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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之爻,唯有九、六”,“此筮乃言‘遇《艮》之八’”,杜預根據《周 禮》“大卜掌三《易》”之說,遂推定其為“以七、八為占”的《連山》、《歸 藏》二《易》。孔穎達(574-648)疏肯定杜注,續加發揮:“《周易》以變為 占,占九、六之爻,《傳》之諸筮皆是占變爻也。其《連山》、《歸藏》以不變 為占,占七、八之爻。”儘管還有懷疑,也只是懷疑“二《易》俱占七、八,亦 不知此筮為用《連山》,為用《歸藏》”,是在《連山》、《歸藏》之間取捨不 定 杜《注》影響雖大,但唐人劉禹錫(772-842)卻有“非臻極之理也”的批 評,明人楊慎(1488-1559)也有“今之筮法,自有九、六,自有七、八,何必 遠言《連山》、《歸藏》乎”的責難。°今人楊伯峻(1909-1992)更說:“考《左 傳》言‘八’者僅此一見,《國語》言‘八’者亦僅二見,皆以不變之爻言之。 下文解卦,仍以《周易》解之,則杜注未必可信。” 從《左傳》下文“是謂《艮》之《隨》”來看,這些批評意見無疑是有 道理的。“是謂《艮》畫之《隨》≡”之“是”即“此”,指代上文“《艮》噩之 八”。“《艮》≡之八”即“《艮》噩之《隨》≡”。下文穆姜稱“是于《周易》 曰:‘隨,元亨利貞,无咎。’”“是”即此,指代的是“《艮》之《隨》噩” 中的“《隨》■”。穆姜既然用《周易·隨》卦的卦辭指稱“《艮》噩之《隨》 ”中的“《隨》”,那麽,“《艮》噩之八”,也就是“《艮》噩之《隨》” 無疑屬於《周易》。杜預說:“史疑古《易》遇八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 變爻,得《隨》卦而論之。”謂先占得“古《易》”即《連山》、《歸藏》, 以為“不利”,於是“史”再改以《周易》,以《周易》的《隨》卦為解。這 釋讀,否定了“《艮》≡之八”與“《艮》噩之《隨》噩”的同位關係,顯然不 可信。 “《艮》噩之八”既屬於《周易》系統,又當如何解釋?後人有種種不同的 意見。劉禹錫說: 且夫筮為乾者,常遇七,斯乾矣;常遇九,斯得坤矣。筮為坤者,常遇 八,斯坤矣;常遇六,斯得乾矣。……夫《艮》噩艮下,艮上之《隨》≡震下, 兌上,唯二不動,斯遇八也。餘五位皆九、六,故反焉。筮法以少為卦主, 變者五而定者一,故以八為占。《艮》之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隨,其 心不快。”史以為東宫實幽也,遇此為不利。故從變爻而占,苟以說于姜也 何則?卦以少為主。若定者五而變者一,即宜曰之某卦,“觀之否”、“師 之臨”類是也。變與定均,即決以内外。今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懼 不吉而更之,故曰“是謂《艮》之《隨》”。“是謂”之云者,苟以說也。 故穆姜終死于東宫,與艮會耳。 這是說“八”為不變之爻,“《艮》噩之八”當為“《艮》之六二”。根據“卦 以少為主”的原則,當以本卦《艮》之六二爻辭“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第997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 劉禹錫:《辯〈易〉九、六論》,《劉禹錫集》,卞孝萓校訂,第87頁,北京:中華書局,190年。 吳靜安:《〈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續》,第53頁,长春: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964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第997-998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案:本文斷句有改動 劉禹錫:《辯〈易〉九、六論》,《劉禹錫集》,卞孝萓校訂,第87頁,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 22 “《周易》之爻,唯有九、六”,“此筮乃言‘遇《艮》之八’”,杜預根據《周 禮》“大卜掌三《易》”之說,遂推定其為“以七、八為占”的《連山》、《歸 藏》二《易》。孔穎達(574-648)疏肯定杜注,續加發揮:“《周易》以變為 占,占九、六之爻,《傳》之諸筮皆是占變爻也。其《連山》、《歸藏》以不變 為占,占七、八之爻。”儘管還有懷疑,也只是懷疑“二《易》俱占七、八,亦 不知此筮為用《連山》,為用《歸藏》”,是在《連山》、《歸藏》之間取捨不 定。4 杜《注》影響雖大,但唐人劉禹錫(772-842)卻有“非臻極之理也”的批 評,5明人楊慎(1488-1559)也有“今之筮法,自有九、六,自有七、八,何必 遠言《連山》、《歸藏》乎”的責難。6今人楊伯峻(1909-1992)更說:“考《左 傳》言‘八’者僅此一見,《國語》言‘八’者亦僅二見,皆以不變之爻言之。 下文解卦,仍以《周易》解之,則杜注未必可信。”7 從《左傳》下文“是謂《艮》 之《隨》 ”來看,這些批評意見無疑是有 道理的。“是謂《艮》 之《隨》 ”之“是”即“此”,指代上文“《艮》 之 八”。“《艮》 之八”即“《艮》 之《隨》 ”。下文穆姜稱“是于《周易》 曰:‘隨,元亨利貞,无咎。’”“是”即此,指代的是“《艮》 之《隨》 ” 中的“《隨》 ”。穆姜既然用《周易·隨》卦的卦辭指稱“《艮》 之《隨》 ”中的“《隨》 ”,那麽,“《艮》 之八”,也就是“《艮》 之《隨》 ”, 無疑屬於《周易》。杜預說:“史疑古《易》遇八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 變爻,得《隨》卦而論之。”8謂先占得“古《易》”即《連山》、《歸藏》, 以為“不利”,於是“史”再改以《周易》,以《周易》的《隨》卦為解。這一 釋讀,否定了“《艮》 之八”與“《艮》 之《隨》 ”的同位關係,顯然不 可信。 “《艮》 之八”既屬於《周易》系統,又當如何解釋?後人有種種不同的 意見。劉禹錫說: 且夫筮為乾者,常遇七,斯乾矣;常遇九,斯得坤矣。筮為坤者,常遇 八,斯坤矣;常遇六,斯得乾矣。……夫《艮》 艮下,艮上之《隨》 震下, 兌上,唯二不動,斯遇八也。餘五位皆九、六,故反焉。筮法以少為卦主, 變者五而定者一,故以八為占。《艮》之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隨,其 心不快。”史以為東宫實幽也,遇此為不利。故從變爻而占,苟以説于姜也。 何則?卦以少為主。若定者五而變者一,即宜曰之某卦,“觀之否”、“師 之臨”類是也。變與定均,即決以内外。今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懼 不吉而更之,故曰“是謂《艮》之《隨》”。“是謂”之云者,苟以説也。 故穆姜終死于東宫,與艮會耳。9 這是說“八”為不變之爻,“《艮》 之八”當為“《艮》之六二”。根據“卦 以少為主”的原則,當以本卦《艮》之六二爻辭“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4 《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第 997 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 5 劉禹錫:《辯〈易〉九、六論》,《劉禹錫集》,卞孝萱校訂,第 87 頁,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 6 吳靜安:《〈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續》,第 53 頁,长春: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 年。 7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 964 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 8 《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第 997-998 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案:本文斷句有改動。 9 劉禹錫:《辯〈易〉九、六論》,《劉禹錫集》,卞孝萱校訂,第 87 頁,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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