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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斷。而“史以為”“不利”,為了取悅穆姜,竟違反原則,以之卦《隨》的卦 名“隨”為說,以為“隨”義為“出”,穆姜會很快從幽禁的“東宫”中出來 但是這一解釋從上下文來看,很難說通。 首先,應該承認,穆姜對“史”以之卦《隨》為說,並沒有異議。也就是說, 對於“遇《艮》噩之八”,穆姜並不認為要取本卦《艮》之六二爻辭為斷,她也 認可了取之卦《隨》為解的做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之卦《隨》,他們並沒有取其六爻的爻辭,都是以 卦辭為釋。不同的是,一是簡單地取之卦卦名“隨”為說;一是認為卦辭並不是 決定性的,“吉凶由人”,人的品德是第一位的,没有好的品德,再好的卦辭也 沒有用。由此可見,穆姜否定的是《周易》的占筮作用,並沒有說“遇《艮》噩 之八”“是謂《艮》之《隨》■”的解釋錯了。因此,劉禹錫否定“《艮》噩之 八”即“是謂《艮》噩之《隨》”,並沒有充足的理由。 今人的解釋,影響最大的是高亨(1900-1986)。他說: 初、三、四、五、上爻皆變者也。當其筮時,蓋得--尖《艮》卦,其營 數為四十四。自五十五減四十四,餘十一。依法數之,至二爻而十一盡,故 爻為宜變之爻。而二爻為八,乃不變之爻,故曰“遇《艮》之八”。不得 以《艮》之六二爻辭占之矣,遂變《艮》之九為六,六為九,則得≡《隨》 卦,故曰“是謂《艮》之《隨》”。引《隨》之卦辭曰“元亨,利貞,无咎 是以“之卦”卦辭占之也。此《變卦法》中六之(2)之類也。非以余所言 之《變卦法》,則此文“遇《艮》之八是謂《艮》之《隨》”,終莫能解 亦可見余所言之《變卦法》非臆撰也。⑩0 旅美學者程石泉(1909-2005)也有同樣的見解。艹他們所總結的《變卦法》或《之 卦爻變表》都是以上述“遇《艮》之八”的解釋為基礎的。但這一理論其實很成 問題 劉大鈞(1943-)教授對此有過批評: 若按此說,則“八”是專指一卦的六二爻為少陰之數“八”。但是, 《國語·晉語》筮例中“得貞《屯》悔《豫》,皆八也”,其由《屯》卦變 《豫》卦時,六二爻也是不變爻,其筮數亦為“八”,為什麼此卦不稱“《屯》 之八,是謂《屯》之《豫》”,而稱“貞《屯》悔《豫》,皆八也”?可見 此說不通 章秋農(1937-)教授更說 以其法只能求得一個宜變之爻,而卦中其他九、六之爻皆為不宜變之 ,與高氏自己承認之“九為宜變之陽爻”、“六為宜變之陰爻”之說,形 0高亨:《周易古經通說》,第128頁,上海:中華書局,1958年12月 1程石泉:《周易成卦及春秋筮法》,《美国东方学会季刊》,Vol.92,No.2,Apri1- Junel972,P.237-249。又 見程石泉:《易學新探》,第39—4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 劉大鈞:《周易概論》,第129-130頁,濟南:齊魯書社,1986年5月。3 為斷。而“史以為”“不利”,為了取悅穆姜,竟違反原則,以之卦《隨》的卦 名“隨”為說,以為“隨”義為“出”,穆姜會很快從幽禁的“東宫”中出來。 但是這一解釋從上下文來看,很難說通。 首先,應該承認,穆姜對“史”以之卦《隨》為說,並沒有異議。也就是說, 對於“遇《艮》 之八”,穆姜並不認為要取本卦《艮》之六二爻辭為斷,她也 認可了取之卦《隨》為解的做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之卦《隨》,他們並沒有取其六爻的爻辭,都是以 卦辭為釋。不同的是,一是簡單地取之卦卦名“隨”為說;一是認為卦辭並不是 決定性的,“吉凶由人”,人的品德是第一位的,没有好的品德,再好的卦辭也 沒有用。由此可見,穆姜否定的是《周易》的占筮作用,並沒有說“遇《艮》 之八”“是謂《艮》 之《隨》 ”的解釋錯了。因此,劉禹錫否定“《艮》 之 八”即“是謂《艮》 之《隨》 ”,並沒有充足的理由。 今人的解釋,影響最大的是高亨(1900-1986)。他說: 初、三、四、五、上爻皆變者也。當其筮時,蓋得 《艮》卦,其營 數為四十四。自五十五減四十四,餘十一。依法數之,至二爻而十一盡,故 二爻為宜變之爻。而二爻為八,乃不變之爻,故曰“遇《艮》之八”。不得 以《艮》之六二爻辭占之矣,遂變《艮》之九為六,六為九,則得 《隨》 卦,故曰“是謂《艮》之《隨》”。引《隨》之卦辭曰“元亨,利貞,无咎”, 是以“之卦”卦辭占之也。此《變卦法》中六之(2)之類也。非以余所言 之《變卦法》,則此文“遇《艮》之八是謂《艮》之《隨》”,終莫能解, 亦可見余所言之《變卦法》非臆撰也。10 旅美學者程石泉(1909-2005)也有同樣的見解。11他們所總結的《變卦法》或《之 卦爻變表》都是以上述“遇《艮》之八”的解釋為基礎的。但這一理論其實很成 問題。 劉大鈞(1943-)教授對此有過批評: 若按此說,則“八”是專指一卦的六二爻為少陰之數“八”。但是,…… 《國語·晉語》筮例中“得貞《屯》悔《豫》,皆八也”,其由《屯》卦變 《豫》卦時,六二爻也是不變爻,其筮數亦為“八”,為什麼此卦不稱“《屯》 之八,是謂《屯》之《豫》”,而稱“貞《屯》悔《豫》,皆八也”?可見 此說不通。12 章秋農(1937-)教授更說: 以其法只能求得一個宜變之爻,而卦中其他九、六之爻皆為不宜變之 爻,與高氏自己承認之“九為宜變之陽爻”、“六為宜變之陰爻”之說,形 10 高亨:《周易古經通說》,第 128 頁,上海:中華書局,1958 年 12 月。 11 程石泉:《周易成卦及春秋筮法》,《美国东方学会季刊》,Vol.92,No.2,April—June1972,P.237-249。又 見程石泉:《易學新探》,第 39-40 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年 12 月。 12 劉大鈞:《周易概論》,第 129-130 頁,濟南:齊魯書社,198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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