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如果强制性权力衰弱,必然出现挑战,而体系最终会被破坏,并被另一种基于更牢 固武力的体系所取代。在为控制社会剩余而进行的斗争中,只要还有更高一级的上诉法庭一 人们可以带著或有成功可能和可能利益的案例上诉于此,他们就不会接受失败。 这里所涉及的原理与现代军人所深深卷入的战争升级的原理是一样的。以轻武器为基础 的小型战争必然上升到使用更致命性武器的致命战争——如果参战一方希望通过冲突的升 级来转败为胜的话。类似地,就社会内部的冲突而言,卷入冲突的各方总是想把问题诉诸最 终的上诉法庭一一只要还有于此获利的可能性。尽管人们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诉诸武装 革命,但当涉及到是对一个社会全部剩余的控制时,前景就格外诱人了。这种诱惑力直接随 当前统治的衰弱程度而变化。 然而,正如英国著名的保守主义者爱德蒙·伯克( Edmund burke)所认识到的:“单单 使用武力只是暂时的。它可以征服一时:却不能消除再次征服的必要性:一个国家并未得到 治理( governed),它将永远求诸于征服。”虽然武力是一个社会中攫取权力的最有效工具 虽然它始终是不平等制度的基础,但它却不是保持和利用一个权力地位并从中获取最大利益 的最有效工具。因此,不管一个新政权有什么目标,一旦有组织的反对者被摧毁,它就最好 增加其它控制技巧和工具的使用,而让武力退到后台,只在其它方法失效之时使用 如果新的统治精英追求的是物质目标,且只关注自己财富的增长,很快就会发现这种强 权统治既低效又浪费。只要他依赖武力,大量利润就会被消耗在压制的成本上。如果人民的 遵从仅仅是出于对有形暴力的畏惧,那么统治者就总是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富致力 于维持对人民的控制,并将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分开。更糟糕的是,一般在人类价值等级中 处于较高地位的荣誉,与那些单凭武力统治的人无缘。 如果物质主义的精英具有从强权统治( rule of might)转移到正当统治( rule of right)的 强烈动机,那么对于受意识形态驱动的精英来说,这种动机就更为强烈。如果他们甘冒革命 的可怕风险与艰难去实现引领他们的梦想与理想,那么人民的自愿合作就至关重要,而这靠 武力是达不到的。武力至多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个建立一新的社会秩序的目的只有在大 多数社会成员自愿地将其作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而加以接受时,才能完全达到。革命的目的是 要摧毁阻止这一梦想实现的旧时精英及其制度。一旦他们被摧毁,新的意识形态精英便努力 靠劝服来统治。因此,那些靠武力援取权力的人发现,一且消除了有效组织起来的敌对势力 就将他们的统治合法化是有利的。武力不再继续扮演它过去曾扮演过的角色。它不再作为特 殊的一小部人的私人资源而发挥作用。相反,它必须被转变为一种用以维护法律与秩序的公 共资源。 这似乎等于说,那些冒巨大风险取代旧统治者的人现在必须放弃他们已经赢得的东西 但实际上根本没必要这么做,因为只要稍微动一动脑筋,武力就可以被转变成权威,而强权 被转变为公理。 靠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实现这种转变。首先,由于拥有强制性权力,一个新的统治精英处 在一个有利的位置以便按照他所认为适当的方式重写其领地上的法律。这赋予他们以独一无 二的良机,因为法律就其性质而言一直被等同于公正和正义的统治。既然法令法规是用普适 和非人格的术语来表述的,它们就显得是支持抽象的公正原则而不是某些人或阶级的特殊利 益。法律先于其可被适用的事件而存在这一事实,暗示着一种客观的不偏不倚,而这也有助 于它被接受。然而,法律总是可以按照一种有利于社会中某个特定部分的方式来书写的。安 那托利·弗朗士( Anatole france)对此看得十分清楚,他写道:“法律之神圣的平等同时禁 止富人和穷人在桥下过夜、沿街乞讨和偷面包”。 很明显,那些得到统治者任命的人员,根据他们对统治者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及其不可 替换的程度而得到酬报。这些人不是根据他们对公共利益的贡献而获得酬报的,这与诸如金 斯里·戴维斯( Kingsley Davis)和威尔伯特·摩尔( Wilbert Moore)等功能主义理论家的7 的基础。