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慎法规和要求 6、监管者要规定能反映所有银行风险程度的、适当的审慎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此类 要求应反映出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并必须根据它们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的构成。至少对 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而言,上述标准不应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 7、独立评估银行贷款发放、投资以及贷款和投资组合持续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监管制 度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8、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储备金及贷款损失准备金 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 9、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的管理信息系统能使管理者有能力识别其资产的风险集中程 序;银行监管者必须制定审慎限额以限制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群体的风险暴露。 10、为防止关联贷款带来的问题,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仅在商业基础上向相关企业和 个人提供贷款,并且发放的这部分信贷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测,必须采取合适的步骤控制或化 解这种风险。 11、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制定出各项完善的政策与程序,以便在国际信贷和投资活动 中识别、监测和控制国家风险及转移风险并保持适当的风险准备金。 12、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准确计量并充分控制市场风险的体系;监管者有权在必 要时对市场风险暴露制定出具体的限额和(或)具体的资本金要求。 13、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适当监 督)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重大的风,险并在适当时为此设立资本金。 14、银行监管者必须确定银行是否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这应包括对授权和职责分配的明确安排;将银行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帐务处理方面 的职能分离;对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或外部审计;以及检查 66 三、审慎法规和要求 6、监管者要规定能反映所有银行风险程度的、适当的审慎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此类 要求应反映出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并必须根据它们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的构成。至少对 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而言,上述标准不应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 7、独立评估银行贷款发放、投资以及贷款和投资组合持续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监管制 度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8、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储备金及贷款损失准备金 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 9、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的管理信息系统能使管理者有能力识别其资产的风险集中程 序;银行监管者必须制定审慎限额以限制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群体的风险暴露。 10、为防止关联贷款带来的问题,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仅在商业基础上向相关企业和 个人提供贷款,并且发放的这部分信贷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测,必须采取合适的步骤控制或化 解这种风险。 11、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制定出各项完善的政策与程序,以便在国际信贷和投资活动 中识别、监测和控制国家风险及转移风险并保持适当的风险准备金。 12、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准确计量并充分控制市场风险的体系;监管者有权在必 要时对市场风险暴露制定出具体的限额和(或)具体的资本金要求。 13、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适当监 督)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重大的风险并在适当时为此设立资本金。 14、银行监管者必须确定银行是否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这应包括对授权和职责分配的明确安排;将银行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帐务处理方面 的职能分离;对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或外部审计;以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