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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适用方法是行政处罚运用于各种行政违法案件和违法者的方式或方法。行政 处罚主体在行政处罚适用中,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罚方法,下面仅介绍几种主要的 处罚方法。 1.不予处罚。不予处罚是对某些具有违法行为的人因有特定情形而不实施处罚,以正 确实现行政处罚的适用目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处罚:(1)精神病人在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2)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3)违法行 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超过追责时效的,也不再予以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就轻、就低予 以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处罚幅 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针对以下几种情况:(1)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 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处罚方式或幅度内,适用严厉的处 罚方式或就高、就重予以处罚。从重处罚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1)违法情节恶劣,后果 严重的:(2)在结伙实施违法中起主要作用的:(3)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4)胁迫诱騙 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的:(5)抗拒、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6)对检举人、 证人打击报复的:(7)隐匿、销毁、伪造有关证据,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 4.分别处罚。分别处罚,是指对同一违法行为中的多个当事人或者对同一当事人不同 种类的多个违法行为分别加以确定,并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分别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情况:(1)对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处罚实施机关应根据他们各自在违法活动中 的情节及危害后果,分别给予处罚并分别执行;(2)对一人同时实施了两个以上不同种类的 违法行为,由同一个处罚实施机关管辖的,处罚机关应对其多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然后合 并执行:(3)法人、其他组织等团体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对单位、单位的代表人和直接责 任人员分别处罚并分别执行。 第五节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指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过程和方式。行政处罚程序属于 行政程序中的一种。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0、31、32条分别规定了行政处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是简易程 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都必须遵守的原则。(1)查明事实后,才决定处罚。(2) 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保障当事人的陈 述权、申辩权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当场实施处罚的一种简便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高, 但只能针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违法案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处罚的违法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案情方面,违法事实确凿、清楚:(2)在 处罚依据方面,有法定的依据:(3)在处罚程序上,对公民是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 罚、对单位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2.简易程序的主要过程 《行政处罚》第125页《行政处罚》 第125页 行政处罚的适用方法是行政处罚运用于各种行政违法案件和违法者的方式或方法。行政 处罚主体在行政处罚适用中,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罚方法,下面仅介绍几种主要的 处罚方法。 1.不予处罚。不予处罚是对某些具有违法行为的人因有特定情形而不实施处罚,以正 确实现行政处罚的适用目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处罚:(1)精神病人在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2)不满 14 岁的未成年人;(3)违法行 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超过追责时效的,也不再予以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就轻、就低予 以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处罚幅 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针对以下几种情况:(1)已满 14 岁不满 18 岁的 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在法定处罚方式或幅度内,适用严厉的处 罚方式或就高、就重予以处罚。从重处罚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1)违法情节恶劣,后果 严重的;(2)在结伙实施违法中起主要作用的;(3)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4)胁迫诱骗 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的;(5)抗拒、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6)对检举人、 证人打击报复的;(7)隐匿、销毁、伪造有关证据,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 4.分别处罚。分别处罚,是指对同一违法行为中的多个当事人或者对同一当事人不同 种类的多个违法行为分别加以确定,并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分别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情况:(1)对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处罚实施机关应根据他们各自在违法活动中 的情节及危害后果,分别给予处罚并分别执行;(2)对一人同时实施了两个以上不同种类的 违法行为,由同一个处罚实施机关管辖的,处罚机关应对其多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然后合 并执行;(3)法人、其他组织等团体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对单位、单位的代表人和直接责 任人员分别处罚并分别执行。 第五节 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指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过程和方式。行政处罚程序属于 行政程序中的一种。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 一、行政处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 30、31、32 条分别规定了行政处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是简易程 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都必须遵守的原则。(1)查明事实后,才决定处罚。(2) 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保障当事人的陈 述权、申辩权。 二、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是当场实施处罚的一种简便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高, 但只能针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违法案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处罚的违法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案情方面,违法事实确凿、清楚;(2)在 处罚依据方面,有法定的依据;(3)在处罚程序上,对公民是处以 5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 罚、对单位是处以 10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2.简易程序的主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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