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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电子政务2E- GOVERNMEN2008 项有关信息的基本权利有关,因此都属于 Galvin所提出②“获取”对“限制” 的第一类信息政策问题 绝大多数情况下,最广泛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的权 第二类信息政策问题在数字时代的例子更是比比皆利被认为是个“好东西”;但在某些情况下,毫无限制地 美国法律中对于限制未成年人在网上接触色情内容允许信息的流通会导致许多现实问题,比如对个人隐私 的规定,就反映了信息的获取权与儿童利益这一社会利的威胁、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对公司商业地位的威胁,等 益之间的平衡。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颁布的美国等。因此 Rowlands同意对于获取信息的自由施加一定的 《爱国者法案》,出于反恐目的,扩大了政府搜查公民电限制,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但他同时也警告,社会 话记录、电子邮件记录、图书馆和银行等私人记录的权上的一些强势力出于其私利而限制信息的获取,这样 力,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其实质就是国家安的危险也是现实存在的。 全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中国政府2007年4月 (2)四个象限 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行政机关公开政 随后, Rowlands将这两对内在的矛盾分别放在两个 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轴线上,从而分割出了4个象限。然后,他在每一个象 会稳定的规定,也正是这第二种信息政策问题的反映。限中列出了相应的信息政策问题,从而制出了一张信息 互联网也对解决第三类信息政策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政策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战。在个人或公司网站上建立链接,导向他人受版权保 信息是一种公共产品 护的信息:以流方式( streaming)播放音像资料:共享与 储存受版权保护的文件;在电子公告板上张贴受版权保 保障公民权的信息 信息保护主义 ·免费的公共图书馆 ·数据隐私 护的信息,等等。以上这些行为是否违反版权法?是否 ·互联网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安全 属于“公平使用”?这些问题都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很多 ·保障民主 ·商业机密 的争论。信息政策的制定者都需要思考在网上应该如何 咨询服务 ·文化特色 书商依法向公立图书馆·国家优势 在信息的所有权和获取权之间建立新的平衡61。 公开的不望捐赠一定数量的图书 封闭的 受限制的 2. Rowlands的信息政策理论框架 限制的信息 与 Galvin的理论几乎异曲同工,英国学者 Rowlands 流通 供消费选择的信息 保持竞争忧势的信息 信息流通 ·新闻自由 局域网.封闭客户群 也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却更简洁的理论框架来分析信息 ·大众媒体 竟争情 ·普及服务 ·专利 政策的问题。其理论框架要点如下。 ·公有—私有整合 知识产权 图书馆中的收费服务 市场研究 (1)两对矛盾 信息娱乐 ·咨询 Rowlands首先提出了有关信息政策的两对矛盾 信息是一种可交易的商品 ①“公共产品”对“可交易的商品” 图1 Rowlands信息政策框架 为激励信息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开发,投资人理应 为其付出得到奖励,因此他们的产品应该被赋予产权 (3)矛盾与平衡 但这样做同时也会带来不利后果,对于那些无力支付产 Rowlands也同样认识到了公共信息政策的复杂性与 品的人群来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妨碍了他们平等获得不确定性。与 Galvin的观点相呼应, Rowlands指出每一个 知识的权利。 象限中的项目都与其左右或上下相邻的象限中的项目形 成冲突。因此,如何寻求平衡就构成了制定信息政策的 91994-200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124 电子政务 2 E-GOVERNMENT2008 图 1 Rowlands 信息政策框架 项有关信息的基本权利有关,因此都属于 Galvin 所提出 的第一类信息政策问题。 第二类信息政策问题在数字时代的例子更是比比皆 是。美国法律中对于限制未成年人在网上接触色情内容 的规定,就反映了信息的获取权与儿童利益这一社会利 益之间的平衡。2001 年“911 ”恐怖袭击后颁布的美国 《爱国者法案》,出于反恐目的,扩大了政府搜查公民电 话记录、电子邮件记录、图书馆和银行等私人记录的权 力,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其实质就是国家安 全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中国政府 2007 年 4 月 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行政机关公开政 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5]的规定,也正是这第二种信息政策问题的反映。 互联网也对解决第三类信息政策问题提出了新的挑 战。在个人或公司网站上建立链接,导向他人受版权保 护的信息;以流方式(streaming)播放音像资料;共享与 储存受版权保护的文件;在电子公告板上张贴受版权保 护的信息,等等。以上这些行为是否违反版权法?是否 属于“公平使用”?这些问题都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很多 的争论。信息政策的制定者都需要思考在网上应该如何 在信息的所有权和获取权之间建立新的平衡[6]。 ⒉ Rowlands 的信息政策理论框架 与 Galvin 的理论几乎异曲同工,英国学者 Rowlands 也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却更简洁的理论框架来分析信息 政策的问题。其理论框架要点如下。 ⑴两对矛盾 Rowlands 首先提出了有关信息政策的两对矛盾[7]: ①“公共产品”对“可交易的商品” 为激励信息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开发,投资人理应 为其付出得到奖励,因此他们的产品应该被赋予产权; 但这样做同时也会带来不利后果,对于那些无力支付产 品的人群来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妨碍了他们平等获得 知识的权利。 ②“获取”对“限制” 绝大多数情况下,最广泛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的权 利被认为是个“好东西”;但在某些情况下,毫无限制地 允许信息的流通会导致许多现实问题,比如对个人隐私 的威胁、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对公司商业地位的威胁,等 等。因此 Rowlands 同意对于获取信息的自由施加一定的 限制,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但他同时也警告,社会 上的一些强势势力出于其私利而限制信息的获取,这样 的危险也是现实存在的。 ⑵四个象限 随后,Rowlands 将这两对内在的矛盾分别放在两个 轴线上,从而分割出了 4 个象限。然后,他在每一个象 限中列出了相应的信息政策问题,从而制出了一张信息 政策理论框架(如图 1 所示)。 ⑶矛盾与平衡 Rowlands 也同样认识到了公共信息政策的复杂性与 不确定性。与Galvin 的观点相呼应,Rowlands 指出每一个 象限中的项目都与其左右或上下相邻的象限中的项目形 成冲突。因此,如何寻求平衡就构成了制定信息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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