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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先秦文学批评 第一章先秦文学批评 【教学重点】杂文学观念、儒家文学观、道家文学观 尚书尧典(节录) 《尚书》是中国古代现存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记载了唐尧至周朝的公文,主要是帝王的诏命以及 帝王对臣下的训诫。先秦时也称《书》,汉代称《尚书》,意即“上古帝王之书”(《论衡·正 说》)。因列于儒家经典,故又称《书经》。自汉代开始,即有今古文之别。汉初由伏生所授二十 九篇,用当时通行文字隶书抄写,是为《今文尚书》。而相传汉景帝时发现于孔子故宅壁中、由孔 安国献上并以先秦文字书写的《尚书》,较今文多十六篇,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之乱时亡 佚。今传《古文尚书》以及孔安国《传》乃东晋梅赜所献,其析伏生二十九篇为三十三篇,另增二 十五篇,自南朝梁即得到承认,并为唐朝官方所尊崇。然经宋以后学者考证,所增二十五篇经文及 孔传系伪作,其中以清代阎若璩考辩最为详尽。《尧典》为《尚书》第一篇,近人以为由周代史官 根据传闻编著,又经春秋战囯时人补订而成。伪《古文尚书》则把"慎徽五典以下文字析岀,另加二 十八字作为《舜典》 《尚书》的文字,虽然经过后人的增饰,但是其中“诗言志”一说,当属远古留下的观念,并作为成语 而被先秦诸子所引述。比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 下》:“诗以道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等等。所以《尚书尧典》中帝舜对夔说的这 段话,可视为诗言志说的渊源。 所谓志”,最初只是一个浑沦的概念,是对人的主观意识的整体概括,包含情感和意志。故《国语· 鲁语下》又可以说¨诗所以合意”。屈原《惜颂》:“发偾以抒情。”《悲回风》:“介眇志之所惑兮,窃 赋诗之所明。"此抒情与明志",实可互训。唐孔颖达解释说: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适也。虽有所 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 于歌咏。”(《诗大序正义》)应该说这是比较符合诗言志的最初内涵的。至于汉代儒生将"志"解释 为一种合乎规范的道德内容,“诗言志"亦成为儒家诗教论的—个命题,致使嘖情、“志”分离,而訾言 志"与缘情遂成为两个不同的观念。这是后来的演变,应当与原初的观念区别开来。又按近人闻一 多的理解,“志”有记录的意思(《歌与诗》),于是“诗言志”也就有了叙事的意义,而《诗三百》 中确实也有一些诗作是具有叙事性特点的。但是这并非是古代诗歌创作以及诗论的主流 由诗言志这一基本观念,衍生出了先秦时代的若干诗学主张。 其一,诗具有教育作用。虞舜命夔以诗乐教胄子,培养其敦厚的品德。这是儒家诗教观念的起源。 孔子即以诗乐作为其人格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二,诗具有社会作用。夔说诗乐使神人以和”’,即建立起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这里尚未脱去上 古巫文化的色彩。后来孔子说诗可以群”,则是全从人事本身立论,但是两者之间仍可见其上下相承 的脉络。此外,先秦时代的诸侯卿大夫,在交往过程中“必称诗以谕其志”(《汉书·艺文志》),此 即所谓赋诗言志"。这是赋予了诗的交往功能,正如孔子说的: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 氏》)交往双方对于诗句的理解,只是截取其中的某一方面的意义而加以主观性的发挥,叫断章郾 义”。当诗句脱离了作品的上下文关系,从相对确定的意义中游离出来时,诗本身的志”也就可以被 赋诗者的志"自由阐释。这就有了“诗无达诂的说法 其三,据汉代一些文献所载,周王朝有“采诗以观民风的制度。无论这一说法是否确凿,至少可以 兑,“诗言志这一观念,在当时或后来产生出了关于诗的一种认识,即它是民间政治意向的表达,是 社会风情的反映,因此采诗既是一种广开言路的方式,也是君主考察社会风尚的依据,并有助于政 治教化。这是诗的政治作用,在这里,诗具有明显的工具性。 在《尚书》的这一段文字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文明初期的艺术现象,即诗乐舞的三位一体。这种现 象首先具有—种起源论的意义。如果把百兽率舞¨理解为一种原始图腾舞蹈,那么,我们有理由认 为,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产生,与原始巫术活动有着某种联系,正如现代些文化人类学家所主张 的那样。其次,这种现象还可以说明,最初的诗学观念,常常是寓诸乐论而提出的。