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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 明显感知电流 手麻感 3.5 手轻度强直 前臂感觉异常 手震颤和前臂痉挛 上臂轻度痉挛 l0.0 尚可脱离电线 15.0 屈肌收缩妨碍松开电线 手迅速麻木,痛性肌肉收缩,不能摆脱电源,呼吸困难 30~50 心率不齐,长时间作用引起心室颤动 50~数百 呼吸麻痹,心室颤动,昏迷,接触部位留有电流通过的痕迹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作用可分为直接的局部作用和间接的全身作用。前者系电流传导途径上电能对组织细胞的直接损伤作用,又分为真性电流损伤和电 流通过皮肤进入机体时,因皮肤电阻产生热能,可致烧伤,尤其高压电引起的组织烧伤最严重,而电流的直接损伤常难以肯定,故亦称电流损伤 电后易燃物燃烧造成的火焰烧伤。第一种是真正的电烧伤,除因电流的髙温作用外,还因电流的电离、电渗和杋械作用所致,后两种系单纯高温热烧伤 估计电烧伤的范围与严重程度 2.电流通过各种组织时所造成的损伤不仅可导致体内两个主要生物电发生器官(心和脑)产生短路,也可能引起晶体、血管、肝和其他组织发生形态学 栓塞,进而肌肉等组织发生变性和渐进性缺血坏死 致死性电流损伤的病理生理作用主要是电流侵犯脑、脑干、颈段脊髓或侵犯心脏,导致呼吸或心跳停止。 影响电流对人体作用的因素 电流损伤的严重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电流的类型和强度、电压、皮肤电阻、电流接触机体的部位和作用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所处环埞 )电流类型和强度 电流有交流电和直流电两类,均可造成电流损伤或电击死,但以前者多见,后者多发生在实验室及某些特殊情况下 同是500V电压的交流电或直流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大致相同:但人体对500V以下的交流电比对直流电要敏感4~6倍,故在此电压范围内,相同电压的 的直流电,人体却可耐受。100m的交流电可在0.2秒内致心室纤颤和停搏,而4A的直流电却反而可使心律失常者恢复窦性心律。 直流电的电压愈高,其电解作用愈强,对人体的危险性也愈大 对人体最具危险性的是频率为25~300Hz(尤其50~60Hz)的交流电,小于10Hz或大于1000Hz的交流电则不触电。我国常用的电流恰恰是频率为50~60E 度,正好可令其在细胞内来回一次,使细胞受到最强烈的骚动和破坏。同时,这种频率的交流电又与机体组织器官的生物电节律相符,通过心脏时,使心 缩,以致触电者手握住电源不放,延长电流通过时间,造成死亡。40~160肛z的电流最易引起心室纤颤,300z以上的交流电的伤害作用减小,并随其频率 单位时间内通过已知截面的电量称电流强度。它是影响电流损伤最重要的因素。一般认为,通过机体的电流强度越大,引起机体的损害越严重。交流 的敏感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人1mA已有刺痛感、9~10mA时已不能松开电线。多数人能耐受的最大电流值约为30mA,达40mA时常致意识丧失。人体能摆 80mA或者直流电电流强度达到100mA时,对人体可致命 (二)电压 在一定范围内,人体接触的电压越高,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对人体的损伤越重。高压电会克服皮肤的高电阻,使皮肤烧焦开裂,皮下的电阻急剧下 上的高压电流造成电击伤亡的机率较少。与低压电相比,临床上高压电引起的休克较容易救治。这是由于高压电选择性地作用于神经系统,抑制呼吸中柜 衣服燃烧,组织烧伤:焦耳热可高达4,000℃,能使机体严重烧伤而死亡。反之,低压电主要作用于心脏的传导系统,往往引起致命性心室纤颤。交流电 电压100V以下致死案例报告极少,因日常用电多为110V、220V或380V。而一些家用电器和汽车用电则在12V或24V。通常,对地电压低于40V则视为安 36V。但是,不能认为这些电压是绝对安全的。如果人体因汗湿、皮肤裂伤、长时间触及电源等原因,即使很低的电压也有危险:又如人体电阻降低至30 源、呼吸困难、心率不齐等。这样的电流作用于心脏部位也可致死,如有用20V和24V电针刺入胸前皮肤致死的报告 (三)皮肤电 电阻与电流强度呈反比。皮肤电阻越大,进入人体的电流量越少:皮肤电阻越小,进入人体的电流量越多,对人体的损伤愈大。人体各种组织的电阳 次之:心、脑、血(体)液的电阻较小。人体组织中,血液的电阻最小:但骨电阻可高达900,0009,生成的焦耳热可高达数千度,可使骨质熔化。 