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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从“点名”的目的说起。很简单,就是想知道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有助于了解教学情况,也有助于对各个学生的考评。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 是请假制度是否完善合理。按以往的惯例,凡有事因需要请假的,都应写 好请假条交给相关负责人(如班主任、辅导员、课任教师等),经批准后才 可以缺课。而且请假时间的长短与审批层级是有关系的,如果只有一次课, 课任教师同意即可;如果是半天或一两天,则需辅导员批准;如果是三天以 上的,就要报送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如果是长时间需要休学的,就要报请学 校教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如此规定,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但在具体执行 中,却经常被淡化了。这样对教师进行教学就变得有些不利了。二是处罚力 度是否适当可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些违反请假制度的事 例,如只是口头、打电话、发短信、代转达的方式,也有后来补假的。但这 毕竟还算是有请假的。有个别学生是从不露面的,到了考试前才来,也有始 终都不来的。对这样的同学,只有每次或经常点名才能发现,否则到了最后 只要来参加考试了,多数也能蒙混过关,有些还可能得到好成绩。按有些学 校的规定,凡旷课数达半学期或几周次课的学生,教师可以不给成绩。这样 的处罚力度实际上并不苛刻,因为要发现类似的学生,就意味着教师必须严 格每次课上必点名的制度(韩国部分高校便是如此),但这其实是很难的, 除非是小班上课。如果一个班级人数在三十人以上,要经常点名就要耗费不 少时间,何况是有些班级超过一百人的,要完整点一次名就要浪费十几分钟 了。如此而论,要证明一个经常逃课的学生是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其实 是很难的,除非每次点名都有所针对性。三是缺课事实如何与成绩挂钩。这 个问题,大多数的高校是没有具体解决方案的,都靠教师灵活处置。这应该 是可以的。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尤其是学分制出现以后,没有出台相关的规 定,对教师考评学生会造成不利。比如,同样是请假或旷课,有一次的,有 多次的,也有很多次或很长的,在还没有触及校规的情况下,如何在总评成 绩上对这些学生合理扣分呢?可能就只是酌情扣分罢了。现在的学生大多对 成绩很看重,如果没有完善的考评机制,那么就会出现:经常请假或迟到、 早退、缺席的反而比出勤情况良好的同学拿到更好的成绩不妨从“点名”的目的说起。很简单,就是想知道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有助于了解教学情况,也有助于对各个学生的考评。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 一是请假制度是否完善合理。按以往的惯例,凡有事因需要请假的,都应写 好请假条交给相关负责人(如班主任、辅导员、课任教师等),经批准后才 可以缺课。而且请假时间的长短与审批层级是有关系的,如果只有一次课, 课任教师同意即可;如果是半天或一两天,则需辅导员批准;如果是三天以 上的,就要报送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如果是长时间需要休学的,就要报请学 校教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如此规定,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但在具体执行 中,却经常被淡化了。这样对教师进行教学就变得有些不利了。二是处罚力 度是否适当可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些违反请假制度的事 例,如只是口头、打电话、发短信、代转达的方式,也有后来补假的。但这 毕竟还算是有请假的。有个别学生是从不露面的,到了考试前才来,也有始 终都不来的。对这样的同学,只有每次或经常点名才能发现,否则到了最后 只要来参加考试了,多数也能蒙混过关,有些还可能得到好成绩。按有些学 校的规定,凡旷课数达半学期或几周次课的学生,教师可以不给成绩。这样 的处罚力度实际上并不苛刻,因为要发现类似的学生,就意味着教师必须严 格每次课上必点名的制度(韩国部分高校便是如此),但这其实是很难的, 除非是小班上课。如果一个班级人数在三十人以上,要经常点名就要耗费不 少时间,何况是有些班级超过一百人的,要完整点一次名就要浪费十几分钟 了。如此而论,要证明一个经常逃课的学生是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其实 是很难的,除非每次点名都有所针对性。三是缺课事实如何与成绩挂钩。这 个问题,大多数的高校是没有具体解决方案的,都靠教师灵活处置。这应该 是可以的。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尤其是学分制出现以后,没有出台相关的规 定,对教师考评学生会造成不利。比如,同样是请假或旷课,有一次的,有 多次的,也有很多次或很长的,在还没有触及校规的情况下,如何在总评成 绩上对这些学生合理扣分呢?可能就只是酌情扣分罢了。现在的学生大多对 成绩很看重,如果没有完善的考评机制,那么就会出现:经常请假或迟到、 早退、缺席的反而比出勤情况良好的同学拿到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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