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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设计条件,包括:A、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用地总面积,其中代征代拆城市道 路面积和规划净用地面积,(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公建用地、停车库用地等: B、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2)容积率:(3)建筑密度:(4)建筑高度:(5) 绿地率:C、建筑设计要求等:(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重点了解土地批租,以及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 预(销)售商品房许可证。施工至正负零时,是否办理验线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 办理规划验收手续,以査明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四、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成交的核心问题,既影响到交易双方谈判的成功,也影响到交 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还影响到合同相对方债权人的利益。如收购价格明显不合理的 过低,因此损害了收购相对人债权人的利益,该等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主张撤销收 购合同。对涉收购国有控股公司的,其交易价格应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 估报告作为参考,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 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还应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 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做好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公司收购交易的标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或收购方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增投的 股本,均涉及到交易时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权益,公司的股东权益由公司的资产和 负债决定,因此,核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产、负债是确定交易价格的基础,是开展公 司收购必须进行的工作。为避免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资料的虚假,通常应委托审计机构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 1、资本公积金 (1)资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对于公司章程规定一次缴 清出资的,应当核对验证报告、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实收资本数额与法人执照、章程中 记载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否一致。对采取分期出资的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也应采用 同样的方法进行审核 在对实收资本金进行核实时,还应当与审计机构共同核查确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出 资是否存在抽逃资本的情况,并在收购合同中约定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2)依据我国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 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由于公积金的情况对股东权益 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审核公积金的计提和帐目记录是否正确,确定公司净资 产值与实际是否相符 资产 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负债表,逐项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各项资产,包括房屋、 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建工程、应收帐款 长期投资等。(1)房屋应当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2)机器设备,主 要是指交通工具,是否办理产权登记。(3)土地使用权,主要审查土地使用权证,查 验土地使用权证性质、类别、取得方式,有无抵押情况。(4)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审 查有无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相应的权利证书。(5)在建工程,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进展情况核查在建工程,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 合同,如借款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广告发布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预销售商品房合同、 委托销售合同等。(6)应收帐款,对照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与资产负债表 与债务方进行债权确认,评估债权状况及其法律风险。(η)长期投资,对应工商登记 与资产负债表,审査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基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产状况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核实有无查封、冻结情况,以避划设计条件,包括:A、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用地总面积,其中代征代拆城市道 路面积和规划净用地面积,(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公建用地、停车库用地等; B、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2)容积率:(3)建筑密度:(4)建筑高度:(5) 绿地率: C、建筑设计要求等;(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重点了解土地批租,以及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 预(销)售商品房许可证。施工至正负零时,是否办理验线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 办理规划验收手续,以查明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四、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成交的核心问题,既影响到交易双方谈判的成功,也影响到交 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还影响到合同相对方债权人的利益。如收购价格明显不合理的 过低,因此损害了收购相对人债权人的利益,该等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主张撤销收 购合同。对涉收购国有控股公司的,其交易价格应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 估报告作为参考,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 90%,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 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还应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 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做好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公司收购交易的标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或收购方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增投的 股本,均涉及到交易时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权益,公司的股东权益由公司的资产和 负债决定,因此,核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产、负债是确定交易价格的基础,是开展公 司收购必须进行的工作。为避免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资料的虚假,通常应委托审计机构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 1、资本公积金 (1)资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对于公司章程规定一次缴 清出资的,应当核对验证报告、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实收资本数额与法人执照、章程中 记载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否一致。对采取分期出资的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也应采用 同样的方法进行审核。 在对实收资本金进行核实时,还应当与审计机构共同核查确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出 资是否存在抽逃资本的情况,并在收购合同中约定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2)依据我国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 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由于公积金的情况对股东权益 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审核公积金的计提和帐目记录是否正确,确定公司净资 产值与实际是否相符。 2、资产 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负债表,逐项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各项资产,包括房屋、 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建工程、应收帐款、 长期投资等。(1)房屋应当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2)机器设备,主 要是指交通工具,是否办理产权登记。(3)土地使用权,主要审查土地使用权证,查 验土地使用权证性质、类别、取得方式,有无抵押情况。(4)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审 查有无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相应的权利证书。(5)在建工程,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进展情况核查在建工程,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 合同,如借款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广告发布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预销售商品房合同、 委托销售合同等。(6)应收帐款,对照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与资产负债表, 与债务方进行债权确认,评估债权状况及其法律风险。(7)长期投资,对应工商登记 与资产负债表,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基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产状况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核实有无查封、冻结情况,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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