比如《荀子·乐 论》以及《礼记乐记》,在某种意义上可同时作诗论看第一章 先秦文学批评 发布时间: 2008-05-20 浏览次数: 17000 第一章 先秦文学批评 【教学重点】杂文学观念、儒家文学观、道家文学观 尚书·尧典(节录) 《尚书》是中国古代现存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记载了唐尧至周朝的公文,主要是帝王的诏命以及 帝王对臣下的训诫。先秦时也称《书》,汉代称《尚书》,意即“上古帝王之书”(《论衡·正 说》)。因列于儒家经典,故又称《书经》。自汉代开始,即有今古文之别。汉初由伏生所授二十 九篇,用当时通行文字隶书抄写,是为《今文尚书》。而相传汉景帝时发现于孔子故宅壁中、由孔 安国献上并以先秦文字书写的《尚书》,较今文多十六篇,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之乱时亡 佚。今传《古文尚书》以及孔安国《传》乃东晋梅赜所献,其析伏生二十九篇为三十三篇,另增二 十五篇,自南朝梁即得到承认,并为唐朝官方所尊崇。然经宋以后学者考证,所增二十五篇经文及 孔传系伪作,其中以清代阎若璩考辩最为详尽。《尧典》为《尚书》第一篇,近人以为由周代史官 根据传闻编著,又经春秋战国时人补订而成。伪《古文尚书》则把“慎徽五典”以下文字析出,另加二 十八字作为《舜典》。 《尚书》的文字,虽然经过后人的增饰,但是其中“诗言志”一说,当属远古留下的观念,并作为成语 而被先秦诸子所引述。比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 下》:“诗以道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等等。所以《尚书·尧典》中帝舜对夔说的这 段话,可视为“诗言志”说的渊源。 所谓“志”,最初只是一个浑沦的概念,是对人的主观意识的整体概括,包含情感和意志。故《国语· 鲁语下》又可以说“诗所以合意”。屈原《惜颂》:“发愤以抒情。”《悲回风》:“介眇志之所惑兮,窃 赋诗之所明。”此“抒情”与“明志”,实可互训。唐孔颖达解释说:“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适也。虽有所 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 于歌咏。”(《诗大序正义》)应该说这是比较符合“诗言志”的最初内涵的。至于汉代儒生将“志”解释 为一种合乎规范的道德内容,“诗言志”亦成为儒家诗教论的一个命题,致使“情”、“志”分离,而“言 志”与“缘情”遂成为两个不同的观念。这是后来的演变,应当与原初的观念区别开来。又按近人闻一 多的理解,“志”有“记录”的意思(《歌与诗》),于是“诗言志”也就有了叙事的意义,而《诗三百》 中确实也有一些诗作是具有叙事性特点的。但是这并非是古代诗歌创作以及诗论的主流。 由“诗言志”这一基本观念,衍生出了先秦时代的若干诗学主张。 其一,诗具有教育作用。虞舜命夔以诗乐“教胄子”,培养其敦厚的品德。这是儒家诗教观念的起源。 孔子即以诗乐作为其人格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二,诗具有社会作用。夔说诗乐使“神人以和”,即建立起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这里尚未脱去上 古巫文化的色彩。后来孔子说诗“可以群”,则是全从人事本身立论,但是两者之间仍可见其上下相承 的脉络。此外,先秦时代的诸侯卿大夫,在交往过程中“必称诗以谕其志”(《汉书·艺文志》),此 即所谓“赋诗言志”。这是赋予了诗的交往功能,正如孔子说的:“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 氏》)交往双方对于诗句的理解,只是截取其中的某一方面的意义而加以主观性的发挥,叫“断章取 义”。当诗句脱离了作品的上下文关系,从相对确定的意义中游离出来时,诗本身的“志”也就可以被 赋诗者的“志”自由阐释。这就有了“诗无达诂”的说法。 其三,据汉代一些文献所载,周王朝有“采诗”以观民风的制度。无论这一说法是否确凿,至少可以 说,“诗言志”这一观念,在当时或后来产生出了关于诗的一种认识,即它是民间政治意向的表达,是 社会风情的反映,因此“采诗”既是一种广开言路的方式,也是君主考察社会风尚的依据,并有助于政 治教化。这是诗的政治作用,在这里,诗具有明显的工具性。 在《尚书》的这一段文字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文明初期的艺术现象,即诗乐舞的三位一体。这种现 象首先具有一种起源论的意义。如果把“百兽率舞”理解为一种原始图腾舞蹈,那么,我们有理由认 为,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产生,与原始巫术活动有着某种联系,正如现代一些文化人类学家所主张 的那样。其次,这种现象还可以说明,最初的诗学观念,常常是寓诸乐论而提出的。比如《荀子·乐 论》以及《礼记·乐记》,在某种意义上可同时作诗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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