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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由于角业本票的这一特点,一些大公司开始脱离商品交易过程而只凭白已的信昏宋签发商业本 票,以筹集短期货金。这时的本票己不再体商品交易关系,没有确定的收款人,变成了单名票据, 直接向金:市场的投资者发行,并允许转让,这减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票据,它逐步发展成为重要 的资币市场工具。 4,大额可转让存单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恨行为吸收资金而开出的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它注明存款金 期限和利率,持有人在到期时向银行提取本息,也可以在到期前转让变现。这种存单的特点:面颗 大,期限园定,不记名,可以自由转让,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从普通的眼行存单发展面来的。眼行吸收客户的定明存款,通常向其提供存 单作为凭证。在60年代以前,这种根行存单主要由中小银行发行,规核有限,并且采取记名形式, 存单的期限、面值也不规意。难以转让,所以并不进入货币市场。随着银行负债管理的发展以及市 场利率的变化,美国花旗根行于191年2月首先开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之先例。这种存单的利率 高于同期普通定期存款,并且提供了近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这对投资者有利:但低于银行同业拆 借利率。这对发行眼行有利。因而深受市场欢避。根快成为一种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 5、银行同业拆借 根行同业拆借,是置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成存款准备金的不足而相互之间进行的短用资金借 贷。银行闪业拆借的特点是:无需提供粗保品,仅凭信用:主要以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这种即时可用 资金为交易对象,期限按日计算,通常为隔夜拆错,即期限只有1天:利率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 定,经双方协商,一般低于优事货款利率。 银行同业拆借产生于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存款准备金存放在中央银行源于18世纪的英国。而 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必類向中央眼行交纳存款准备金,则始于1913年的美国联邦储备法。 银行在每一营业日终了或票据交换清算时,总会产生一部分银行准备金头寸不是,面另一部分银行 准答金头寸多余的情况,并且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是不付息的。这样就产生了供求关系,银行 同业拆错应运而生。 根行月业拆借是货币市场上一种非常普遍的交易方式,同时拆础魔金本身又是一种非常例外的 货币市场工具。因为同业拆借排无有形的货币市场工具在交易双方之间传于,只不过是一笔魔金从 一家眼行账户转到另一家眼行的账户上,到期再随同利息一并转同去。拆惜货金的期限极为短暂, 本身又是无形的,基本上不存在对二领市场的需求。 6、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是在买卖证券时出售者向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的价格如登购证券的 协议。大多数回购协议的期限为1天。是隔夜资金会避通的一种借货票据,也有一些期限较长的。知 1周,2周,近年来还发展了1至3个月,甚至更长的交易。目购协议的期限短,加之所担保的证券 多是政府发行的,故安全性大。目购协议是针对证券出售者而言的,对于证券南买者来说就叫逆回 购协议。中央银行经常利用回购协议和逆回购协议方式进行公开市场业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 回购协议包含月笔证券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实际上就是以证券作粗保的短期借贷,它区别于 5 性。由于商业本票的这一特点,一些大公司开始脱离商品交易过程而只凭自己的信誉宋签发商业本 票,以筹集短期资金。这时的本票已不再体现商品交易关系,没有确定的收款人,变成了单名票据, 直接向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发行,并允许转让。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票据,它逐步发展成为重要 的货币市场工具。 4、大额可转让存单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为吸收资金而开出的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它注明存款金、 期限和利率,持有人在到期时向银行提取本息,也可以在到期前转让变现。这种存单的特点:面额 大,期限固定,不记名,可以自由转让。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从普通的银行存单发展而来的。银行吸收客户的定期存款,通常向其提供存 单作为凭证。在 60 年代以前,这种银行存单主要由中小银行发行,规模有限,并且采取记名形式, 存单的期限、面值也不规范,难以转让,所以并不进入货币市场。随着银行负债管理的发展以及市 场利率的变化,美国花旗银行于 1961 年 2 月首先开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之先例。这种存单的利率 高于同期普通定期存款,并且提供了近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这对投资者有利;但低于银行同业拆 借利率,这对发行银行有利。因而深受市场欢迎,很快成为一种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 5、银行同业拆借 银行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或存款准备金的不足而相互之间进行的短期资金借 贷。银行同业拆借的特点是:无需提供担保晶,仅凭信用;主要以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这种即时可用 资金为交易对象,期限按日计算,通常为隔夜拆借,即期限只有 1 天;利率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 定,经双方协商,一般低于优惠贷款利率。 银行同业拆借产生于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存款准备金存放在中央银行源于 18 世纪的英国,而 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央银行交纳存款准备金,则始于 1913 年的美国联邦储备法。 银行在每一营业日终了或票据交换清算时,总会产生一部分银行准备金头寸不足,而另一部分银行 准备金头寸多余的情况,并且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是不付息的。这样就产生了供求关系,银行 同业拆借应运而生。 银行同业拆借是货币市场上一种非常普遍的交易方式,同时拆借资金本身又是一种非常例外的 货币市场工具。因为同业拆借并无有形的货币市场工具在交易双方之间转手,只不过是一笔资金从 一家银行账户转到另一家银行的账户上,到期再随同利息一并转回去。拆借资金的期限极为短暂, 本身又是无形的,基本上不存在对二级市场的需求。 6、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是在买卖证券时出售者向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的价格如数购回证券的 协议。大多数回购协议的期限为 1 天,是隔夜资金融通的一种借贷票据,也有一些期限较长的,如 l 周、2 周,近年来还发展了 1 至 3 个月,甚至更长的交易。回购协议的期限短,加之所担保的证券 多是政府发行的,故安全性大。回购协议是针对证券出售者而言的,对于证券购买者来说就叫逆回 购协议。中央银行经常利用回购协议和逆回购协议方式进行公开市场业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 回购协议包含同笔证券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实际上就是以证券作担保的短期借贷,它区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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