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成“二律背反”,即陷入無法解決的矛盾境地。 若以高氏所定之法數之,得出宜變之爻,而其爻適為七或八,又屬不變 之爻,不變而又宜變,此又 律背反”也 這些批評從《國語》的外證到髙氏本身邏輯的内證都說明髙氏的解釋是不能 成立的。所以,劉大鈞教授感慨:“對於這一卦的筮數‘八’”,“還是不得其 解”,“這“‘八’字也成了千古不解之謎”。 筆者認為《左傳·襄公九年》的這一“八”字,恐怕不是筮數,不是數字 而是“反背”的“背”字。 《韓非子·五蠹》篇說:“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 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這是說“公”字由“八”和“厶(私) 會意,而“公”字裡所从的“八”,就是反背的“背” 《說文·八部》也說:“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凡八之屬皆从八。 又說:“公,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很 明顯,《說文》釋“公”字也接受了《韓非子》的說法,“八猶背也”,就是說 “八”猶如反背的“背”。 《書·舜典》“分北三苗”,龔道耕(1876-1941)《唐寫殘本尚書釋文考證》 “山井鼎引足利本:‘北作‘分’。”“古文作“小”,“字从重八”。5“北” 可讀為“背”,疑“重八”的“穴(兆)”原本即為“八”,而“八”即“北 (背)”。 《左傳·襄公九年》的“遇《艮》≡之八”的“八”字也當如此。“遇《艮》 之八”即“遇《艮》噩之背”,是說筮得的本卦是《艮》≡,但本卦中的上下 兩個八卦艮三皆反背,上艮玉陰陽反背變為兌三,1下艮王上下反背變為震三 果變成了下震三上兌三的《隨》噩。所以“史曰:是謂《艮》噩之《隨》”,是 說“《艮》之八”就是“《艮》噩之《隨》≡”。而≡《艮》卦變為≡《隨》卦 的秘密就在於其上下兩艮三的反背。所以,這裡的“八”並非筮數,應該是 “背”,是反背、反對的意思。 二“貞《屯》悔《豫》皆八”解 筆者的上述解釋在《國語》的下列記載中也可得到支持。 《晉語四》云: 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垂悔《豫》罪,皆八也。 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 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 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震, 車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以訓之 章秋農:《周易占筮學—一讀筮占技術研究》,第203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3月。 頡剛、劉起紆:《尚書校釋譯論》第一册,第330頁,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 ←江聲:《尚書集注音疏》卷一,《續修四庫全書》第44册,第38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此種“陰陽反背”韓康伯謂之“錯”,孔穎達謂之“變 此種“陰陽反背”韓康伯謂之“綜”,孔穎達謂之“覆”4 成“二律背反”,即陷入無法解決的矛盾境地。 若以高氏所定之法數之,得出宜變之爻,而其爻適為七或八,又屬不變 之爻,不變而又宜變,此又一“二律背反”也。13 這些批評從《國語》的外證到高氏本身邏輯的内證都說明高氏的解釋是不能 成立的。所以,劉大鈞教授感慨:“對於這一卦的筮數‘八’”,“還是不得其 解”,“這“‘八’字也成了千古不解之謎”。 筆者認為《左傳·襄公九年》的這一“八”字,恐怕不是筮數,不是數字, 而是“反背”的“背”字。 《韓非子·五蠹》篇說:“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 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這是說“公”字由“八”和“厶(私)” 會意,而“公”字裡所从的“八”,就是反背的“背”。 《說文·八部》也說:“八 ,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凡八之屬皆从八。” 又說:“公,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很 明顯,《說文》釋“公”字也接受了《韓非子》的說法,“八猶背也”,就是說 “八”猶如反背的“背”。 《書·舜典》“分北三苗”,龔道耕(1876-1941)《唐寫殘本尚書釋文考證》: “山井鼎引足利本:‘北’作‘ ’。”14古文作“ ”,“字从重八”。15“北” 可讀為“背”,疑“重八”的“ ( )”原本即為“八”,而“八”即“北 (背)”。 《左傳·襄公九年》的“遇《艮》 之八”的“八”字也當如此。“遇《艮》 之八”即“遇《艮》 之背”,是說筮得的本卦是《艮》 ,但本卦中的上下 兩個八卦艮 皆反背,上艮 陰陽反背變為兌 ,16下艮 上下反背變為震 ,17結 果變成了下震 上兌 的《隨》 。所以“史曰:是謂《艮》 之《隨》 ”,是 說“《艮》 之八”就是“《艮》 之《隨》 ”。而 《艮》卦變為 《隨》卦 的秘密就在於其上下兩艮 的反背。所以,這裡的“八”並非筮數,應該是 “背”,是反背、反對的意思。 二 “貞《屯》悔《豫》皆八”解 筆者的上述解釋在《國語》的下列記載中也可得到支持。 《晉語四》云: 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 悔《豫》 ,皆八也。 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 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 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震, 車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以訓之, 13 章秋農:《周易占筮學——讀筮占技術研究》,第 203 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 年 3 月。 14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第一册,第 330 頁,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 15 江聲:《尚書集注音疏》卷一,《續修四庫全書》第 44 册,第 381 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 16 此種“陰陽反背”韓康伯謂之“錯”,孔穎達謂之“變”。 17 此種“陰陽反背”韓康伯謂之“綜”,孔穎達謂之“覆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