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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君主或王的任职都是终身的,而执政官的任期为一年:集体 性则意味着两位执政官都拥有充分的治权,而且都可以对对方行使否决权;同样由于职 位的暂时性,使执政官在任职结束后又重新成为普通市民并对其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 至于对治权的限制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对军事治权的限制和对城内治权的限制 对军事治权的限制主要由元老院来行使,执政官一般不能自行约定由一个人负责城市管 理,由另一人负责军队指挥,因此元老院实际上决定着每个执政官的军事权限。“向民 众申诉制度”则是对城内治权的特有限制,该制度规定,拥有治权的执政官不得无视其 申诉而对罗马市民处以死刑或鞭笞,只有拥有充分权利的罗马市民才有权在城墙内和离 城墙一千步之内的范围内提出申诉,军事治权和城内治权的划分也由此而来。随着罗马 宪制的不断发展,这种限制了执政官以最严厉的方式运用治权所固有的强制权、被罗马 人视为对市民自由权的“最高宪制保障”[23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起初不得针对独裁 官提出申诉,后来申诉可以在独裁官任期届满时提出,公元前二世纪的《波尔其法》规 定执法官应当允许罪犯为躲避死刑而逃跑,并取消了离城墙一千步的限制,行省的市民 也可以享有申诉权,除军事犯罪外,士兵也可以针对将军提出申诉,甚至对违反禁令的 执法官也规定了刑罚。 共和国末期,罗马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先后经历了公元前90-88年的同盟战争、公元 前73-71年的斯巴达克起义以及前三头同盟和后三头同盟的争权夺利的斗争,共和国 的政治形式和它的社会阶级内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广大的地中海市场、行 省奴隶主的新集团、意大利和行省之间、公民和非公民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关系都坚持要 求新的管理制度”[24]。在这种形势下,屋大维于公元前30-28年先后获得了终身保民 官、大元帅、元首的称号,公元前27年1月13日又被元老院奉为奧古斯都,罗马至 此进入帝国时期。由于共和的传统和习惯在罗马还有相当的影响,屋大维在集权的过程 中十分谨慎,“他小心遵循共和国旧制,每增加一种职权都要求有前例可循,采取合法 的渐进手段,逐步增加元首的权力”[25],由此形成了罗马独特的元首政治,元首也因 此成为罗马帝国时期君主制成分的代表。 元首制度的确立也体现了鲜明的罗马特色,即逐步通过制度的建立规避君主之名而使元 首享有君主之实。屋大维首先在公元前27年1月13日的元老院会议上宣布辞去由自 己完全掌握国家事务的非常权力,而将该权力交还元老院,此举为他赢得了“奥古斯都”权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君主或王的任职都是终身的,而执政官的任期为一年;集体 性则意味着两位执政官都拥有充分的治权,而且都可以对对方行使否决权;同样由于职 位的暂时性,使执政官在任职结束后又重新成为普通市民并对其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 至于对治权的限制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对军事治权的限制和对城内治权的限制, 对军事治权的限制主要由元老院来行使,执政官一般不能自行约定由一个人负责城市管 理,由另一人负责军队指挥,因此元老院实际上决定着每个执政官的军事权限。“向民 众申诉制度”则是对城内治权的特有限制,该制度规定,拥有治权的执政官不得无视其 申诉而对罗马市民处以死刑或鞭笞,只有拥有充分权利的罗马市民才有权在城墙内和离 城墙一千步之内的范围内提出申诉,军事治权和城内治权的划分也由此而来。随着罗马 宪制的不断发展,这种限制了执政官以最严厉的方式运用治权所固有的强制权、被罗马 人视为对市民自由权的“最高宪制保障”[23]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起初不得针对独裁 官提出申诉,后来申诉可以在独裁官任期届满时提出,公元前二世纪的《波尔其法》规 定执法官应当允许罪犯为躲避死刑而逃跑,并取消了离城墙一千步的限制,行省的市民 也可以享有申诉权,除军事犯罪外,士兵也可以针对将军提出申诉,甚至对违反禁令的 执法官也规定了刑罚。 共和国末期,罗马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先后经历了公元前 90-88 年的同盟战争、公元 前 73-71 年的斯巴达克起义以及前三头同盟和后三头同盟的争权夺利的斗争,共和国 的政治形式和它的社会阶级内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广大的地中海市场、行 省奴隶主的新集团、意大利和行省之间、公民和非公民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关系都坚持要 求新的管理制度”[24]。在这种形势下,屋大维于公元前 30-28 年先后获得了终身保民 官、大元帅、元首的称号,公元前 27 年 1 月 13 日又被元老院奉为奥古斯都,罗马至 此进入帝国时期。由于共和的传统和习惯在罗马还有相当的影响,屋大维在集权的过程 中十分谨慎,“他小心遵循共和国旧制,每增加一种职权都要求有前例可循,采取合法 的渐进手段,逐步增加元首的权力”[25],由此形成了罗马独特的元首政治,元首也因 此成为罗马帝国时期君主制成分的代表。 元首制度的确立也体现了鲜明的罗马特色,即逐步通过制度的建立规避君主之名而使元 首享有君主之实。屋大维首先在公元前 27 年 1 月 13 日的元老院会议上宣布辞去由自 己完全掌握国家事务的非常权力,而将该权力交还元老院,此举为他赢得了“奥古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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