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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促,保玲金领计算的公式是:保哈金额=C下货值X(1+加成款),保险费是被保哈人向保哈人徵钠的费 用。保险费率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 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 额×保险费 ,在木案中,保险总金 额=CIF货值X(1+加成率)×10000箱=50×(1+10%)=550000关元: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常=55000 ×(0.7%+0.3%+02%)=6600美元。 案例讨论 2.我国A公司按照CF价格条件与某国B公司签订了一单2000吨食用糖的生意,投保一切险。由于货 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 卸货后发现,路途时间过长,加之又要穿过赤道,食用糖长时间的受热,使得货物变 ,根本无法出售 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来要点 在中国物莲运输货物保哈条款的基本哈别中,保哈人明确埋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哈公司 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培货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 ,被保险货物己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所 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等 在本案中,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造 成的,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案例讨论 3.2002年10月,澳大利亚达通贸易有限公司向我国华东吉发有限责任公司订购饲料用玉米10000公吨 货船在厦门装 以后直接驶向达尔 港。途中船船货舱起火,大火曼延到机 。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 命令采取紧急指施,往舱中潘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为使货轮维续周 行,船长发出求数信号,船被拖至就近的维佳港口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达尔文港。事后经过统计 事故总共造成如下损失:(1)2500吨玉米被火烧段:(2)1300吨玉米由于灌水不能食用:(3)主机和 部分甲板被火坏: (4)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5)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 及船的的燃料 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在投保了平安险的 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答案要点 共同海损是指当船、货及其他利益方处于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而由船长人为地采取合理的措馆 所引起的特殊和额外的费用,这种报失则由受益各方按其财产价值进行分。例如,船舶在海上航行 对温到特大风浪 船长不得不抛弃甲板上的部分货 以确保船货的安全 抛弃的货物称为共同海损栖 。面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 上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 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得 险公司提出赔偿的有2500吨玉米被火烧毁:1300吨玉米由于灌水不能食用: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因 为船前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帕的燃料。 案例讨论 ,有一份℉OB合同,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致部分货物受损,而买方已经投了 “仓至仓”的一切险,事后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遗到拒绝,买方索赔同样遗到拒绝,那么保险公司究克该 不该赔偿呢? 答案要点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有利害关系而产生的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 益。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也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必各条件。在本案中,首先,卖方因 保险公可没有合问关系,即非投保人也非被保险人,所以卖方不具备向保险公可索赔的条件。再看买方, 投保。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 货值×(1+加成率)。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的费 用。保险费率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 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在本案中,保险总金 额=CIF 货值×(1+加成率)×10000 箱=50×(1+10%)=550000 美元;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50000 ×(0.7%+0.3%+0.2%)=6600 美元。 案例讨论 2.我国 A 公司按照 CIF 价格条件与某国 B 公司签订了一单 2000 吨食用糖的生意,投保一切险。由于货 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结果航行 3 个月才到达目的港。 卸货后发现,路途时间过长,加之又要穿过赤道,食用糖长时间的受热,使得货物变质,根本无法出售。 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为什么? 答案要点 在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 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 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所 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等。 在本案中,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造 成的,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案例讨论 3.2002 年 10 月,澳大利亚达通贸易有限公司向我国华东吉发有限责任公司订购饲料用玉米 10000 公吨。 货船在厦门装船以后直接驶向达尔文港。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为使货轮继续航 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的维佳港口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达尔文港。事后经过统计, 事故总共造成如下损失:(1)2500 吨玉米被火烧毁;(2)1300 吨玉米由于灌水不能食用;(3)主机和 部分甲板被火烧坏;(4)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5)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 及船舶的燃料。试问:在上述各项损失中,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 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答案要点 共同海损是指当船、货及其他利益方处于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而由船长人为地采取合理的措施 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额外的费用,这种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按其财产价值进行分摊。例如,船舶在海上航行 时遇到特大风浪,船长不得不抛弃甲板上的部分货物,以确保船货的安全,所抛弃的货物称为共同海损牺 牲。而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 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 险公司提出赔偿的有 2500 吨玉米被火烧毁;1300 吨玉米由于灌水不能食用;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因 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料。 案例讨论 4.有一份 FOB 合同,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致部分货物受损,而买方已经投了 “仓至仓”的一切险,事后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买方索赔同样遭到拒绝,那么保险公司究竟该 不该赔偿呢? 答案要点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有利害关系而产生的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 益。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也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必备条件。在本案中,首先,卖方因与 保险公司没有合同关系,即非投保人也非被保险人,所以卖方不具备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条件。再看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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