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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孙萍,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模式分析 47 虽然综合管廊直接建设费用约是传统直埋管线的5倍,但管廊主体使用年限能达到100年。与直埋 管线相比,在100年使用年限内综合管廊总建设和维护成本降低11%;经过效益分析和比较,较直埋管线 综合管廊总的成本降低23%) 1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模式 1.1PPP模式 PPP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伙伴关系。1982年,英国政 府最早提出PPP理念,然后逐步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得到认同和广泛采用。如2016年江苏省南京市总投 资43亿元的江北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期项目采用PPP投资模式。 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投资人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政府授权社会投资 人建设、运营或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向管线沿线单位提供服务。政府与社会投资人围绕管廊建设目标,共 同承担责任和筹资风险,可以减小政府财政压力,减小投资人建设成本风险,既可以满足社会投资人盈利 的愿望与要求,又可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投资人形成健康、持续稳定的伙伴关系,共同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可以使政府从繁杂具体的项目建设事务中摆脱出来,切实地履行监管者的职责,不仅可以保证工程质量, 还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1.2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类型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这么大的城市总量,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要采取 综合的商业运作方式”。就是强调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体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从狭义的角度理解, PPP是多种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T、BOO等多种模式。决策者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环境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最适合当地综合管廊建设的融资模式)。 l.2.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一种基本 的PPP建设模式。该模式中,政府通过竞争性程序获取最佳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组建地下管廊项 目公司: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BOT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投 资、建设、运营。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向管线单位收取租赁费用:政府每年对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核 定,通过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项目公司缺口补助。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管廊无偿移 交给政府(图1)。 BOT模式实施的核心在于特许经营权的获取,以确保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限内的成本回收及获利。但 因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参与经营管理,因此必须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以确保公共利益不因企业的趋利性 而被损害)。 1.2.2地下综合管廊建设BT模式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 式,是政府利用社会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 竞争性程序 政府 社会投资人 政府竞争性程序 社会投资人 [管线单位 偿还费用 银行 出 多 融资 资 润 BT协议 BOT协议 租赁费 项目公司 满移交 项目公司 缺口补贴 投资,建设 投资、建设运行、管理 综合管廓 综合管廓 图1地下综合管廊BOT建设模式 图2地下综合管廊BT建设模式 Fig.1 BOT building model Fig.2 BT building model of underground utility tunnel of underground utility tunnel第4期 孙萍,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建设模式分析 虽然综合管廊直接建设费用约是传统直埋管线的5 倍,但管廊主体使用年限能达到 100 年。与直埋 管线相比,在 100 年使用年限内综合管廊总建设和维护成本降低 11%;经过效益分析和比较,较直埋管线 综合管廊总的成本降低 23% [2]。 1 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模式 1.1 PPP模式 PPP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伙伴关系。1982年,英国政 府最早提出 PPP理念,然后逐步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得到认同和广泛采用。如2016年江苏省南京市总投 资43亿元的江北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期项目采用 PPP投资模式。 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投资人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政府授权社会投资 人建设、运营或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向管线沿线单位提供服务。政府与社会投资人围绕管廊建设目标,共 同承担责任和筹资风险,可以减小政府财政压力,减小投资人建设成本风险,既可以满足社会投资人盈利 的愿望与要求,又可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投资人形成健康、持续稳定的伙伴关系,共同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可以使政府从繁杂具体的项目建设事务中摆脱出来,切实地履行监管者的职责,不仅可以保证工程质量, 还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3]。 1.2 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类型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这么大的城市总量,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要采取 综合的商业运作方式”。就是强调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体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从狭义的角度理解, PPP是多种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 BOT、BT、BOO 等多种模式。决策者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环境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最适合当地综合管廊建设的融资模式[1]。 1.2.1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BOT 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 运营 移交)模式是一种基本 的PPP建设模式。该模式中,政府通过竞争性程序获取最佳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组建地下管廊项 目公司;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 BOT 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投 资、建设、运营。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向管线单位收取租赁费用;政府每年对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核 定,通过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项目公司缺口补助。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管廊无偿移 交给政府(图1)。 BOT 模式实施的核心在于特许经营权的获取,以确保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限内的成本回收及获利。但 因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参与经营管理,因此必须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以确保公共利益不因企业的趋利性 而被损害[4]。 1.2.2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BT 模式 BT(Build-Transfer,建设 移交)模式是 BOT 模式的一种变换形 式,是政府利用社会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 图1 地下综合管廊 BOT建设模式 Fig.1 BOTbuildingmodel ofundergroundutilitytunnel 图2 地下综合管廊 BT建设模式 Fig.2 BTbuildingmodel ofundergroundutilitytunnel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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