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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中的代表、加入群众组织以及参与管理基层生产单围,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并根据 位和居民单位,使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投入经常性的、当时的条件,街道办事处最好和派出所合署办公吲。 有组织的政治活动”,因此,解放以后党也通过广泛的1954年夏,北京市各区相继建立了街道办事处。街道 渗透来控制城市中“一切有组织的团体和一切规模的工作统一由区政府领导和部署,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 活动 还建立了经常的联系制度。此后,全国广泛铺开施行, 总的看来,中国共产党对政治性社团的改造是一逐步发展为一项完善有效的基层管理制度。 个推倒重建的过程,即废除旧的组织,重新建立新的其次,在城市街道中,广泛建立居民组织进行自 人民团体。 我管控。全国解放之初,各城市在废除保甲组织,弃用 保甲人员之后,纷纷创建居民组织。由于中央没有统 三、新中国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改的要求和规定,各城市充分自主,居民组织的形态各 造与重建 异。比如,北京市1949年4月废除保甲制,各保改称 “街”,各甲改称“闾”,居民组织主要以“冬防队”和“防 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文献资料和对建国初期城市盗队”为主同。杭州市人民政府1919年12月1日,正 基层社会历史状况的考察,认为当时经过改造的城市式向全市发出《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 基层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单位组织:城市基层地区工作指示》,翌年3月,全市就基本完成了取消保甲制 管理组织—街居体系;社会团体。其中社会团体又并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成立居民委员会571个 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其分类的基本依据是中央人民政居民小组3802个同。武汉市自1950年2月起就派出 府内务部1951年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施工作组着手建立称之为居民代表委员会的居民组织 行细则》。该细则将社会团体分为人民群众团体、社会m天津市开始建立了“街公所”,1950年3月根据居 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及民居住状况,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为了 其他合于人民政府法律组成的团体。 “当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之组织0。 (一)彻底废除旧保甲制度,废弃旧保甲人员,建立 上海市最早建立的里弄组织是居民福利组织。在 自己的基层政权组织与群众组织,是新政权的必然选择。上海市接管办事处存续的近一年时间内,共组织了里 建国初期,政府在基层派出所内设立民政干事,弄福利会36个自来水管理组104个。1950年11月 但随着城市基层事务的增多,民政干事的设置已无法上海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固定的群众组织 实现街道一级基层事务的有效管理,其存在的弊端也冬防队、冬防组。冬防队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成为 日益显现。为了解决日益凸显的矛盾,中央与各级政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的前身。1951年4月20日,上海市 府都在尝试引入新的管理机制。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政召开街道里弄代表会,会议决定将人民冬防服务队改 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对于基层的管理做了大胆的设组为街道里弄居民委员会。 想与尝试。 街道、居委会的重建彻底改变了中国城市基层管 首先,在北京市的草创实验后,全国普遍推行街理组织的属性及功能,并成为解放以后中国城市基层 道办事处作为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对城市基社会改造与重构的重要组织形式,有学者就此而总结 层进行管理。1953年6月8日,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指出:“基层组织展开了政治结构中的根本革新。基层 彭真向毛泽东及中共中央递交了一份《关于城市街道组织的扩展使每一个中国人与政府政策发生关系,并 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在报告可大规模地动员起群众的能量” 中认为除了城市应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建议成立城(二)解放初期新政权对于解放前的各类城市基 市街道办事处。他指出,城市街道不需要再建立一级层社会团体加以利用和改造。 政权,而应当建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或区人民政府第一,取消反动组织。1950年,新中国第一个公民 的派出机关,把不属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结社的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以政务院 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以减名义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确立了社会团体的类别、 轻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报告还附有两个草登记范围、登记管理原则和体制。该办法明确规定, 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暂行办法》、《城市街道办事“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反对团体”,予以坚决取消和 处组织暂行办法》)和由内务部党组起草的关于解决打击。随即取消了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组织,各 居民委员会经费问题的办法。随后,中央会议原则同城市的帮会、一贯道、四川的袍哥等组织都属于打击 意了彭真同志的意见,随后由内务部发往各地征求意取消对象,不仅组织予以解散而且对帮会的大小头目 见。1954年12月,两个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进行打击。 议,获得通过。同月,毛泽东亲自签发主席令,颁布《中第二,对原有的旧社会团体进行整顿改造。这类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社会团体主要是被定性为“封建性团体”的同乡会、同 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北京市委1953学会等组织,对其采取的措施促其自行解散和淘汰。 年6月30日在《关于街道居民组织典型试验向中央对于同乡会、同学会它们有着一个从最初的承认到最 和华北局的报告》中就建议,以每一派出所辖界为范后的消亡过程,这与新中国对其性质的界定有关。