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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moulds and yeasts)的计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2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2.1冰箱:2℃~5℃。 2.2恒温培养箱:28℃±1℃。 2.3均质器。 2.4恒温振荡器。 2.5显微镜:10×~100×。 2.6电子天平:感量0.1g 2.7无菌锥形瓶:容量500mL、250mL。 2.8无南广口瓶:500mL。 2.9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俱0.1mL刻度) 2.10无菌平皿:直径90mm. 2.11无菌试管:10mm×75mm。 2.12无菌牛皮纸袋、塑料袋。 3培养基和试剂 3.1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见附录A中A1。 3.2孟加拉红培养基:见附录A中A2。 4检验程序 霉菌和酵母计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GB 4789.15—2010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moulds and yeasts)的计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2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2.1 冰箱:2 ℃~5 ℃。 2.2 恒温培养箱: 28 ℃±1 ℃。 2.3 均质器。 2.4 恒温振荡器。 2.5 显微镜:10×~100×。 2.6 电子天平:感量 0.1 g。 2.7 无菌锥形瓶:容量 500 mL、250 mL。 2.8 无菌广口瓶:500 mL。 2.9 无菌吸管:1 mL(具 0.01 mL 刻度)、10 mL(具 0.1 mL 刻度)。 2.10 无菌平皿:直径 90 mm。 2.11 无菌试管: 10 mm×75 mm。 2.12 无菌牛皮纸袋、塑料袋。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1。 3.2 孟加拉红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2。 4 检验程序 霉菌和酵母计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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