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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解读 ·2、企业环境法律制度 ·(二)三同时 0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 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没有对“三同时”验收作出专门规定,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 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精 神,回应企业减少审批环节而作的规定,这给今后整合环保审批 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留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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