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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那些对艺术创造自主性的干预。3他在古根海姆博物馆展出的一幅绘画,揭露了古根海 姆家族财政资源的来源。这样一来,古根海姆博物馆的馆长就别无选择:如果他展出这幅画, 那他就不得不辞职,或被这家博物馆的资助人解聘;如果他拒绝展出这幅画,那他在艺术家 的眼里就会受尽讥笑。这位艺术家让艺术重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却立即就陷入了麻烦之中 因此我们发现,艺术家获得的自主性从根源上说,既取决于他们作品的内容,也取决于他们 作品的形式。这种自主性暗含了一种对俗世必需之物的屈服,艺术家认定的德操就是超脱于 这些必需之物的,他们的方式就是自诩完全有权决定艺术的形式,然而他们付出的代价却是 同样一点不少地放弃了艺术的其他职责。艺术场域委派给他们的职责,就是不发挥任何社会 职责的职责,即“为艺术而艺术”。除此之外,一旦他们要履行其他职责,他们就会重新发 现这种自主性的局限。 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子,但它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场域之间的关系—一这个例子揭示的 是艺术场域与经济场域之间的关系—一并不是一劳永逸地确定的,即使是它们演进的最一般 的趋势也并非如此。那些“具有唯理论主义倾向的理论”运用各种宏大概念,声称能够解释 所有问题;而场域的观念则与此不同,它并未提供所有可能的疑难问题的现成答案,也并非 说一切就绪,无需再费力进一步的具体研究。相反,至少在我看来,场域观念的主要价值在 于促进和发扬了一种建构(对象)的方式,使学者不得不在每次研究时重新设想一番。它迫 使我们提出一系列问题:所考察的世界界限在哪儿:它是如何与其他场域发生“联系的”? 与哪些场域发生联系?在何种程度上发生联系?等等。它提供了一套系统连贯且一再出现的 问题,使我们既避免陷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理论真空,又避免堕入唯理论主义话语的经验 真空 3.10]问:最近一期的《社会科学研究探索》(1990年3月号)专门探讨了“住宅经济” 的问题,也就是说,分析一系列必须加以考虑的社会空间,以理解单门独户家庭的住房这种 特殊的经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在这一期的文章里,您顺理成章地开始分析国家政策的 产生,在“住宅经济”的问题中,国家政策直接参与了决定经济市场运作的过程。您这么做, 实际上已经开始着手概要地提出一种国家理论,在这种理论中,您把国家视为一种元场域 ( meta-field)。23 答:事实上,在我看来,当你细心观察我们所谓“国家”的内部种种运作时,你立即 会对困守学院的学者,亦即那些脱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者( armchair marxist)和其他一些只 知玄想的社会学家,所提出的许多关于国家的学究式的问题嗤之以鼻,弃如敝屐。这些人翻 来覆去,只会用一些准形而上学的观念探讨国家的问题。正像胡塞尔在讨论其他问题时所说 的,要想“回到事实本身”,就必须破除这类观念。举例而言,我想到了在“保持一致”(或 依赖附和)与“独立自主”之间的理论抉择,这种抉择已经变得神圣崇高,不容亵渎。但在 这种抉择的背后,已经预设了这样一个命题,即国家是清澈明确、界限分明的统一实体,它 与那些也同样可以清晰确定和明确辨认的外在力量亳无交织,互不相溶,二者间只存在一种 纯粹的外部关系。(例如,就德国的情况而言,人们费尽了笔墨,探讨德国的特殊道路,传 统的容克土地贵族,或腰缠万贯的工业资本家:就英国的情况而言,则是城市里担任企业主 的资本家和乡绅。)事实上,我们在具体分析中所遇到的是各种行政管理或科层体制场域的 聚合体(在经验现实中,它们往往表现为各种委员会、局、署及公会),在这一聚合体中 来自政府方面的和非政府方面的行动者和各类行动者群体,你争我夺,谋求特定的权威形式 这种权威形式的构成因素是通过立法、规章、行政管理措施(补贴、许可、限制)而体现的 统治权力。总之,这些措施包括我们一般置于国家政策名目之下的形形色色的东西,作为 种与生产和消费(在这里,就是与住宅的生产和消费)相关的诸种实践的特定领域,都被各 种力量争来争去质疑那些对艺术创造自主性的干预。