皮肤厚的部位如足底、手掌、背、臀等电阻较高,皮肤较薄处如面部、前臂、大腿内侧等则电阻较低。一般皮肤电阻约每平方厘米5,000~10,0004 使电阻减小,可锐减为25,000~30,0009:水或盐水浸湿的皮肤,电阻更可减低至1,000~1,5009:皮肤裂开或破损时,电阻可低至300~5009 当皮肤电阻为1,2009时,110V的交流电即可引起死亡:降为3009时,仅30V即可致死。电流损害皮肤后,由于电解作用,电阻可降至380Q:但是 导电 (四)电流作用于机体的时间 电流通过人体可使人体发热、出汗,电阻降低:电流作用于机体的持续时间越长,人体电阻降低越多,通过人体的电流量愈大,则后果愈严重。通电 不引起死亡,如心脏除颤器电压为3000V,电流为30A,由于接触时间极短仅50ms,故不但不引起电击性室颤,反而可使原有的颤动停止达到治疗的目的 300V的电流长时间作用于机体却能致死。低电压所致局部损伤的程度也明显地决定于接触时间的长短,随着时间的延长,损伤处可出现皮肤电流斑或水氵 是电击持续时间(秒)。若t为1秒,则安全电流是116mA:若t为4秒,则安全电流是58mA。通电小于25ms,一般不致造成电击伤 )电流通过机体的途径 电流进入人体的部位通常是身体接触电源处(如以手碰到电源,或电源触及身体某部位),离开人体处即电流出口,多为接地处。电流的入口与出口之 直线最短距离传导以及总是选择电阻最小的通路传导,近来Hunt提出容积导体的理论,认为电流通过身体的实际途径难以捉摸。如入口与出口相距很近时 度的升高,而在传导路径中测量不出任何变化:此外,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与出入口之间的位置以及身体是否还接触其他低电位的导体有关。电流通过脑 死罪犯时,就是先将头发剃光并涂上一层导电膏,戴上帽状电极,两足绑上另一电极通电致死 触电后电流通过机体的途径约80%是由一侧肢体进入,另一肢体逸出。其中最常见的是由手入,从足出。电流由上肢至上肢或由上肢至下肢,特别是 所以有致命的危险。电流由下肢至下肢,由于不通过心脏及脑,危险性较小 电源两极间距很近时,如电插头、电警棍等接触人体,由于作用于人体的范围小、电流回路很短或离心、脑、肺较远,如仅作用于四肢或腹部, (六)机体接触电源的状况1.5          明显感知电流     2.0          手麻感     3.5          手轻度强直     4.0          前臂感觉异常     5.0          手震颤和前臂痉挛     7.0          上臂轻度痉挛     10.0         尚可脱离电线     15.0         屈肌收缩妨碍松开电线     20.0         手迅速麻木,痛性肌肉收缩,不能摆脱电源,呼吸困难     30~50       心率不齐,长时间作用引起心室颤动     50~数百     呼吸麻痹,心室颤动,昏迷,接触部位留有电流通过的痕迹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作用可分为直接的局部作用和间接的全身作用。前者系电流传导途径上电能对组织细胞的直接损伤作用,又分为真性电流损伤和电 1.电流通过皮肤进入机体时,因皮肤电阻产生热能,可致烧伤,尤其高压电引起的组织烧伤最严重,而电流的直接损伤常难以肯定,故亦称电流损伤 电后易燃物燃烧造成的火焰烧伤。第一种是真正的电烧伤,除因电流的高温作用外,还因电流的电离、电渗和机械作用所致,后两种系单纯高温热烧伤。 估计电烧伤的范围与严重程度。 2.电流通过各种组织时所造成的损伤不仅可导致体内两个主要生物电发生器官(心和脑)产生短路,也可能引起晶体、血管、肝和其他组织发生形态学 栓塞,进而肌肉等组织发生变性和渐进性缺血坏死。 致死性电流损伤的病理生理作用主要是电流侵犯脑、脑干、颈段脊髓或侵犯心脏,导致呼吸或心跳停止。 三、影响电流对人体作用的因素 电流损伤的严重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电流的类型和强度、电压、皮肤电阻、电流接触机体的部位和作用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所处环境 (一)电流类型和强度 电流有交流电和直流电两类,均可造成电流损伤或电击死,但以前者多见,后者多发生在实验室及某些特殊情况下。 同是500V电压的交流电或直流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大致相同;但人体对500V以下的交流电比对直流电要敏感4~6倍,故在此电压范围内,相同电压的 的直流电,人体却可耐受。100mA的交流电可在0.2秒内致心室纤颤和停搏,而4A的直流电却反而可使心律失常者恢复窦性心律。 直流电的电压愈高,其电解作用愈强,对人体的危险性也愈大。 