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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规划编制 2.1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类型规划。 城市指西安市主城区②、县城和特定功能区®。镇指西安市下辖的非县城驻地的建制镇。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 细规划。 镇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乡规划含总体规划、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含建设规划。 其他类型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2.2城乡规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 接。@ 2.3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 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2.4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2.5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一 2011): 编制镇、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镇规划标准》: 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村镇规划标准》。 2.6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及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他城乡规划法规、条例、规 范、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章城市规划 第一节总体规划 2.7主城区、县城总体规划由辖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组成。 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根据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是否包含城镇体系的内容。 2.8主城区的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现行规划总结、评价及前瞻性研究阶段,总体规划纲要 阶段,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县城及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应征询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⑦ 2.9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 ①2008年,西安市第四轮总体规划批复及若干经济政策出台后,地方经济走上了通过建设用地的快速增加来促进经济 增长的粗放型发展之路。 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这种粗放型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为契合国家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整,有必要依据相 关法规构建与各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西安市城乡规划体系,明确各类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 城市建设用地有序增加。 ②第四版总规确定的49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 ③指根据城市发展需求独立划定的区域 ④《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⑤在行政体系中,乡与非城关建制镇处在同一级别,故乡规划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关于镇规划的 内容执行。 ⑥《城乡规划法》第五条。 ⑦西安市总体规划的审批部门为国务院,故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2条,增加现行规划总结、评价及前瞻性研 究阶段。周边县城及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审批部门为西安市政府,不对编制步骤做强制性要求。 22 第二部分 规划编制① 2.1 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类型规划。 城市指西安市主城区②、县城和特定功能区③。镇指西安市下辖的非县城驻地的建制镇。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 细规划。 镇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④ 乡规划含总体规划、建设规划。⑤ 村庄规划含建设规划。 其他类型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2.2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 接。⑥ 2.3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 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2.4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2.5 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2011); 编制镇、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镇规划标准》; 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村镇规划标准》。 2.6 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及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他城乡规划法规、条例、规 范、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章 城市规划 第一节 总体规划 2.7 主城区、县城总体规划由辖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组成。 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根据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是否包含城镇体系的内容。 2.8 主城区的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现行规划总结、评价及前瞻性研究阶段,总体规划纲要 阶段,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县城及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应征询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⑦ 2.9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 ① 2008 年,西安市第四轮总体规划批复及若干经济政策出台后,地方经济走上了通过建设用地的快速增加来促进经济 增长的粗放型发展之路。 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这种粗放型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为契合国家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整,有必要依据相 关法规构建与各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西安市城乡规划体系,明确各类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 城市建设用地有序增加。 ② 第四版总规确定的 490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 ③指根据城市发展需求独立划定的区域 ④《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⑤ 在行政体系中,乡与非城关建制镇处在同一级别,故乡规划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关于镇规划的 内容执行。 ⑥《城乡规划法》第五条。 ⑦西安市总体规划的审批部门为国务院,故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 12 条,增加现行规划总结、评价及前瞻性研 究阶段。周边县城及特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审批部门为西安市政府,不对编制步骤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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