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 年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10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 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税款为34000 元,支付铁路部门运费10000元,其中运 费8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保管费500 元,装卸费500元,货款及运费已付清, 材料入库。 (2)2月15日,接受某单位投资转入材料 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税合计 117000元,材料尚未入库。 (3)2月2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一批,价款160万元,成本48万元,合同 规定两月一期分三次等额收取货款及税 款,货已发出,按合同规定收到第一期货 款、税款,存入银行。 (4)2月25日对外捐赠产品一批,成本价 4万元,售价5万元,货已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