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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马克思 (1842年2月) 我们不是那种心怀不满的人,不会在普鲁士新的书报检查法令公布之前就声明说:Tio Danaos et dona ferentes[即使丹纳士人带来礼物,我还是怕他们][1]。相反,因为新的检查 令允许对己经颁布的法律进行讨论,哪怕这种讨论和政府的观点不一致,所以,我们现在就 从这一检查令本身谈起。书报检查就是官方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因此, 就很难把这种标准同批评分割开来,因为它们是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的。 当然,对于检查令序言中所表述的一般倾向,每个人都只能表示赞同: “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国王陛下曾于本月 10日下诏王室内阁,明确反对使写作活动受到各种无理的约束。国王陛下承认公正的、合 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并授权我们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切实遵守1819年 10月18日书报检查法令第2条的规定。” 当然!既然书报检查是必要的,那么公正的、自由的书报检查就更加必要了。 可是,这里有一点马上就会使人们感到有点诧异,那就是上述法律的日期。该法律颁布的日 期是1819年10月18日。怎么?难道这是一项由于时势所迫而废除了的法律吗?看来不是, 因为现在不过是“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必须遵守这一法律。由此可见,这一法律1842年 以前一直存在,不过没有实施罢了。正因为如此,现在才又提起它,“为了”使新闻出版“现 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 尽管有了法律,但是新闻出版物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种种未经许可的限制,这就是从上述书 报检查令的序言中得出的直接结论。 上面的话是针对法律,还是针对书报检查官呢? 我们未必有理由能肯定说是后一种情况。在22年当中,保护公民的最高利益即他们的精神 的主管机关,一直在进行非法的活动,这一机关的权力简直比罗马的书报检查官还要大,因 为它不仅管理个别公民的行为,而且甚至管理公众精神的行为。在组织完善的、以自己的行 政机关自豪的普鲁士国家里,政府高级官员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一贯的不忠诚的行 为,难道可能发生吗?还是国家总是盲目地挑选最无能的人去担任最艰巨的职务呢?最后, 也许是普鲁士国家的臣民己根本不可能起来抗议这种违法的行为吧?难道普鲁士的所有作 者都如此愚味无知,连与自己生存有关的法律也不知道吗?还是他们的胆子太小,竞不敢要 求实施这种法律呢? 假如我们把过错推在书报检查官身上,那么这不仅会败坏他们本身的名誉,而且会败坏普鲁 士国家和普鲁士作者的名誉。 况且,如果书报检查官二十多年来一直进行无视法律的非法活动,那就会提供argumentum ad hominem[令人信服的证据][2],说明新闻出版需要的是别的保证,而不是给如此不负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马克思 (1842 年 2 月) 我们不是那种心怀不满的人,不会在普鲁士新的书报检查法令公布之前就声明说:Tieo Danaos et dona ferentes[即使丹纳士人带来礼物,我还是怕他们][1]。相反,因为新的检查 令允许对已经颁布的法律进行讨论,哪怕这种讨论和政府的观点不一致,所以,我们现在就 从这一检查令本身谈起。书报检查就是官方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因此, 就很难把这种标准同批评分割开来,因为它们是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的。 当然,对于检查令序言中所表述的一般倾向,每个人都只能表示赞同: “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国王陛下曾于本月 10 日下诏王室内阁,明确反对使写作活动受到各种无理的约束。国王陛下承认公正的、合 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并授权我们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切实遵守 1819 年 10 月 18 日书报检查法令第 2 条的规定。” 当然!既然书报检查是必要的,那么公正的、自由的书报检查就更加必要了。 可是,这里有一点马上就会使人们感到有点诧异,那就是上述法律的日期。该法律颁布的日 期是 1819 年 10 月 18 日。怎么?难道这是一项由于时势所迫而废除了的法律吗?看来不是, 因为现在不过是“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必须遵守这一法律。由此可见,这一法律 1842 年 以前一直存在,不过没有实施罢了。正因为如此,现在才又提起它,“为了”使新闻出版“现 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 尽管有了法律,但是新闻出版物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种种未经许可的限制,这就是从上述书 报检查令的序言中得出的直接结论。 上面的话是针对法律,还是针对书报检查官呢? 我们未必有理由能肯定说是后一种情况。在 22 年当中,保护公民的最高利益即他们的精神 的主管机关,一直在进行非法的活动,这一机关的权力简直比罗马的书报检查官还要大,因 为它不仅管理个别公民的行为,而且甚至管理公众精神的行为。在组织完善的、以自己的行 政机关自豪的普鲁士国家里,政府高级官员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一贯的不忠诚的行 为,难道可能发生吗?还是国家总是盲目地挑选最无能的人去担任最艰巨的职务呢?最后, 也许是普鲁士国家的臣民已根本不可能起来抗议这种违法的行为吧?难道普鲁士的所有作 者都如此愚昧无知,连与自己生存有关的法律也不知道吗?还是他们的胆子太小,竟不敢要 求实施这种法律呢? 假如我们把过错推在书报检查官身上,那么这不仅会败坏他们本身的名誉,而且会败坏普鲁 士国家和普鲁士作者的名誉。 况且,如果书报检查官二十多年来一直进行无视法律的非法活动,那就会提供 argumentum ad hominem[令人信服的证据][2],说明新闻出版需要的是别的保证,而不是给如此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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