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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配股回访书中,却发现资金流向己经有了改变:原定三个项目都未上马,配股资金 先是用作几笔投向德隆关联企业委托理财资金,后改用作并购北京明斯康达和扬州东方易特 公司的资金。 第一次配股资金流向改变,在2001年度配股回访报告中有这样的说明:2001年将自有 资金1700万元委托重庆联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2001年1月10日至 2001年6月30日,投资收益为121.125万元,本金与收益已按时收回:将自有资金2000 万元委托重庆明慧科技资讯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2001年1月10日至2001 年6月30日,投资收益为142.5万元,本金与收益已按时收回:将自有资金2000万元委托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2001年3月7日至2002 年3月7日,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1.02%,超额部分作为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的管理费。到2001年底,此次配股资金合计有2000万元作为理财资金投资在外,6000 万资金没有说明用途。但重庆实业2001年年报显示:2001年期末,公司短期投资为226.3 万元,长期投资为0,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72万元。这与配股回访报告的不同不仅让 人生疑,是不是被德隆挪作他用,已经不得而知。 第二次配股资金流向改变,重庆实业改用作并购北京明斯康达和扬州东方易特公司的资 金。在公司2002年报中可以看出,这两家并购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罗敏,而罗敏同时既是 重庆实业的总经理,又一度曾是德隆国际核心决策组织一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这两家 公司,很明显是德隆系关联公司。继续看重庆实业在控制了这两家公司之后的事项。在 第二年,即2002年,重庆实业就与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 子公司扬州东方易事特向该行贷款提供3000万元担保:又为北京瑞斯康达向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2003年6月,重庆实业再次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瑞斯康达向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500万元提供担保。 重庆实业募集资金流向的改变,从对原企业生产项目的投资改为对关联企业的委托 理财,再改为对关联公司的并购投资,这说明德隆至少在重庆实业上放弃了对旗下上市 公司的主业的巩固和发展,转而继续自己的大规模并购方法来做大自己。而在并购成功 之后,德隆又立刻开始利用控股子公司从银行贷款,后面我们还将看到,这些银行贷款 后来以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的方式被德隆大量占用。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德隆并购新企业 的目的是为了产业整合而并购,还是为融资而并购? 而2001年,随着德隆系的日益扩大和从监管机构对公司从股市融资的条件日益严 苛,德隆的融资渠道变得狭窄,进行产业并购所需的大量资金来源减少了。德隆选择 了并购一家公司之后,再由母公司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然后 继续投入去并购新的公司,然后再进入新的融资循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使银行成为 “血库”,支持德隆的资金连不致断裂。 重庆实业配股资金流向的改变,既可以看作是重庆实业沦为德隆提款机的开始,也 说明德隆已经开始被资金所拖累,德隆维特高速并购的资金链已经开始变得紧张。 4.4德隆系上市公司: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2001年之后,由于当时宏观政策的影响,并且随着德隆系产业的扩大,上市公司再融 资要受到多种条件限制。德隆从2001年起再也未能从股市上融资,利用上市公司从股票市 场上再融资的道路被切断。从2001年到2003年,银行开始成为德隆系融资的“血库”。 德隆作为一个民营企业,能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这似乎比较奇怪。在我国,银行信贷 历来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对象。《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中称: “私营企业向银行借贷是一个老大难问题。85.5%的业主感到贷款存在这样那样的困 难,14.5%的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贷款难的原因分布确实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但在配股回访书中,却发现资金流向已经有了改变:原定三个项目都未上马,配股资金 先是用作几笔投向德隆关联企业委托理财资金,后改用作并购北京明斯康达和扬州东方易特 公司的资金。 第一次配股资金流向改变,在 2001 年度配股回访报告中有这样的说明:2001 年将自有 资金 1700 万元委托重庆联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 2001 年 1 月 10 日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投资收益为 121.125 万元,本金与收益已按时收回;将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委托重庆明慧科技资讯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 2001 年 1 月 10 日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投资收益为 142.5 万元,本金与收益已按时收回;将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委托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为 2001 年 3 月 7 日至 2002 年 3 月 7 日,双方约定年利率为 11.02%,超额部分作为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的管理费。到 2001 年底,此次配股资金合计有 2000 万元作为理财资金投资在外,6000 万资金没有说明用途。但重庆实业 2001 年年报显示:2001 年期末,公司短期投资为 226.3 万元,长期投资为 0,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72 万元。这与配股回访报告的不同不仅让 人生疑,是不是被德隆挪作他用,已经不得而知。 第二次配股资金流向改变,重庆实业改用作并购北京明斯康达和扬州东方易特公司的资 金。在公司 2002 年报中可以看出,这两家并购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罗敏,而罗敏同时既是 重庆实业的总经理,又一度曾是德隆国际核心决策组织——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这两家 公司,很明显是德隆系关联公司。继续看重庆实业在控制了这两家公司之后的事项。在 第二年,即 2002 年,重庆实业就与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 子公司扬州东方易事特向该行贷款提供 3000 万元担保;又为北京瑞斯康达向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4000 万元。2003 年 6 月,重庆实业再次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瑞斯康达向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4500 万元提供担保。 重庆实业募集资金流向的改变,从对原企业生产项目的投资改为对关联企业的委托 理财,再改为对关联公司的并购投资,这说明德隆至少在重庆实业上放弃了对旗下上市 公司的主业的巩固和发展,转而继续自己的大规模并购方法来做大自己。而在并购成功 之后,德隆又立刻开始利用控股子公司从银行贷款,后面我们还将看到,这些银行贷款 后来以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的方式被德隆大量占用。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德隆并购新企业 的目的是为了产业整合而并购,还是为融资而并购? 而 2001 年,随着德隆系的日益扩大和从监管机构对公司从股市融资的条件日益严 苛,德隆的融资渠道变得狭窄,进行产业并购所需的大量资金来源减少了。[14]德隆选择 了并购一家公司之后,再由母公司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然后 继续投入去并购新的公司,然后再进入新的融资循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使银行成为 “血库”,支持德隆的资金连不致断裂。 重庆实业配股资金流向的改变,既可以看作是重庆实业沦为德隆提款机的开始,也 说明德隆已经开始被资金所拖累,德隆维持高速并购的资金链已经开始变得紧张。 4.4 德隆系上市公司: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2001 年之后,由于当时宏观政策的影响,并且随着德隆系产业的扩大,上市公司再融 资要受到多种条件限制。德隆从 2001 年起再也未能从股市上融资,利用上市公司从股票市 场上再融资的道路被切断。从 2001 年到 2003 年,银行开始成为德隆系融资的“血库”。 德隆作为一个民营企业,能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这似乎比较奇怪。在我国,银行信贷 历来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对象。《2006 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中称: “私营企业向银行借贷是一个老大难问题。85.5%的业主感到贷款存在这样那样的困 难,14.5%的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贷款难的原因分布确实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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