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昼夜通航的I~IV级航道: (2)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100万吨的V~VⅡ级山区航 道; (3)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300万吨的V~VI级平原航 道; (4)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500万吨的V~VⅡ级运河航道 和水网航道; (5)年客运量超过100万人次的航道。 2.2.2.2季节性通航的VⅡ级航道的维护应为三类维护。 2.2.2.3条件介于一类维护和三类维护之间的航道维护,应列 为二类维护。 2.2.3特殊河段的航道维护类别,经分析论证可进行适当调整。 2.3航道测报与航道信息发布 2.3.1航道测报应包括航道尺度、航标异动和航道其他重要变化 情况等测报内容。 2.3.2枯水期出浅航道的航道尺度测报次数应符合表2.3.2的 规定。中水期或洪水期出浅航道的航道尺度测报,应在表2.3.2 的基础上增加出浅期的测报次数。出浅区的具体位置和测时邻近 水位站的水位应同时测报。 枯水期出浅航道的航道尺度测报次数 表2.3.2 航道维护类别 枯水期 中水期 洪水期 1~3天1次,当航 道水深或宽度接近 5~15天1次,其 10-30天1次, 维护标准时,每天1 中通航海轮航道5 其中通航海轮航 天1次 道10天1次 次 3~10天1次,当航 道水深或宽度接近维 15~30天1次 30~60天1次 护标准时,每天1次 每年测报1~2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