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航道维护观测 3.1一般规定 3.1.1航道维护观测主要应包括航道维护水文测验、航道整治建 筑物观测、浅滩航道维护测量和长河段航道图测绘等。航道维护 观测方法与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四203)的有关规定。 3.1.2河流冰凌观测应根据通航要求和地区气候特征进行,观测 方法与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河流冰凌观测规范》(SL59)的 有关规定 3.1.3航道整治建筑物的观测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 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运输繁忙的航道,宜在通航卡口部位对船舶通过量进行观测。 3.1.5航道维护观测的测量控制系统应与国家测量控制网衔接。 3.1.6一类和二类维护的航道维护观测,宜建立全河段或重点河 段的水位自动测报站。 3.1.7航道维护观测的测量仪器应进行检定。 3.1.8航道维护观测应对航道观测固定标志进行保护。 3.1.9航道维护观测的成果资料,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并归档保 存。 3.2航道维护水文测验 3.2.1航道维护观测应根据航道维护要求进行水位、流量、流速、 流态和泥沙等水文测验。 3.2.2对通航起控制作用的航道,当缺乏水位资料时,应设置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