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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崇的但毫无说服力的价值的文化理论一一这让他非常明确地把社会学跟人类学区分开一 相反,涂尔干在后期摆出了一种坚定的理论立场,他反对这样一种学科的分割,同时也反 对任何认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绝对断裂的观点 这样一个文化社会学的宏大计划一一是涂尔干后期提出的(亚历山大,1990:亚历山大 等,1993:并参见埃米尔巴耶尔,1996)一一使得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知我在前面倡导的研究 行动及其环境的方法的最重要的意涵。它使得我们可以更紧密地把行动跟行动者本人的经历 的意义联系起来,也可以更紧密地把它跟文化形式联系起来,后者建构着意义,并让行动在 制度化的压力和系统的紧迫性中具有更大的自由度,而相比之下,帕森斯的价值理论赋予行 动的自由度要小得多。实际上,行动者是在积极而无穷无尽地展示着加芬克尔所说的“索引 性”。不过,在行动者把意外之事转变为期待之事时一一使用已有的理解模式一—他们不是 简单地公然承认与有效地约東着社会关系的那些价值相契合。也就是说,他们不只是像戈夫 曼理解的那样进行着“理想化”。 行动者代表的不仅是被制度化的意义结构。这里所说的制度化是指是由社会系统组织 惩罚与奖赏,或为了社会系统而组织、惩罚与奖赏。当然,在一些地方(例如,帕森斯和希 尔斯,1951),帕森斯确实谈到了文化的“模式”整合约束了系统整合或者功能整合,也谈 到了由此产生“文化约束”的可能性。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他认为约束来自于社会系统 而不是文化系统。虽然他的“完全制度化的原理”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理想模型,而并非真 实地在描述一种毫无争执的社会生活,但是这个概念却清楚地表明帕森斯赋予社会体系以高 于文化的优先性,认为制度机制是从文化模式中选择的,而文化却主要是一种进行制度性约 束和控制的机制。他极少关注文化自身的内在规则和叙事。不应该这样认为,即虽然文化具 有广泛的规则和表述形式,但它却跟社会具有相关性:而应该说,是因为文化具有广泛的规 则和表述形式,所以它才跟社会具有了相关性。它在每个行动和制度中制造了“意义的增量” (利科,1977),这种增量跟每一种制度化的实体行动之间产生了紧张与距离。9 市民社会 这种关于行动与文化的新观点对分析社会系统及其组成部分有一定意义。对这些意义, 我不打算在各种各样的制度领域中以一种普遍的方式来加以探究。我想关注市民的领域,亦 即“市民社会”的世界:在最近几年中它可能已成为被讨论得最为广泛的社会现象了(比如 科恩和阿拉托,1992:卡尔霍恩,1992)。 如果从宏观社会学的立场来看战后理论化第二个浪潮中的微观理论,就可以看到这些关 于互动的具体形式的描述暗示了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一种并非由大规模的、强制 性的结构所控制,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沟通与互惠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理性选择的理论家 重视竞争,他们认为尽管存在着权力的不平等,但总是可以实现平衡。布鲁默(参见苏里, 1988)认为,行动者成功地建构了联系自我与他者的一致性行为框架。戈夫曼尽管经常强调 行动者为了获得控制和成功而隐藏他们的动机,但他笔下描述的行动者仍然付出巨大努力以 气质优雅的行为呈现他们自身;他还描述了各种各样的遵从,以及非个体而又具有约束力的 团结形式,公共行为依赖于这种团结并反过来促成了它。加芬克尔将人际间的相互信任视作 理解的核心;他解释道,行动者应当假定存在着达成共识的原则以及大家共同分享的价值, 哪怕没有铁定的证据表明它们的确存在着。这种假定以及由此产生的互动形式使得这种非正 规的信任机制真正出现的可能性大为提高 启发 9当然,这是艾森斯塔德论述在文明的过渡年代,张力与紧张具有核心重要性的观点(参见亚历山大 1992b)。正是意识到意义增量的存在,艾森斯塔德直接转向了制度化理论,认为实际上是制度化产生了紧 张,而不是解决了它们。