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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双重关系的出现 双重关系的出现对于专业的助人关系有着很大的危害。首先,双重关系侵害并扭曲了 专业助人关系的本质,当社会工作者同时又是案主的情人、客户、挚友、雇主或其他角色, 那么关键的专业关系就会发生异化:其次,双重关系会造成利益的冲突,使得社会工作者关 注自身利益而缺乏专业判断,双重关系会使得社会工作者试图满足自己的需求,例如金钱 的、甚至性的,进而令社会工作者失去应有的公正性和判断力;再次,由于社会工作者对案 主这样一种专业关系,使得案主不可能在平等的状态中和社会工作者维系第二种关系,否则 就会导致案主必须为社会工作者的利益考虑,有时甚至不得不丧失自己的一些利益 (二)专业界限 专业界限的概念是与社会劳动分工密不可分的。很显然,倘若各种职业(或称专业)都是 同质的,在内涵、外延或特征上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就无所谓专业,也就不存在所谓专业界 限了。简而言之,所谓界限,是可为与不可为的明确分界,身为心理学家的史密斯(smth) 和菲兹派瑞克( FitzPatrick)将专业界限界定为是一个治疗框架,为治疗过程的各方设定了 系列的角色。他们认为此框架包括时间、地点、金钱和心理治疗内容在内的各种结构要素 诸如距离、礼物、语言、自我曝露和身体接触等都被视为与专业界限相关。也有学者给出 了自己对专业界限的定义,专业界限是专业角色所要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伦理层面 专业的界限就是该专业伦理的界限。专业界限决定了专业关系双方互动的领域,对专业界限 的突破,会导致专业关系的破坏。通过以上对双重关系的分析和定义我们可以清楚发现双 重关系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工程中超越了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界限,做出 了本不可为但是却为之了的行为,这样的结果会最终导致专业关系的破坏 专业关系本土化思考 双重关系的出现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超出专业界限,然而综合社会工作学术 界对于双重关系的研究和态度我们还不是十分明确是否所有的双重关系都应该严格禁止还 是应该采取弹性的手段,针对双重关系的处理,不同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意见,其中最为大 众所接受的就是风险可控地超越专业界限,根据这一说法社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双重关系并 不一定都是不利于社会工作实务开展,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资源短缺,概念不 清的情况下,双重关系的出现有时可能更加有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达到更加理想的助人效 果。然而,在中国本土情境中实现风险可控的超越专业界限并非对所有的超越专业界限行为 都持包容买的态度,对待超越专业界限的行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禁止涉性双重 关系,无论其发生在建立专业关系之前、当时或之后;(2)对己存在的非性、非剥削的双重 关系不应刻意回避或主动破坏,而应审慎接纳;(3)主动超越专业界限,包括建立非性、非 剥削的双重关系是可以接受的,但要进行严格的控制。规制超越专业界限,避免破坏性的 双重关系的出现有以下可行的措施: 1、加强专业教育,培养社会用作者社会工作伦理素养。社会用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 在把控专业关系方面应该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间建立专业的、有利于案主利益的 专业关系。通过严谨的学校教育可以建立社会工作者的对于超越伦理行为、关系的敏感性 及时识别出具有破坏性的超越专业界限的行为,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2、促进职业发展,积极发展全国性的社会工作。拓展获得社会工作服务途径,增加社 会工作可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在中国本土情景中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处于初级 I Smith, D. Fitzpatrick, M. patient-therapist boundary issues: An integrative review of theory and research ) Professional Psychology: Research and Practice, 1995, 25(5),499-506 2闫涛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限制2010.5 3闫涛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限制2010.5中双重关系的出现。 双重关系的出现对于专业的助人关系有着很大的危害。首先,双重关系侵害并扭曲了 专业助人关系的本质,当社会工作者同时又是案主的情人、客户、挚友、雇主或其他角色, 那么关键的专业关系就会发生异化;其次,双重关系会造成利益的冲突,使得社会工作者关 注自身利益而缺乏专业判断,双重关系会使得社会工作者试图满足自己的需求, 例如金钱 的、甚至性的,进而令社会工作者失去应有的公正性和判断力;再次,由于社会工作者对案 主这样一种专业关系,使得案主不可能在平等的状态中和社会工作者维系第二种关系,否则 就会导致案主必须为社会工作者的利益考虑,有时甚至不得不丧失自己的一些利益。 (二)专业界限 专业界限的概念是与社会劳动分工密不可分的。很显然,倘若各种职业(或称专业)都是 同质的,在内涵、外延或特征上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就无所谓专业,也就不存在所谓专业界 限了。简而言之,所谓界限,是可为与不可为的明确分界,身为心理学家的史密斯(smith) 和菲兹派瑞克(FitzPatrick)将专业界限界定为是一个治疗框架,为治疗过程的各方设定了一 系列的角色。他们认为此框架包括时间、地点、金钱和心理治疗内容在内的各种结构要素, 诸如距离、礼物、语言、自我曝露和身体接触等都被视为与专业界限相关。 1也有学者给出 了自己对专业界限的定义,专业界限是专业角色所要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伦理层面, 专业的界限就是该专业伦理的界限。专业界限决定了专业关系双方互动的领域,对专业界限 的突破,会导致专业关系的破坏。2通过以上对双重关系的分析和定义我们可以清楚发现双 重关系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工程中超越了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界限,做出 了本不可为但是却为之了的行为,这样的结果会最终导致专业关系的破坏。 专业关系本土化思考 双重关系的出现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超出专业界限,然而综合社会工作学术 界对于双重关系的研究和态度我们还不是十分明确是否所有的双重关系都应该严格禁止还 是应该采取弹性的手段,针对双重关系的处理,不同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意见,其中最为大 众所接受的就是风险可控地超越专业界限,根据这一说法社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双重关系并 不一定都是不利于社会工作实务开展,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资源短缺,概念不 清的情况下,双重关系的出现有时可能更加有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达到更加理想的助人效 果。然而,在中国本土情境中实现风险可控的超越专业界限并非对所有的超越专业界限行为 都持包容买的态度,对待超越专业界限的行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禁止涉性双重 关系,无论其发生在建立专业关系之前、当时或之后;(2)对己存在的非性、非剥削的双重 关系不应刻意回避或主动破坏,而应审慎接纳;(3)主动超越专业界限,包括建立非性、非 剥削的双重关系是可以接受的,但要进行严格的控制。3规制超越专业界限,避免破坏性的 双重关系的出现有以下可行的措施: 1、加强专业教育,培养社会用作者社会工作伦理素养。社会用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 在把控专业关系方面应该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间建立专业的、有利于案主利益的 专业关系。通过严谨的学校教育可以建立社会工作者的对于超越伦理行为、关系的敏感性, 及时识别出具有破坏性的超越专业界限的行为,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2、促进职业发展,积极发展全国性的社会工作。拓展获得社会工作服务途径,增加社 会工作可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在中国本土情景中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处于初级 1 Smith, D. & Fitzpatrick,M .patient-therapist boundary issues: An integrative review of theory and research [J].Professional Psychology: Research and Practice,1995,25 (5) ,499 一 506. 2 闫涛 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限制 2010.5. 3 闫涛 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限制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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