矩情况下,作用于手轮上的操作转 矩应不小于 15Nm,手轮(柄)的结构应能承受附加杠杆的驱动。 6.1.4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及至少一个中间位置的状态信号; b)在负载超出最大控制转矩时,输出开、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c)输出表示运动状态的远传闪光信号; d)输出表示阀门位置的电阻信号或(4~20)mA DC 电流信号。 6.1.5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位置的状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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