同样也坚持认为文化规范允许一种超越性的经验,它有利于促成非制度性行动的 论述,请参见迪贝(1994)推崇的但毫无说服力的价值的文化理论——这让他非常明确地把社会学跟人类学区分开— —相反,涂尔干在后期摆出了一种坚定的理论立场,他反对这样一种学科的分割,同时也反 对任何认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绝对断裂的观点。 这样一个文化社会学的宏大计划——是涂尔干后期提出的(亚历山大,1990;亚历山大 等,1993;并参见埃米尔巴耶尔,1996)——使得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知我在前面倡导的研究 行动及其环境的方法的最重要的意涵。它使得我们可以更紧密地把行动跟行动者本人的经历 的意义联系起来,也可以更紧密地把它跟文化形式联系起来,后者建构着意义,并让行动在 制度化的压力和系统的紧迫性中具有更大的自由度,而相比之下,帕森斯的价值理论赋予行 动的自由度要小得多。实际上,行动者是在积极而无穷无尽地展示着加芬克尔所说的“索引 性”。不过,在行动者把意外之事转变为期待之事时——使用已有的理解模式——他们不是 简单地公然承认与有效地约束着社会关系的那些价值相契合。也就是说,他们不只是像戈夫 曼理解的那样进行着“理想化”。 行动者代表的不仅是被制度化的意义结构。这里所说的制度化是指是由社会系统组织、 惩罚与奖赏,或为了社会系统而组织、惩罚与奖赏。当然,在一些地方(例如,帕森斯和希 尔斯,1951),帕森斯确实谈到了文化的“模式”整合约束了系统整合或者功能整合,也谈 到了由此产生“文化约束”的可能性。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他认为约束来自于社会系统, 而不是文化系统。虽然他的“完全制度化的原理”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理想模型,而并非真 实地在描述一种毫无争执的社会生活,但是这个概念却清楚地表明帕森斯赋予社会体系以高 于文化的优先性,认为制度机制是从文化模式中选择的,而文化却主要是一种进行制度性约 束和控制的机制。他极少关注文化自身的内在规则和叙事。不应该这样认为,即虽然文化具 有广泛的规则和表述形式,但它却跟社会具有相关性;而应该说,是因为文化具有广泛的规 则和表述形式,所以它才跟社会具有了相关性。它在每个行动和制度中制造了“意义的增量” (利科,1977),这种增量跟每一种制度化的实体行动之间产生了紧张与距离。9 市民社会 这种关于行动与文化的新观点对分析社会系统及其组成部分有一定意义。对这些意义, 我不打算在各种各样的制度领域中以一种普遍的方式来加以探究。我想关注市民的领域,亦 即“市民社会”的世界;在最近几年中它可能已成为被讨论得最为广泛的社会现象了(比如 科恩和阿拉托,1992;卡尔霍恩,1992)。 如果从宏观社会学的立场来看战后理论化第二个浪潮中的微观理论,就可以看到这些关 于互动的具体形式的描述暗示了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一种并非由大规模的、强制 性的结构所控制,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沟通与互惠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理性选择的理论家 重视竞争,他们认为尽管存在着权力的不平等,但总是可以实现平衡。布鲁默(参见苏里, 1988)认为,行动者成功地建构了联系自我与他者的一致性行为框架。戈夫曼尽管经常强调 行动者为了获得控制和成功而隐藏他们的动机,但他笔下描述的行动者仍然付出巨大努力以 气质优雅的行为呈现他们自身;他还描述了各种各样的遵从,以及非个体而又具有约束力的 团结形式,公共行为依赖于这种团结并反过来促成了它。加芬克尔将人际间的相互信任视作 理解的核心;他解释道,行动者应当假定存在着达成共识的原则以及大家共同分享的价值, 哪怕没有铁定的证据表明它们的确存在着。这种假定以及由此产生的互动形式使得这种非正 规的信任机制真正出现的可能性大为提高。 有启发。 9 当然,这是艾森斯塔德论述在文明的过渡年代,张力与紧张具有核心重要性的观点(参见亚历山大, 1992b)。正是意识到意义增量的存在,艾森斯塔德直接转向了制度化理论,认为实际上是制度化产生了紧 张,而不是解决了它们。同样也坚持认为文化规范允许一种超越性的经验,它有利于促成非制度性行动的 论述,请参见迪贝(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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