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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缺乏这些说明对将意味着那个社会里的真正的物品分配系统的彻底崩溃。分配的正义 必须不仅关注”谁有什么”,还关注”有”的本质。将某物看作某人所有 -人们在与其物品的 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自由、以及权力一 -的特点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其所有权的”结构” 本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将什么是适当的所有权结构的问题放到分配正义问题讨论的最前 沿。 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总是缺乏关于所有权问题的清晰的讨论,其原因经常在于,人们预 先假定有两种恰当的选择, 一种是私人的个人有权,所有人”支配或统治”其物品(资本 义),一种是国家或社会对一切资源的所有权(社会主义),但是,这种分类对于认识现实世界 中多种的可能性来说是过于简单了。比如说,象美国这样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涉 及到对财产在使用过程中的转移、销毁、掌管等方面的问题时,对私人的特权有着许多限制。 州的机关和官僚们对财物的使用和出售施加无数的法规,源于物品的出租、出售、或者转移 而得的收入木身就受到税收的限制。不清刻 个人将怎样回答这 样的 人要想削弱 付财产的所有权是否成题?或, 个用家对她的财严只有有限的权利是否成问题?这样看 来,私有财产的概念是开始有些模糊了。 但是,你:也许很快会说,国家想定和税收的这些例证仅是对私有财产权的范例或橙式的 背离,在这种模式下,所有者对他们的财物有完全的控制权,对与希望的买主的交易的销售 收入有完全的索取权。 只是出于特殊的社会与政治目标(这些目标也许与私有权本身的 相冲突 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权才受到调整 知限制。 总之,我们用来说明这 现象的语言 表现出这样一些词形的变化:政府”限制”,”规定”,以及"约束”所有者的完整的权利 本书的主要目标是,拒斥这样一种说法,无论是从历史的、概念的、还是(特别重要的) 规范的角度来说,所有权的范例都是对物品无限制与规定的全部的所有权。我将指出,尽管 难一的专权领域这一关于产权的普病理解已为人们所广产接受(私有产权和涤本主义因出 也被如此理解) 同它在分配上的含义都是无法在道德和政治原则的基础 得到辩护的。这意味着,正象我们将看到的,国家在某些物品分配方面的指导作用与其在保 护某种特殊的产权结构方面的作用的关系肯定比产权优先的私有支配观点更为密切。 当然,一个人可以同意所有这些观点,但是仍然抱怨说,在私有经济和国家控制的经济 之间没有一个清断的界限。他可以说,有一个连续的过程,当一个人离开了私有产权的领域 型珍米舞学中超 点(在以下章节 -展开分析)。 那种 为在 完全的私有财产权和国家 的控制之间有清晰的连续过程的观点事先假定了财产的所有者总是可以清楚的确定,但是 当一个工厂的”所有者”可以从公司获得利润,但是工厂的工人只有获得一定量的最低工资的 权利(收益的一个部分),或者一定程度的安全的权利,或者保养机器等等,关于谁的”私有 权利应被看作是所右权的所在(国家的法规话用之处)是不清整的。加果国家介入讲来,改母 形势(如提高最低 资】 这是离开私有产权(所有者的 还是趋向它(工人的)的运动 第 人们过于经常地假定,私有财产经花 与市场经济是 回事,以及在经济的彻底自 国家控制和完全的市场自由之间的差别是可连续的。可是正如我将在第二章详细讨论的,私 有财产和自由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但是,第三,即使你同意说离开或趋向于私有权是与离开或趋向资木主义自由市场平行 的,中心问趣仍然在于,国家在什么基础上决定转向这个而不是那个方向。只要我们还不是 (自由私有制的投端分子,国家就会为了某些社会的目标而去限制所有权 那 ,什么是适 当的社会目标呢?或者以一种更易于引起争议的方式说,应当用来指导国家的适宜的分配政 策是什么呢?在本书的结尾,我提出了这些问题,并说明,一个人只要回答了这些问题,就 是为社会从根本上建立起了财产所有权的理论。 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试用版本创建w,fineprint.cn显然,缺乏这些说明对将意味着那个社会里的真正的物品分配系统的彻底崩溃。分配的正义 必须不仅关注”谁有什么”,还关注”有”的本质。