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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是系辞的根据,更重要的是它自身所呈现的意义,释追求的目标。如程颐云:“易是个甚?易又不只是 或者说赖于卦爻符号而成的卦爻辞所表达的意义。这一部书,是易之道也。不要将易又是一个事,即事 因为卦爻辞源于卦爻符号,研究卦爻辞的目的是为尽天理,便是易也。”7(《二先生语二上》“古之学者,先由 了把握卦爻符号,然后通过把握卦爻象符号追求文经以识义理。……后之学者,却先须识义理,方始看 本中更为深刻的意义。如魏晋王弼曾明确指出:“夫得经。如《易》,《系辞》所以解《易》,今人须看了《易》, 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方始看得《系辞》。”7《伊川先生语一》程氏等人所说的 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理”或“道”类似于王弼等人的“道”或“无”,也就是 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广义上的“意”。不同的是程颐等人将王弼等人追求 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的《周易》文本中的道或无赋予了客观属性,使这个 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道”或“理”,既表示形而上本体,又表示自然社会必 也。4(《周易略例…明象》按照王弼的理解,在《周易》文然法则 本中,意义是第一位的,象符号本于意义而立,故它 由此出发,他们在易学诠释的实践中,注重义理 有表达意义的功能文辞本于象符号而系,故它可以的诠释和阐发,王弼易学以老注《易》,其易学诠释体 显现象符号,因此,理解和诠释《周易》文本的意义,现老子的玄理。如王弼以“无”释“大衍之数”,以“自 首先从卦爻辞解释过程中观察和把握象符号,然后然无为”释《坤》二、《革》六和《临》六五,以“静本 通过理解和解释象符号获得文本真正意义。一旦获动末”释《复·彖》“王弼的这些解释,从哲学史上看 得了象可以不停留在文辞的层面上,一旦获得了意同汉易以卦气说为主体而形成的哲学体系有很大的 义可以不停留在象层酾上,就像用蹄捕兔、用筌捕鱼差别。总的倾向是,对《周易》原理的理解,进一步抽 样,只要得到了兔和鱼,就可以不顾及或不留恋那象化或逻辑化了。82程氏在其《易传》中更注重 些工具。在这里,王弼把文本的意义视为第一位,把易学中“理”的阐发。注《泰》六二象“理当然者,天 象和文辞降为附属工具地位。显然他不同意汉儒把也。”注《无妄》六二“因其事理之固然,非心意之所 揭示文辞背后的象数符号作为易学诠释的目的过造。”他认为,理有消衰,有息长,有盈满,有损虚,顺 分夸大象数在《周易》文本中作用的做法,他认为这之则吉,逆之则凶。注《损》卦辞“损,减损也。凡损, 样做的结果不但不能解释出文本所包含的意义,反抑其过以就义理,皆损之道也。损之道必有孚诚,谓 而掩盖或者背离了易作者的本义。如他所言“案文责至诚顺于理也。损而顺理则大吉。……人之所损,或 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过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 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则无吉而有咎 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周易 二解释本义与创造 略例·明象》) 按照狄尔泰的说法,解释学是关于理解和解释 王弼易学诠释观得到了后世崇尚义理的易学家文本意义的理论和哲学。在中国古代,易学解释学主 的认可。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给王弼易学很高的评要探讨了对待文本的态度、文本与解释者的关系问 价,认为理解和诠释《周易》,“只看王弼、胡先生、王题、解释的客观与主观问题、解释的尺度、解释方法 介甫三家文字,令通贯,余人《易》说,无取枉费等问题。汉唐和清代易学家绝对崇拜易学文本和圣 功”0(《与金堂谢君书》并从哲学高度论证了象数理贤权威的言论,认为《周易》与其他经学典籍一样,字 的关系,指出:理是无形的,抽象的,是宇宙之本。从里行间蕴涵着绝对的永恒的、普遍的真理,以孔子 先后言之先有理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理和象的为代表的儒家圣贤与天地同德,是智者和真理的化 关系又是不分离的。二者是显微、体用、动静的关系。身,体现着古代理想人格,他们所阐发的就是经典, 他提出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命题。“至微者,理也;就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司马迁说:“易著天地、阴阳 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1"6(《程氏易传四时五行,故长于变。《太史公自序》班固曾说“有 序》因理无形,故可因象以明理,假象显义。“理见乎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 辞,可由辞观象”,有象后有数,可以由象知数。故得也,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 其义象数在其中矣。程氏后学南宋杨万里指出:“君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五经》“孔氏 子学《易》者,因辞求象象不能外乎辞。因象求道,道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 不能外乎象。6(卷1)程颐等人进而把《周易》文本矣。”1(艺文志》此谓《易》包含阴阳五行变化之道,五 定为明理或明道之书,而以获取道或理作为易学诠经含有五常之道,“而易为之原”故诠释者在诠释时 9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m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enki.net单是系辞的根据, 更重要的是它自身所呈现的意义, 或者说赖于卦爻符号而成的卦爻辞所表达的意义。 