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解读 ·1、基本原则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一)保护优先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二)预防为主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 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 闲置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 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 闲置
新环保法解读 ·1、基本原则 (三)综合治理 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处理环境问题。体现四个层次的含 义: 环境要素和污染要素的统合考虑: 手段的综合:政治、经济、技术、管理等: 管理体制:有统一、有分工: 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治
新环保法解读 ·1、基本原则 (四)公众参与:实施机制的多元共治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五)损害担责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新环保法解读 ·2、企业环境法律制度 (一)环评制度 ·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 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 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 公众意见。 ·环境保护部曾于2011年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 (征求意见稿),规定:受影响群体总数在100人和10000人之间, 征求意见人数得占总数的30%,且不得低于100人
新环保法解读 ·2、企业环境法律制度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 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未报批的违法行为给予“限期补办” 出路的规定历来广受诟病。责令停止建设和处以罚款作为违 法后果非常确定,责令恢复原状则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新环保法解读 ·2、企业环境法律制度 ·(二)三同时 0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 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没有对“三同时”验收作出专门规定,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 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精 神,回应企业减少审批环节而作的规定,这给今后整合环保审批 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留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