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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交临床样品的批次分析报告,因为它将有助于证明批与批之间的一致性,以及有益于建 立适宜的指纹图谱限量范围。在可能的情况下,在3期临床研究中也应尽力鉴定其有效成 在整个临床试验中的各个阶段,所用的研究样品应当是固定的配方(即:药物中间体和 药物成品中的成分或组分和组成比例是恒定的)和固定的剂型。IND申请者应尽可能地制 备出足够量的同一批的植物药产品以满足初期临床试验的需要,这一批植物药产品应是同 个药材来源和/或同一个植物药中间体来源。这对于无法获得植物药中间体和成品的生 产和质量控制等信息的申请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非常切实可行的。如果申请者不能 够实施保证批与批之间的质量控制检验,植物药成品的提供者在初期临床试验中,使用同 批或同一来源的产品是消除产品差异和批间差异的最好办法。另外,同批的植物药材和中 间体应当有充足的留样,以保证将来化学和/或药理/毒理试验研究应用。同样重要的是,植 物药提供者在需要的时候或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愿意把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详细资料提交 FDA。应当从这样的供应者获得植物药产品。如果申请者想说服FDA批准其植物产品作 为药物,那么上述这些问题是极其关键的 有时植物药材在临床上根据需要或以开处方的方式发给患者,并由患者自己在家里进 行煎制。在临床试验中,这样的方式应当尽可能地避免,由于患者之间在煎制上存在着较大 差异,所以这种作法所得到的临床数据很不可靠。在绝对必需的情况下,这样的发放方法也 仅在初期临床试验中可以考虑应用。但是,在扩大临床研究中,植物药产品(受试药物)应当 由固定的生产商在可控条件下进行生产,以保证临床研究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如果在ND中直接提供已有的临床前和/或临床研究资料或将它们作为参考文献附 后,那么应当对这些供参照的研究资料中的植物药产品和拟进行临床研究的受试物进行比 较研究,如果有可能,也应和打算上市的产品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它们相应的药材、药物中间 体和制剂)。 如果将合成或高度纯化的药物或用生物技术制成或用其它天然制备技术制成的药物加 入到植物药产品中,根据FDA条例和有关指南的规定,上述加入物质的CMC数据应当另 行描述或提供交叉检索的文献。当动物部位(如:昆虫,环节动物,鲨鱼软骨)或矿物与植物 药复方配伍时,应当提供针对这些物质的生产制备和质量控制资料。 有关药材、中间体和/或成品的CMC资料可以由申请者作为IND的一部分内容而提交 或由生产商(如果生产商和申请者不是同一实体)将上述CMC资料纳入药物主体文件 (DMF文件)而提交。DMF文件是生产商向FDA提交的文件,DMF文件可以含有人用药 物的机密资料(21CFR314.420(a)。只有在生产商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引用DMF文件中 的内容以支持IND或NDA的申请,同样只有获得生产商的认可,FDA方可对其DMF文件 进行审评。然而,利用DMF文件中资料的申请者,要对DMF文件持有人所提供的药材、中 间体或药物成品进行验收,并有适合的验收检验。 7.药理和毒理资料 IND中的药理学和毒理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和格式见21CFR312.23(a)(8)。临床前药 理学和毒理学的研究对于指导初期临床研究和预示新药潜在的毒性都是大有裨益的。传统 草药或当前市售的植物产品,由于它们在人体已经广泛的应用,所以,与合成药物或高纯化 的药物相比,要求它们提供支持其初期临床试验所需的临床前研究资料相对较少。对于那 ·524 9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Id. All rights reserved.当提交临床样品的批次分析报告 ,因为它将有助于证明批与批之间的一致性 ,以及有益于建 立适宜的指纹图谱限量范围。在可能的情况下 ,在 3 期临床研究中也应尽力鉴定其有效成 分。 在整个临床试验中的各个阶段 ,所用的研究样品应当是固定的配方(即 :药物中间体和 药物成品中的成分或组分和组成比例是恒定的) 和固定的剂型。IND 申请者应尽可能地制 备出足够量的、同一批的植物药产品以满足初期临床试验的需要 ,这一批植物药产品应是同 一个药材来源和/ 或同一个植物药中间体来源。这对于无法获得植物药中间体和成品的生 产和质量控制等信息的申请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也是非常切实可行的。如果申请者不能 够实施保证批与批之间的质量控制检验 ,植物药成品的提供者在初期临床试验中 ,使用同一 批或同一来源的产品是消除产品差异和批间差异的最好办法。另外 ,同批的植物药材和中 间体应当有充足的留样 ,以保证将来化学和/ 或药理/ 毒理试验研究应用。同样重要的是 ,植 物药提供者在需要的时候或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 ,愿意把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详细资料提交 FDA。应当从这样的供应者获得植物药产品。如果申请者想说服 FDA 批准其植物产品作 为药物 ,那么上述这些问题是极其关键的。 有时植物药材在临床上根据需要或以开处方的方式发给患者 ,并由患者自己在家里进 行煎制。在临床试验中 ,这样的方式应当尽可能地避免 ,由于患者之间在煎制上存在着较大 差异 ,所以这种作法所得到的临床数据很不可靠。在绝对必需的情况下 ,这样的发放方法也 仅在初期临床试验中可以考虑应用。但是 ,在扩大临床研究中 ,植物药产品(受试药物) 应当 由固定的生产商在可控条件下进行生产 ,以保证临床研究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如果在 IND 中直接提供已有的临床前和/ 或临床研究资料或将它们作为参考文献附 后 ,那么应当对这些供参照的研究资料中的植物药产品和拟进行临床研究的受试物进行比 较研究 ,如果有可能 ,也应和打算上市的产品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它们相应的药材、药物中间 体和制剂) 。 如果将合成或高度纯化的药物或用生物技术制成或用其它天然制备技术制成的药物加 入到植物药产品中 ,根据 FDA 条例和有关指南的规定 ,上述加入物质的 CMC 数据应当另 行描述或提供交叉检索的文献。当动物部位(如 :昆虫 ,环节动物 ,鲨鱼软骨) 或矿物与植物 药复方配伍时 ,应当提供针对这些物质的生产制备和质量控制资料。 有关药材、中间体和/ 或成品的 CMC 资料可以由申请者作为 IND 的一部分内容而提交 或由生产商 (如果生产商和申请者不是同一实体) 将上述 CMC 资料纳入药物主体文件 (DMF 文件) 而提交。DMF 文件是生产商向 FDA 提交的文件 ,DMF 文件可以含有人用药 物的机密资料(21CFR314. 420 (a) ) 。只有在生产商授权的情况下 ,才可以引用 DMF 文件中 的内容以支持 IND 或 NDA 的申请 ,同样只有获得生产商的认可 ,FDA 方可对其 DMF 文件 进行审评。然而 ,利用 DMF 文件中资料的申请者 ,要对 DMF 文件持有人所提供的药材、中 间体、或药物成品进行验收 ,并有适合的验收检验。 7. 药理和毒理资料 IND 中的药理学和毒理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和格式见 21 CFR 312. 23 (a) (8) 。临床前药 理学和毒理学的研究对于指导初期临床研究和预示新药潜在的毒性都是大有裨益的。传统 草药或当前市售的植物产品 ,由于它们在人体已经广泛的应用 ,所以 ,与合成药物或高纯化 的药物相比 ,要求它们提供支持其初期临床试验所需的临床前研究资料相对较少。对于那 · 425 · © 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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