22他在古根海姆博物馆展出的一幅绘画,揭露了古根海 姆家族财政资源的来源。这样一来,古根海姆博物馆的馆长就别无选择:如果他展出这幅画, 那他就不得不辞职,或被这家博物馆的资助人解聘;如果他拒绝展出这幅画,那他在艺术家 的眼里就会受尽讥笑。这位艺术家让艺术重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却立即就陷入了麻烦之中。 因此我们发现,艺术家获得的自主性从根源上说,既取决于他们作品的内容,也取决于他们 作品的形式。这种自主性暗含了一种对俗世必需之物的屈服,艺术家认定的德操就是超脱于 这些必需之物的,他们的方式就是自诩完全有权决定艺术的形式,然而他们付出的代价却是 同样一点不少地放弃了艺术的其他职责。艺术场域委派给他们的职责,就是不发挥任何社会 职责的职责,即“为艺术而艺术”。除此之外,一旦他们要履行其他职责,他们就会重新发 现这种自主性的局限。 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子,但它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场域之间的关系——这个例子揭示的 是艺术场域与经济场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劳永逸地确定的,即使是它们演进的最一般 的趋势也并非如此。那些“具有唯理论主义倾向的理论”运用各种宏大概念,声称能够解释 所有问题;而场域的观念则与此不同,它并未提供所有可能的疑难问题的现成答案,也并非 说一切就绪,无需再费力进一步的具体研究。相反,至少在我看来,场域观念的主要价值在 于促进和发扬了一种建构(对象)的方式,使学者不得不在每次研究时重新设想一番。它迫 使我们提出一系列问题:所考察的世界界限在哪儿:它是如何与其他场域发生“联系的”? 与哪些场域发生联系?在何种程度上发生联系?等等。它提供了一套系统连贯且一再出现的 问题,使我们既避免陷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理论真空,又避免堕入唯理论主义话语的经验 真空。 [3.10] 问:最近一期的《社会科学研究探索》(1990 年 3 月号)专门探讨了“住宅经济” 的问题,也就是说,分析一系列必须加以考虑的社会空间,以理解单门独户家庭的住房这种 特殊的经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在这一期的文章里,您顺理成章地开始分析国家政策的 产生,在“住宅经济”的问题中,国家政策直接参与了决定经济市场运作的过程。您这么做, 实际上已经开始着手概要地提出一种国家理论,在这种理论中,您把国家视为一种元场域 (meta-field)。23 答:事实上,在我看来,当你细心观察我们所谓“国家”的内部种种运作时,你立即 会对困守学院的学者,亦即那些脱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者(armchair Marxist)和其他一些只 知玄想的社会学家,所提出的许多关于国家的学究式的问题嗤之以鼻,弃如敝屐。这些人翻 来覆去,只会用一些准形而上学的观念探讨国家的问题。正像胡塞尔在讨论其他问题时所说 的,要想“回到事实本身”,就必须破除这类观念。举例而言,我想到了在“保持一致”(或 依赖附和)与“独立自主”之间的理论抉择,这种抉择已经变得神圣崇高,不容亵渎。但在 这种抉择的背后,已经预设了这样一个命题,即国家是清澈明确、界限分明的统一实体,它 与那些也同样可以清晰确定和明确辨认的外在力量毫无交织,互不相溶,二者间只存在一种 纯粹的外部关系。(例如,就德国的情况而言,人们费尽了笔墨,探讨德国的特殊道路,传 统的容克土地贵族,或腰缠万贯的工业资本家;就英国的情况而言,则是城市里担任企业主 的资本家和乡绅。)事实上,我们在具体分析中所遇到的是各种行政管理或科层体制场域的 聚合体(在经验现实中,它们往往表现为各种委员会、局、署及公会),在这一聚合体中, 来自政府方面的和非政府方面的行动者和各类行动者群体,你争我夺,谋求特定的权威形式, 这种权威形式的构成因素是通过立法、规章、行政管理措施(补贴、许可、限制)而体现的 统治权力。总之,这些措施包括我们一般置于国家政策名目之下的形形色色的东西,作为一 种与生产和消费(在这里,就是与住宅的生产和消费)相关的诸种实践的特定领域,都被各 种力量争来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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