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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一即全球基督宗教徒人口向发展中国家和非西方国家的某 种地理结构上的转移一而不会消逝。50年前全球只有25% 的基督徒生活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而今天这一比例已超过 60%并且还在上升。拥有世界人口约三分之一的基督宗教现在 主要是发展中世界或南方国家的信仰,而主要不是西方的信仰。 这样,许多基督宗教徒生活在那些在美国看来经常以贫困、种族 暴力和迫害宗教少数派为特征的地方。 随着此种人口分布上的革命,在西方迅速出现了为海外受 苦受难教会提供支持的形形色色的基督教团结组织。作为回 应,在华盛顿的宗教游说者已对美国政府施压,要求支持宗教自 由的事业。 1998年宗教倡导者设法通过了标志性的立法,即《国际宗 教自由法》(简称RFA),该法使促进宗教自由成为美国外交政 策的一个基本目标。该法在国务院设立了一个新的办公室,并 责成国务院就世界每一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发表年度报告。 该法还要求国务院列出那些进行或容许特别严重的侵犯宗教自 由的问题国家,并设立“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作为监督国 务院和总统的机构,来确保两者有力地执行立法。 新宗教联盟的政治力度和技巧在发动反对苏丹的激进伊斯 兰政权的运动中得到反映,该政权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一直在进 行主要是反对部落的神灵崇拜者和基督徒的非穆斯林本国人的 战争。一些联合国和国际上的报告对可能发生的对南部苏丹人 的种族灭绝提出过警告,但直到一个由基督徒、犹大人和民权组 织组成的活跃联盟从事这项运动时,该议题才得到政治上的推 动力。使该联盟产生草根影响力的是一些基督教团体发展了与 苏丹被困基督教社区的联系,为它们输送物品,建立学校和医 院,并记录当局的暴行。于是攻击苏丹遥远南部村庄的消息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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