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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02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月英,女,1957年3月9日出生,汉 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26一2-50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雍媛,女,1984年9月2日出生,汉族, 住同上。 上列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王世喜,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 务所律师。 上列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李雯,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 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金龙,男,1958年4月25日出生, 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青云峰路14号2区14栋2楼3号。 委托代理人扈智勇,男,1983年8月8日生,汉族,住上海 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700弄32号602室。 上诉人高月英、雍媛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 区人民法院(2012)闵民一(民)初字第2744号民事判决,向本 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4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 议庭于2012年5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雍媛及两 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世喜、李雯,陈金龙的委托代理人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 1022 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月英,女,1957 年 3 月 9 日出生,汉 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 26-2-502 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雍媛,女,1984 年 9 月 2 日出生,汉族, 住同上。 上列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王世喜,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 务所律师。 上列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李雯,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 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金龙,男,1958 年 4 月 25 日出生, 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青云峰路 14 号 2 区 14 栋 2 楼 3 号。 委托代理人扈智勇,男,1983 年 8 月 8 日生,汉族,住上海 市闸北区共和新路 1700 弄 32 号 602 室。 上诉人高月英、雍媛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 区人民法院(2012)闵民一(民)初字第 2744 号民事判决,向本 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 议庭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雍媛及两 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世喜、李雯,陈金龙的委托代理人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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