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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的不断深入,无偿、无限期的土地使用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其弊端日益显现。为此,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 开始对传统的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改革,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 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 从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具体内容来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 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 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 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 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 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 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 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拍卖、招标或者挂牌出让的方式。目前对经营性土地已 禁止协议出让方式。 2、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 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上地使用者 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上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 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划拨使用的范围有严格限制。对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 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 目用地等建设用地,可以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城市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基本程序是:(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 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核发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审批权限向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 审批。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申请书等有关文件,依法定权限进行审核、批12 革的不断深入,无偿、无限期的土地使用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其弊端日益显现。为此,自上世纪 80 年代起,我国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 开始对传统的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改革,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 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 从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具体内容来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 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 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 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 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 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 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 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拍卖、招标或者挂牌出让的方式。目前对经营性土地已 禁止协议出让方式。 2、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 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上地使用者 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上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 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划拨使用的范围有严格限制。对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 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 目用地等建设用地,可以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城市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基本程序是:(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 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核发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审批权限向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 审批。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申请书等有关文件,依法定权限进行审核、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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