因为卦爻辞源于卦爻符号, 研究卦爻辞的目的是为 了把握卦爻符号, 然后通过把握卦爻象符号追求文 本中更为深刻的意义。如魏晋王弼曾明确指出:“夫 象者, 出意者也。言者, 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 尽象 莫若言, 言生于象, 故可寻言以观象; 象生于意, 故可 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 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 得象而忘言; 象者所以存意, 得意而忘象, 犹蹄者所 以在兔, 得兔而忘蹄; 筌者所以在鱼, 得鱼而忘筌 也。”[ 4 ] 《周易略例·明象》 ( ) 按照王弼的理解, 在《周易》文 本中, 意义是第一位的, 象符号本于意义而立, 故它 有表达意义的功能; 文辞本于象符号而系, 故它可以 显现象符号, 因此, 理解和诠释《周易》文本的意义, 首先从卦爻辞解释过程中观察和把握象符号, 然后 通过理解和解释象符号获得文本真正意义。一旦获 得了象可以不停留在文辞的层面上, 一旦获得了意 义可以不停留在象层面上, 就像用蹄捕兔、用筌捕鱼 一样, 只要得到了兔和鱼, 就可以不顾及或不留恋那 些工具。在这里, 王弼把文本的意义视为第一位, 把 象和文辞降为附属工具地位。显然他不同意汉儒把 揭示文辞背后的象数符号作为易学诠释的目的、过 分夸大象数在《周易》文本中作用的做法, 他认为这 样做的结果不但不能解释出文本所包含的意义, 反 而掩盖或者背离了易作者的本义。如他所言“案文责 卦, 有马无乾, 则伪说滋漫, 难可纪矣。互体不足, 遂 及卦变, 变又不足, 推致五行, 一失其原, 巧愈弥甚, 纵复或值, 而义无所取, 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4 ]《周易 ( 略例·明象》) 王弼易学诠释观得到了后世崇尚义理的易学家 的认可。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给王弼易学很高的评 价, 认为理解和诠释《周易》,“只看王弼、胡先生、王 介 甫三家文字, 令通贯, 余人《易》说, 无取枉费 功”。[ 5 ] (P613) 《与金堂谢君书》 ( )并从哲学高度论证了象数理 的关系, 指出: 理是无形的, 抽象的, 是宇宙之本。从 先后言之, 先有理后有象, 有象而后有数。理和象的 关系又是不分离的。二者是显微、体用、动静的关系。 他提出体用一源, 显微无间的命题。“至微者, 理也; 至著者, 象也。体用一源, 显微无间。”[ 5 ] (P689) 《程氏易传 ( 序》)因理无形, 故可因象以明理, 假象显义。“理见乎 辞, 可由辞观象”, 有象后有数, 可以由象知数。故得 其义象数在其中矣。程氏后学南宋杨万里指出:“君 子学《易》者, 因辞求象, 象不能外乎辞。因象求道, 道 不能外乎象。”[ 6 ] (卷 17) 程颐等人进而把《周易》文本 定为明理或明道之书, 而以获取道或理作为易学诠 释追求的目标。如程颐云:“易是个甚? 易又不只是 这一部书, 是易之道也。不要将易又是一个事, 即事 尽天理, 便是易也。”[ 7 ]《二先生语二上》 ( “古之学者 ) , 先由 经以识义理。……后之学者, 却先须识义理, 方始看 得经。如《易》,《系辞》所以解《易》, 今人须看了《易》, 方始看得《系辞》。”[ 7 ]《伊川先生语一》 ( ) 程氏等人所说的 “理”或“道”类似于王弼等人的“道”或“无”, 也就是 广义上的“意”。不同的是程颐等人将王弼等人追求 的《周易》文本中的道或无赋予了客观属性, 使这个 “道”或“理”, 既表示形而上本体, 又表示自然社会必 然法则。 由此出发, 他们在易学诠释的实践中, 注重义理 的诠释和阐发, 王弼易学以老注《易》, 其易学诠释体 现老子的玄理。如王弼以“无”释“大衍之数”, 以“自 然无为”释《坤》六二、《革》上六和《临》六五, 以“静本 动末”释《复·彖》。“王弼的这些解释, 从哲学史上看 同汉易以卦气说为主体而形成的哲学体系有很大的 差别。总的倾向是, 对《周易》原理的理解, 进一步抽 象化或逻辑化了。”[ 8 ] (P286) 程氏在其《易传》中更注重 易学中“理”的阐发。注《泰》六二象:“理当然者, 天 也。”注《无妄》六二:“因其事理之固然, 非心意之所 造。”他认为, 理有消衰, 有息长, 有盈满, 有损虚, 顺 之则吉, 逆之则凶。注《损》卦辞:“损, 减损也。凡损, 抑其过以就义理, 皆损之道也。损之道必有孚诚, 谓 至诚顺于理也。损而顺理则大吉。……人之所损, 或 过或不及, 或不常, 皆不合正理, 非有孚也。非有孚, 则无吉而有咎。” 二、解释: 本义与创造 按照狄尔泰的说法, 解释学是关于理解和解释 文本意义的理论和哲学。在中国古代, 易学解释学主 要探讨了对待文本的态度、文本与解释者的关系问 题、解释的客观与主观问题、解释的尺度、解释方法 等问题。汉唐和清代易学家绝对崇拜易学文本和圣 贤权威的言论, 认为《周易》与其他经学典籍一样, 字 里行间蕴涵着绝对的、永恒的、普遍的真理, 以孔子 为代表的儒家圣贤与天地同德, 是智者和真理的化 身, 体现着古代理想人格, 他们所阐发的就是经典, 就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司马迁说:“易著天地、阴阳、 四时五行, 故长于变。”[ 9 ]《太史公自序》 ( ) 班固曾说:“有 五常之道, 故曰五经, 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 也, 人情有五性, 怀五常, 不能自成, 是以圣人象天五 常之道, 而明之以教人, 成其德也。”[ 10 ]《五经》 ( )“孔氏 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 故曰易道深 矣。”[ 11 ]《艺文志》 ( )此谓《易》包含阴阳五行变化之道, 五 经含有五常之道,“而易为之原”。故诠释者在诠释时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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