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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例6-7中,由规则五求出的极值方程的解 有两个,即1=0.42和2=-1.58,对于例6- 7的负反馈系统,是根轨迹与实轴交点的合理值, 因为它是实轴上根轨迹上的一点;不嵇实轴的 根轨迹上,故在例6-7中被舍去。这种情况在本 例中正好相反,由于是正反馈系统,实轴上的 根轨迹改变了, α2=滚轴的根轨迹上, 它是根轨迹与实轴交点(分离点)的合理值, 而 01=-04在实轴的根轨迹上,应舍去。 由此可见,虽然规则五没有改变,但在确定分 离点时,应考虑规则三变化的影响。 55 在例6-7中,由规则五求出的极值方程的解 有两个,即 和 ,对于例6- 7的负反馈系统, 是根轨迹与实轴交点的合理值, 因为它是实轴上根轨迹上的一点; 不在实轴的 根轨迹上,故在例6-7中被舍去。这种情况在本 例中正好相反,由于是正反馈系统,实轴上的 根轨迹改变了, 在实轴的根轨迹上, 它是根轨迹与实轴交点(分离点)的合理值, 而 不在实轴的根轨迹上,应舍去。 由此可见,虽然规则五没有改变,但在确定分 离点时,应考虑规则三变化的影响。 1 2 1.58 2 = − 0.42 1 = − 1.58 0.42 2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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