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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势力的民进党己经迈出了取得执政地位的重要步骤,它将对台湾岛内形势和 两岸关系产生严重影响,甚至会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期间引爆新的危机。 在上述背景下,美决策层产生了一种紧迫感,认为美仅仅靠推行以往的“战 略模糊”政策,消极应对台海可能岀现的危险局势,未必能防止两岸发生军事冲 突,中国大陆与台湾各自内部政治形势的发展,很可能导致双方均不顾美国的意 愿,自行其事;或者因为“误判”美国的意图,单方面作出决定,最终将美国拖 下水。美国决策层认为,避免台海军事冲突和美被动卷入的根本出路,是两岸达 成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和平解决办法。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以后,克林顿政府 提出了所谓处理台湾问题的“三个支柱”,即:“一个中国”、“和平解决”和“敦 促两岸对话(或谈判)”。其特点是明确将“敦促两岸对话”与“一个中国”和“和 平解决”并列,作为美政策中的一项原则。3199年初克林顿政府利用纪念《与 台湾关系法》出台20周年的时机,提出了以达成“过渡协议( interim agreements) 为主要特征的促谈方针。 1999年2月间,美在台协会主席卜睿哲发表了美对两岸关系的五点方针, 其要点是强调美坚持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以及“建设性且有意义的两岸对话”是 解决两岸分歧的“最好方法”。323月24日,美负责东亚及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 务卿陆士达( Stanley O.Roth)发表讲话称:“与过去二十一年一样,坚持和平化 解中国与台湾间分歧将继续是美国未来政策的组成部分”,他声称两岸对话中的 创见会帮助“就任何困难话题达成过渡协议”。3同时美助理国务卿帮办谢淑丽 ( Susan shirk)在国会作证时,除了没有直接使用“过渡协议”这个词外,基本重 复了陆士达的发言内容。34 他们的讲话概括了美国政府的新方针,即努力创造一种环境,促使两岸通 过对话和谈判,建立一个能够在较长时期里维持台海局势稳定的框架,使现状得 以继续维持下去。美政府官员虽然一再声称,美不直接介入两岸对话,但美实际 上提出了对话的方向和内容,即两岸对话应能保证台湾海峡的和平,所谓“有价 值、有意义的”协议,本质上就是“政治性的”协议。 美国政策的变化是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的,而且在美国政府内部和政策研究 圈内是有分歧的。从己经表现出来的情况看,大致有三种意见:其一是“战略明 确,战术模糊”,实际上是向所谓“战略清楚”发展,只是不那么急剧而已。35 其二是“促谈”,搞两岸的“中程协议”,或“过渡性”的协议,以便能较长期地 维持现状。36其三是“继续模棱两可”,不在两岸之间进行调解或表明偏向站在 任何一方,“应当以和平作为其中心目标”,。37 31 Testimony before The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On S. 693 The 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 by Stanley O. Roth, August 13, 1999, Foreign Policy Backgrounder,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 Embass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32中央社台北1999年2月4日电。 33Stanley O. Roth, "Taiwan Relations Act at Twenty -and Beyond", March 24, 1999, Foreign Policy backgrounder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 Embass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34 Susan L. Shirk.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at Twenty", April 14, 1999, 3此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 Joseph Nye,见新华社香港1998年1月11日电 36此一主张的代表任务是 Keen Leaberthal,见1998年2月10日纽约《世界日报》。 3这种看法在美国内是最有市场的,全面反映其观点的是 Nancy Turk在生存杂志上发表的《中国-台湾:独”势力的民进党已经迈出了取得执政地位的重要步骤,它将对台湾岛内形势和 两岸关系产生严重影响,甚至会在 2000 年的“总统”选举期间引爆新的危机。 在上述背景下,美决策层产生了一种紧迫感,认为美仅仅靠推行以往的“战 略模糊”政策,消极应对台海可能出现的危险局势,未必能防止两岸发生军事冲 突,中国大陆与台湾各自内部政治形势的发展,很可能导致双方均不顾美国的意 愿,自行其事;或者因为“误判”美国的意图,单方面作出决定,最终将美国拖 下水。美国决策层认为,避免台海军事冲突和美被动卷入的根本出路,是两岸达 成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和平解决办法。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以后,克林顿政府 提出了所谓处理台湾问题的“三个支柱”,即:“一个中国”、“和平解决”和“敦 促两岸对话(或谈判)”。其特点是明确将“敦促两岸对话”与“一个中国”和“和 平解决”并列,作为美政策中的一项原则。311999 年初克林顿政府利用纪念《与 台湾关系法》出台 20 周年的时机,提出了以达成“过渡协议(interim agreements)” 为主要特征的促谈方针。 1999 年 2 月间,美在台协会主席卜睿哲发表了美对两岸关系的五点方针, 其要点是强调美坚持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以及“建设性且有意义的两岸对话”是 解决两岸分歧的“最好方法”。 323 月 24 日,美负责东亚及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 务卿陆士达(Stanley O. Roth)发表讲话称:“与过去二十一年一样,坚持和平化 解中国与台湾间分歧将继续是美国未来政策的组成部分”,他声称两岸对话中的 创见会帮助“就任何困难话题达成过渡协议”。33同时美助理国务卿帮办谢淑丽 (Susan Shirk)在国会作证时,除了没有直接使用“过渡协议”这个词外,基本重 复了陆士达的发言内容。34 他们的讲话概括了美国政府的新方针,即努力创造一种环境,促使两岸通 过对话和谈判,建立一个能够在较长时期里维持台海局势稳定的框架,使现状得 以继续维持下去。美政府官员虽然一再声称,美不直接介入两岸对话,但美实际 上提出了对话的方向和内容,即两岸对话应能保证台湾海峡的和平,所谓“有价 值、有意义的”协议,本质上就是“政治性的”协议。 美国政策的变化是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的,而且在美国政府内部和政策研究 圈内是有分歧的。从已经表现出来的情况看,大致有三种意见:其一是“战略明 确,战术模糊”,实际上是向所谓“战略清楚”发展,只是不那么急剧而已。 35 其二是“促谈”,搞两岸的“中程协议”,或“过渡性”的协议,以便能较长期地 维持现状。36其三是“继续模棱两可”,不在两岸之间进行调解或表明偏向站在 任何一方,“应当以和平作为其中心目标”,。37 31 Testimony before The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On S. 693 The 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 by Stanley O. Roth, August 13, 1999, Foreign Policy Backgrounder,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 Embass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32 中央社台北 1999 年 2 月 4 日电。 33Stanley O. Roth, "Taiwan Relations Act at Twenty -and Beyond", March 24, 1999, Foreign Policy Backgrounder,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 Embass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34 Susan L. Shirk ,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at Twenty", April 14, 1999, http://pdq2.usia.gov/scripts/cqcgi.exe. 35 此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 Joseph Nye, 见新华社香港 1998 年 1 月 11 日电, 36 此一主张的代表任务是 Keen Leaberthal, 见 1998 年 2 月 10 日纽约《世界日报》。 37 这种看法在美国内是最有市场的,全面反映其观点的是 Nancy Turk 在生存杂志上发表的《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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