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中国足协处罚案】—受案范围长春亚泰足球队在2001年10月6日 的第22轮与浙江绿城足球队比赛中,净胜6球,在整个赛季中排名甲B第二。按照中国 足协发布的《全国足球队甲级联赛规则》第9条关于“获得全国足球甲级队B组联赛前两 名的队,次年参加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的规定,长春亚泰足球队应升入甲A足球队之 列。但是,中国足协在联赛后的2001年10月16日,做出足纪字(2001)14号“关于对 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淅浙江绿城俱乐部足球队处理的决定”,该决定 取消了长春亚泰升入甲A资格和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