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是指某一组织在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后,由于某种原因而使行政主体出现分解或合并,从而发生 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行政主体分解,即指由原来的一个行 政主体分解为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合并,即指由原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合并为 个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涉及到变更后的新行政主体对原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及其法律责任的 继承,包括原已作出行政行为的认可与执行,原已受理但尚未处理完毕事务的继续处理并作出决定 以及原已作出行为的法律救济。 (四)行政主体资格的丧失 是指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由于某种原因被撤销或取消授权而失去其行政主体资格。行 政主体资格的丧失有四种情况:行政主体组织被撤销:行政组织被解散;法律、法规规定收回所授 之权;所授之权期限已满 行政主体资格丧失后,原行政主体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的继承是行政机关的,由继续 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由作出解散或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或其上级机关承担;原是以授权方式取得主体资格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所属行政机关承担 三、行政主体的种类 (一)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主体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 体。 1、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 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职权性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职权性行政主体的最大特点,就是按照 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及国家职能划分的需要,以组织程序而设立,在设立时就独立存在和 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而获得行政 主体资格的组织。授权性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构、公务组织和社会组织。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突出特 点,就是它们不是以其组织机构的成立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而是以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 获得的 3、职权性行政主体与授权性行政主体的主要区别:(1)取得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不同。获得职 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取得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 有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2)主体的组织性质不同。取得职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是行政 机关,是国家设立的专门履行行政职能的国家行政组织,而获得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除行政机 构外,是国家行政组织以外的社会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事业组织;(3)职权内容与 范围不同。职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完成一定的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而设立的,故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对 其行政职权与职责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概括性,授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单项法律、法规的明 确具体授权规定取得主体资格的,其职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是专项的、单一的、具体的,必须按 照授权规范所确定的职权标准去行使 (二)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行政主体分为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外部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本行政主体之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主体是指 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构、公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它行政主体的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行 ①参见张正钊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页 《行政法概述》第25页《行政法概述》 第25页 是指某一组织在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后,由于某种原因而使行政主体出现分解或合并,从而发生 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行政主体分解,即指由原来的一个行 政主体分解为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合并,即指由原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合并为 一个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涉及到变更后的新行政主体对原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及其法律责任的 继承,包括原已作出行政行为的认可与执行,原已受理但尚未处理完毕事务的继续处理并作出决定, 以及原已作出行为的法律救济。 (四)行政主体资格的丧失 是指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由于某种原因被撤销或取消授权而失去其行政主体资格。行 政主体资格的丧失有四种情况:行政主体组织被撤销;行政组织被解散;法律、法规规定收回所授 之权;所授之权期限已满。 行政主体资格丧失后,原行政主体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的继承是行政机关的,由继续 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由作出解散或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或其上级机关承担;原是以授权方式取得主体资格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所属行政机关承担。 三、行政主体的种类 (一)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主体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 体。 1、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 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职权性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职权性行政主体的最大特点,就是按照 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及国家职能划分的需要,以组织程序而设立,在设立时就独立存在和 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2、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而获得行政 主体资格的组织。授权性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构、公务组织和社会组织。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突出特 点,就是它们不是以其组织机构的成立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而是以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 获得的。 3、职权性行政主体与授权性行政主体的主要区别:(1)取得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不同。获得职 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取得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 有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2)主体的组织性质不同。取得职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是行政 机关,是国家设立的专门履行行政职能的国家行政组织,而获得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除行政机 构外,是国家行政组织以外的社会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事业组织;(3)职权内容与 范围不同。职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完成一定的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而设立的,故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对 其行政职权与职责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概括性,授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单项法律、法规的明 确具体授权规定取得主体资格的,其职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是专项的、单一的、具体的,必须按 照授权规范所确定的职权标准去行使。 (二)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行政主体分为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外部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本行政主体之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是指 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构、公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它行政主体的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行 ①参见张正钊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第 46 页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