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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积极地、有限度地组织、管理、控制经济成为一种趋势。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 出现了西方学者所说的“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倾向,出现了即非公法也非私 法的“混合部门法”,如社会福利法、劳动法等。 还应指出,不是说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严格主张划分公法和私法。在英美法系的国 家中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并不严格,有一时期甚至出现公法和私法混同现象。英国就认为 私法也是公法,根本就不承认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英国法学家丁奥斯丁认为,一切法都是 主权者的命令,通过国家权力起强制作用,不因公法和私法而有所不同。美籍奥地利法学 家H·凯尔森也反对把法律划分公法和私法。在英美法系国家里,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 法和衡平法。普遍法是英国自11世纪开始,通过王室法官的判决,逐步形成的、适用于 全国的法律,即由普通法院通过判决所创立和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在普通法过分僵化的 形式已远不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时,于14世纪开始,为弥补普通法不足, 由稀平法院根据公平、正义、良心,亦即衡平原则通过判决形成的法律。19世纪前期,英 国法主要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为代表,自19世纪以来,制定法大量增加,并广泛传入其殖 民地,英美法系逐步。在英国法系中,法官在立法和司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他们重视实 用和历史传统,特别在私法中由于在传统实用和历史传统,特别在私法中由于在传统上级 诉讼令状的不同作为法律分类的依据,因而不大注意部门法的划分。例如,在英国,它们 没有民法这一法律部门,其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的法律分为契约法、财产法、侵权行为法、 继承法、婚姻法等。部门法的划分显得比较杂乱、不严格 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基础 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公法与私法实际的划分的基础,首先在于其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私人利益开始逐步摆脱政治国家的专制,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市民 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逐渐分离。这完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市场经济必 然促进利益主体多元化,私人的物质生产、交换、消费活动必须摆脱政府的家长式的干预, 成为在政治领域外的经济活动。这种分离是一缓慢的进程,到了后资本主义时期,这种分 离便彻底完成。那时,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全部权力,全体人民成了 自己的主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融合为一体,“彻底”的民主制在这一新的社会中诞生 所以,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来说是原动力,市民社会在自身的发展进程中逐步把自 己变成了“彻底”民主制的国家。 其次,资本主义国家划分公法和私法还有其固有的历史渊源。资本主义两大法系对公3 预,积极地、有限度地组织、管理、控制经济成为一种趋势。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 出现了西方学者所说的“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倾向,出现了即非公法也非私 法的“混合部门法”,如社会福利法、劳动法等。 还应指出,不是说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严格主张划分公法和私法。在英美法系的国 家中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并不严格,有一时期甚至出现公法和私法混同现象。英国就认为 私法也是公法,根本就不承认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英国法学家丁奥斯丁认为,一切法都是 主权者的命令,通过国家权力起强制作用,不因公法和私法而有所不同。美籍奥地利法学 家 H·凯尔森也反对把法律划分公法和私法。在英美法系国家里,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 法和衡平法。普遍法是英国自 11 世纪开始,通过王室法官的判决,逐步形成的、适用于 全国的法律,即由普通法院通过判决所创立和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在普通法过分僵化的 形式已远不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时,于 14 世纪开始,为弥补普通法不足, 由稀平法院根据公平、正义、良心,亦即衡平原则通过判决形成的法律。19 世纪前期,英 国法主要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为代表,自 19 世纪以来,制定法大量增加,并广泛传入其殖 民地,英美法系逐步。在英国法系中,法官在立法和司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他们重视实 用和历史传统,特别在私法中由于在传统实用和历史传统,特别在私法中由于在传统上级 诉讼令状的不同作为法律分类的依据,因而不大注意部门法的划分。例如,在英国,它们 没有民法这一法律部门,其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的法律分为契约法、财产法、侵权行为法、 继承法、婚姻法等。部门法的划分显得比较杂乱、不严格。 二、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基础 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公法与私法实际的划分的基础,首先在于其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私人利益开始逐步摆脱政治国家的专制,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市民 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逐渐分离。这完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市场经济必 然促进利益主体多元化,私人的物质生产、交换、消费活动必须摆脱政府的家长式的干预, 成为在政治领域外的经济活动。这种分离是一缓慢的进程,到了后资本主义时期,这种分 离便彻底完成。那时,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全部权力,全体人民成了 自己的主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融合为一体,“彻底”的民主制在这一新的社会中诞生 了。所以,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来说是原动力,市民社会在自身的发展进程中逐步把自 己变成了“彻底”民主制的国家。 其次,资本主义国家划分公法和私法还有其固有的历史渊源。资本主义两大法系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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