如果强制性权力衰弱,必然出现挑战,而体系最终会被破坏,并被另一种基于更牢 固武力的体系所取代。在为控制社会剩余而进行的斗争中,只要还有更高一级的上诉法庭— —人们可以带著或有成功可能和可能利益的案例上诉于此,他们就不会接受失败。 这里所涉及的原理与现代军人所深深卷入的战争升级的原理是一样的。以轻武器为基础 的小型战争必然上升到使用更致命性武器的致命战争——如果参战一方希望通过冲突的升 级来转败为胜的话。类似地,就社会内部的冲突而言,卷入冲突的各方总是想把问题诉诸最 终的上诉法庭——只要还有于此获利的可能性。尽管人们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诉诸武装 革命,但当涉及到是对一个社会全部剩余的控制时,前景就格外诱人了。这种诱惑力直接随 当前统治的衰弱程度而变化。 然而,正如英国著名的保守主义者爱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所认识到的:“单单 使用武力只是暂时的。它可以征服一时;却不能消除再次征服的必要性:一个国家并未得到 治理(governed),它将永远求诸于征服。”虽然武力是一个社会中攫取权力的最有效工具, 虽然它始终是不平等制度的基础,但它却不是保持和利用一个权力地位并从中获取最大利益 的最有效工具。因此,不管一个新政权有什么目标,一旦有组织的反对者被摧毁,它就最好 增加其它控制技巧和工具的使用,而让武力退到后台,只在其它方法失效之时使用。 如果新的统治精英追求的是物质目标,且只关注自己财富的增长,很快就会发现这种强 权统治既低效又浪费。只要他依赖武力,大量利润就会被消耗在压制的成本上。如果人民的 遵从仅仅是出于对有形暴力的畏惧,那么统治者就总是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富致力 于维持对人民的控制,并将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分开。更糟糕的是,一般在人类价值等级中 处于较高地位的荣誉,与那些单凭武力统治的人无缘。 如果物质主义的精英具有从强权统治(rule of might)转移到正当统治(rule of right)的 强烈动机,那么对于受意识形态驱动的精英来说,这种动机就更为强烈。如果他们甘冒革命 的可怕风险与艰难去实现引领他们的梦想与理想,那么人民的自愿合作就至关重要,而这靠 武力是达不到的。武力至多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个建立一新的社会秩序的目的只有在大 多数社会成员自愿地将其作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而加以接受时,才能完全达到。革命的目的是 要摧毁阻止这一梦想实现的旧时精英及其制度。一旦他们被摧毁,新的意识形态精英便努力 靠劝服来统治。因此,那些靠武力攫取权力的人发现,一旦消除了有效组织起来的敌对势力 就将他们的统治合法化是有利的。武力不再继续扮演它过去曾扮演过的角色。它不再作为特 殊的一小部人的私人资源而发挥作用。相反,它必须被转变为一种用以维护法律与秩序的公 共资源。 这似乎等于说,那些冒巨大风险取代旧统治者的人现在必须放弃他们已经赢得的东西。 但实际上根本没必要这么做,因为只要稍微动一动脑筋,武力就可以被转变成权威,而强权 被转变为公理。 靠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实现这种转变。首先,由于拥有强制性权力,一个新的统治精英处 在一个有利的位置以便按照他所认为适当的方式重写其领地上的法律。这赋予他们以独一无 二的良机,因为法律就其性质而言一直被等同于公正和正义的统治。既然法令法规是用普适 和非人格的术语来表述的,它们就显得是支持抽象的公正原则而不是某些人或阶级的特殊利 益。法律先于其可被适用的事件而存在这一事实,暗示着一种客观的不偏不倚,而这也有助 于它被接受。然而,法律总是可以按照一种有利于社会中某个特定部分的方式来书写的。安 那托利·弗朗士(Anatole France)对此看得十分清楚,他写道:“法律之神圣的平等同时禁 止富人和穷人在桥下过夜、沿街乞讨和偷面包”。 很明显,那些得到统治者任命的人员,根据他们对统治者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及其不可 替换的程度而得到酬报。这些人不是根据他们对公共利益的贡献而获得酬报的,这与诸如金 斯里·戴维斯(Kingsley Davis)和威尔伯特·摩尔(Wilbert Moore)等功能主义理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