将某物看作某人所有-人们在与其物品的 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自由、以及权力-的特点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其所有权的”结构”。 本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将什么是适当的所有权结构的问题放到分配正义问题讨论的最前 沿。 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总是缺乏关于所有权问题的清晰的讨论,其原因经常在于,人们预 先假定有两种恰当的选择,一种是私人的个人有权,所有人”支配”或”统治”其物品(资本主 义),一种是国家或社会对一切资源的所有权(社会主义)。但是,这种分类对于认识现实世界 中多种的可能性来说是过于简单了。比如说,象美国这样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涉 及到对财产在使用过程中的转移、销毁、掌管等方面的问题时,对私人的特权有着许多限制。 州的机关和官僚们对财物的使用和出售施加无数的法规,源于物品的出租、出售、或者转移 而得的收入本身就受到税收的限制。不清楚一个人将怎样回答这样的问题∶个人要想削弱其 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否成问题? 或,一个国家对她的财产只有有限的权利是否成问题? 这样看 来,私有财产的概念是开始有些模糊了。 但是,你也许很快会说,国家规定和税收的这些例证仅是对私有财产权的范例或模式的 背离,在这种模式下,所有者对他们的财物有完全的控制权,对与希望的买主的交易的销售 收入有完全的索取权。只是出于特殊的社会与政治目标(这些目标也许与私有权本身的目标 相冲突),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权才受到调整和限制。总之,我们用来说明这一现象的语言 表现出这样一些词形的变化∶政府”限制”,”规定”,以及”约束”所有者的完整的权利。 本书的主要目标是,拒斥这样一种说法,无论是从历史的、概念的、还是(特别重要的) 规范的角度来说,所有权的范例都是对物品无限制与规定的全部的所有权。我将指出,尽管” 唯一的专权领域”这一关于产权的普遍理解已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私有产权和资本主义因此 也被如此理解),但是这种观点连同它在分配上的含义都是无法在道德和政治原则的基础上 得到辩护的。这意味着,正象我们将看到的,国家在某些物品分配方面的指导作用与其在保 护某种特殊的产权结构方面的作用的关系肯定比产权优先的私有支配观点更为密切。 当然,一个人可以同意所有这些观点,但是仍然抱怨说,在私有经济和国家控制的经济 之间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他可以说,有一个连续的过程,当一个人离开了私有产权的领域 后,国家可以在支配所有者的过程中起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并不想与此种观点争论,只是提 出三点(在以下章节中将逐一展开分析)。第一,那种认为在完全的私有财产权和国家对财产 的控制之间有清晰的连续过程的观点事先假定了财产的所有者总是可以清楚的确定,但是, 当一个工厂的”所有者”可以从公司获得利润,但是工厂的工人只有获得一定量的最低工资的 权利(收益的一个部分),或者一定程度的安全的权利,或者保养机器等等,关于谁的”私有” 权利应被看作是所有权的所在(国家的法规适用之处)是不清楚的。如果国家介入进来,改变 了形势(如提高最低工资),这是离开私有产权(所有者的)还是趋向它(工人的)的运动呢? 第二,人们过于经常地假定,私有财产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回事,以及在经济的彻底的 国家控制和完全的市场自由之间的差别是可连续的。可是正如我将在第二章详细讨论的,私 有财产和自由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但是,第三,即使你同意说离开或趋向于私有权是与离开或趋向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平行 的,中心问题仍然在于,国家在什么基础上决定转向这个而不是那个方向。只要我们还不是 (自由)私有制的极端分子,国家就会为了某些社会的目标而去限制所有权。那么,什么是适 当的社会目标呢? 或者以一种更易于引起争议的方式说,应当用来指导国家的适宜的分配政 策是什么呢? 在本书的结尾,我提出了这些问题,并说明,一个人只要回答了这些问题,就 是为社会从根本上建立起了财产所有权的理论。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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