对人体最具危险性的是频率为25~300Hz(尤其50~60Hz)的交流电,小于10Hz或大于1000Hz的交流电则不触电。我国常用的电流恰恰是频率为50~60H 度,正好可令其在细胞内来回一次,使细胞受到最强烈的骚动和破坏。同时,这种频率的交流电又与机体组织器官的生物电节律相符,通过心脏时,使心 缩,以致触电者手握住电源不放,延长电流通过时间,造成死亡。40~160Hz的电流最易引起心室纤颤,300Hz以上的交流电的伤害作用减小,并随其频率 单位时间内通过已知截面的电量称电流强度。它是影响电流损伤最重要的因素。一般认为,通过机体的电流强度越大,引起机体的损害越严重。交流 的敏感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人1mA已有刺痛感、9~10mA时已不能松开电线。多数人能耐受的最大电流值约为30mA,达40mA时常致意识丧失。人体能摆 80mA 或者直流电电流强度达到100 mA 时,对人体可致命。 (二)电压 在一定范围内,人体接触的电压越高,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对人体的损伤越重。高压电会克服皮肤的高电阻,使皮肤烧焦开裂,皮下的电阻急剧下 上的高压电流造成电击伤亡的机率较少。与低压电相比,临床上高压电引起的休克较容易救治。这是由于高压电选择性地作用于神经系统,抑制呼吸中枢 衣服燃烧,组织烧伤;焦耳热可高达4,000℃,能使机体严重烧伤而死亡。反之,低压电主要作用于心脏的传导系统,往往引起致命性心室纤颤。交流电 电压100V以下致死案例报告极少,因日常用电多为110V、220V或380V。而一些家用电器和汽车用电则在12V或24V。通常,对地电压低于40V则视为安全 36V。但是,不能认为这些电压是绝对安全的。如果人体因汗湿、皮肤裂伤、长时间触及电源等原因,即使很低的电压也有危险;又如人体电阻降低至300 源、呼吸困难、心率不齐等。这样的电流作用于心脏部位也可致死,如有用20V和24V电针刺入胸前皮肤致死的报告。 (三)皮肤电阻 电阻与电流强度呈反比。皮肤电阻越大,进入人体的电流量越少;皮肤电阻越小,进入人体的电流量越多,对人体的损伤愈大。人体各种组织的电阻 次之;心、脑、血(体)液的电阻较小。人体组织中,血液的电阻最小;但骨电阻可高达900,000Ω,生成的焦耳热可高达数千度,可使骨质熔化。 皮肤厚的部位如足底、手掌、背、臀等电阻较高,皮肤较薄处如面部、前臂、大腿内侧等则电阻较低。一般皮肤电阻约每平方厘米5,000~10,000Ω 使电阻减小,可锐减为25,000~30,000Ω;水或盐水浸湿的皮肤,电阻更可减低至1,000~1,500Ω;皮肤裂开或破损时,电阻可低至300~500Ω。 当皮肤电阻为1,200Ω时,110V的交流电即可引起死亡;降为300Ω时,仅30 V即可致死。电流损害皮肤后,由于电解作用,电阻可降至380Ω;但是 导电。 (四)电流作用于机体的时间 电流通过人体可使人体发热、出汗,电阻降低;电流作用于机体的持续时间越长,人体电阻降低越多,通过人体的电流量愈大,则后果愈严重。通电 不引起死亡,如心脏除颤器电压为3000V,电流为30A,由于接触时间极短仅50ms,故不但不引起电击性室颤,反而可使原有的颤动停止达到治疗的目的; 300 V的电流长时间作用于机体却能致死。低电压所致局部损伤的程度也明显地决定于接触时间的长短,随着时间的延长,损伤处可出现皮肤电流斑或水泡 是电击持续时间(秒)。若t为1秒,则安全电流是116mA;若t为4秒,则安全电流是58mA。通电小于25ms,一般不致造成电击伤。 (五)电流通过机体的途径 电流进入人体的部位通常是身体接触电源处(如以手碰到电源,或电源触及身体某部位),离开人体处即电流出口,多为接地处。电流的入口与出口之 直线最短距离传导以及总是选择电阻最小的通路传导,近来Hunt提出容积导体的理论,认为电流通过身体的实际途径难以捉摸。如入口与出口相距很近时 度的升高,而在传导路径中测量不出任何变化;此外,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与出入口之间的位置以及身体是否还接触其他低电位的导体有关。电流通过脑 死罪犯时,就是先将头发剃光并涂上一层导电膏,戴上帽状电极,两足绑上另一电极通电致死。 触电后电流通过机体的途径约80%是由一侧肢体进入,另一肢体逸出。其中最常见的是由手入,从足出。电流由上肢至上肢或由上肢至下肢,特别是 所以有致命的危险。电流由下肢至下肢,由于不通过心脏及脑,危险性较小。 电源两极间距很近时,如电插头、电警棍等接触人体,由于作用于人体的范围小、电流回路很短或离心、脑、肺较远,如仅作用于四肢或腹部,一般 (六)机体接触电源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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