总 31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府中的代表、加入群众组织以及参与管理基层生产单 位和居民单位,使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投入经常性的、 有组织的政治活动”,因此,解放以后党也通过广泛的 渗透来控制城市中“一切有组织的团体和一切规模的 活动”[13]。 总的看来,中国共产党对政治性社团的改造是一 个推倒重建的过程,即废除旧的组织,重新建立新的 人民团体。 三、新中国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改 造与重建 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文献资料和对建国初期城市 基层社会历史状况的考察,认为当时经过改造的城市 基层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单位组织;城市基层地区 管理组织——街居体系;社会团体。其中社会团体又 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其分类的基本依据是中央人民政 府内务部 1951 年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施 行细则》。该细则将社会团体分为人民群众团体、社会 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及 其他合于人民政府法律组成的团体[14]。 (一)彻底废除旧保甲制度,废弃旧保甲人员,建立 自己的基层政权组织与群众组织,是新政权的必然选择。 建国初期,政府在基层派出所内设立民政干事, 但随着城市基层事务的增多,民政干事的设置已无法 实现街道一级基层事务的有效管理,其存在的弊端也 日益显现。为了解决日益凸显的矛盾,中央与各级政 府都在尝试引入新的管理机制。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政 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对于基层的管理做了大胆的设 想与尝试。 首先,在北京市的草创实验后,全国普遍推行街 道办事处作为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对城市基 层进行管理。1953 年 6 月 8 日,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 彭真向毛泽东及中共中央递交了一份《关于城市街道 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在报告 中认为除了城市应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建议成立城 市街道办事处。他指出,城市街道不需要再建立一级 政权,而应当建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或区人民政府 的派出机关,把不属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 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以减 轻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15]。报告还附有两个草 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暂行办法》、《城市街道办事 处组织暂行办法》) 和由内务部党组起草的关于解决 居民委员会经费问题的办法。随后,中央会议原则同 意了彭真同志的意见,随后由内务部发往各地征求意 见。1954 年 12 月,两个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 议,获得通过。同月,毛泽东亲自签发主席令,颁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北京市委 1953 年 6 月 30 日在《关于街道居民组织典型试验向中央 和华北局的报告》中就建议,以每一派出所辖界为范 围,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并根据 当时的条件,街道办事处最好和派出所合署办公[15]。” 1954 年夏,北京市各区相继建立了街道办事处。街道 工作统一由区政府领导和部署,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 还建立了经常的联系制度。此后,全国广泛铺开施行, 逐步发展为一项完善有效的基层管理制度。 其次,在城市街道中,广泛建立居民组织进行自 我管控。全国解放之初,各城市在废除保甲组织,弃用 保甲人员之后,纷纷创建居民组织。由于中央没有统一 的要求和规定,各城市充分自主,居民组织的形态各 异。比如,北京市 1949 年 4 月废除保甲制,各保改称 “街”,各甲改称“闾”,居民组织主要以“冬防队”和“防 盗队”为主[16]。杭州市人民政府 1919 年 12 月 1 日,正 式向全市发出《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 工作指示》,翌年 3 月,全市就基本完成了取消保甲制 并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成立居民委员会 571 个, 居民小组 3802 个[16]。武汉市自 1950 年 2 月起就派出 工作组着手建立称之为居民代表委员会的居民组织 [17]。天津市开始建立了“街公所”,1950 年 3 月根据居 民居住状况,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为了 “当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之组织[16]”。 上海市最早建立的里弄组织是居民福利组织。在 上海市接管办事处存续的近一年时间内, 共组织了里 弄福利会 36 个,自来水管理组 104 个。1950 年 11 月, 上海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固定的群众组织—— 冬防队、冬防组。冬防队,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成为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的前身。1951 年 4 月 20 日,上海市 召开街道里弄代表会, 会议决定将人民冬防服务队改 组为街道里弄居民委员会[17]。 街道、居委会的重建彻底改变了中国城市基层管 理组织的属性及功能,并成为解放以后中国城市基层 社会改造与重构的重要组织形式,有学者就此而总结 指出:“基层组织展开了政治结构中的根本革新。基层 组织的扩展使每一个中国人与政府政策发生关系,并 可大规模地动员起群众的能量”[18]。 (二)解放初期新政权对于解放前的各类城市基 层社会团体加以利用和改造。 第一,取消反动组织。1950 年,新中国第一个公民 结社的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以政务院 名义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确立了社会团体的类别、 登记范围、登记管理原则和体制。该办法明确规定, “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反对团体”,予以坚决取消和 打击。随即取消了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组织,各 城市的帮会、一贯道、四川的袍哥等组织都属于打击 取消对象,不仅组织予以解散而且对帮会的大小头目 进行打击。 第二,对原有的旧社会团体进行整顿改造。这类 社会团体主要是被定性为“封建性团体”的同乡会、同 学会等组织,对其采取的措施促其自行解散和淘汰。 对于同乡会、同学会它们有着一个从最初的承认到最 后的消亡过程,这与新中国对其性质的界定有关。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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